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以空前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振奋了全国人民的信心。近期中央巡视组所发现的种种问题,一方面说明反腐制度的执行仍缺乏有效监督;另一方面也说明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加强。从长远看,要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必须培育出“清正廉明”的廉政文化。 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制度建设是基础,带有刚性,惩防结合,重点解决的是“不敢贪腐、不能贪腐、不易贪腐”问题;文化建设是精神,带有柔性,细雨润物,重点追求的是“不愿贪腐,耻于贪腐,痛恨贪腐,远离贪腐”的境界。如何以制度建设推进文化建设,以文化建设巩固制度成果,打造制度与文化融为一体的坚实稳固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长期的极为艰巨的任务。为此建议如下: 理想信念始终是文化之魂,精神之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始终把培育和弘扬从政为民、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放在首位。应在干部选拔、培养、考核、使用过程中加大廉洁要素的评价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人民信得过、真正能干事的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应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完善国家治理结合起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不是一场运动,也不是一场风暴,而应看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应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努力培育崇尚廉洁、痛恨贪腐的社会风气。廉政文化建设离不开社会风气的改善,良好的社会风气可以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助推器;同时,廉政文化建设又能引领社会风气改善。当前尤其应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就学、医疗、就业、住房等民生领域的腐败诱因和社会风气问题,推动社会形成崇尚公平正义、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 ——摘自全国政协常委徐辉(代表民盟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作的大会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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