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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到底怎么搞的?

 真友书屋 2014-10-13

书店究竟怎么搞,身为一家9岁的书店,我们也常常这么问自己。看完这篇文章,一方面不禁惆怅,居然我们今日面临的诸多问题,百年前就已经提出,却始终未被历代俊杰解决


但是另一方面来讲,伴着这些问题,和不绝的消亡之声,书店们依旧以各种办法推陈出新,屹立至今,也足以说明它内在的坚韧。如文中所言:“余向来坚守买书应多多益善,不该局限于心血来潮时的吸收量,此原则无非用以提升性灵,达致极高境界,亦令吾人得以超越茹毛饮血的鸟兽虫豸。”


我们的大悦城书店今天起重新装修,花家地店的二楼正在展出杜可风作品,爱琴海店每个月都有一场世界顶级文学大师的沙龙。书店在新的时代应该怎么做,我们希望能与你们一起探讨



书店到底怎么搞的?

文 | 爱德华·纽顿


出版这一行向来都被归为极具高风险的行业——比起演艺业虽然体面有余,却缺乏其趣味刺激,但两者有个共通点:每推出一部作品到底会一炮而红抑或一败涂地,不到最后关头(即覆水难收的田地)没人晓得。这种情况自古即然。瓦尔特·司各特爵士(大家往往都忘了他一度经营过出版社)曾说:书商(在他那年头,所谓的书商就等于咱们现在的出版商)乃“放眼天下唯一义无反顾、心甘情愿跳进这种所谓‘听天由命’的勾当;每刊印二十种书籍,只敢奢望里头有一部能脱颖而出,简直和一口气买好几张连号彩券,巴望其中一张能侥幸蒙中头彩没什么两样”。


前几年问世的?一介出版人的肺腑之言?,曾列举出版社面临的种种困境,作者所下的结论是:业界内顶尖人才如此之多,举凡斯克里布纳氏、麦克米兰氏或其他许许多多同样杰出的人士,若是从事银行、铁路或其他任何一行,想必早已飞黄腾达外加日进斗金;因为,他说:“综观各行各业,出版乃其中最难获利的一行,除非出版宣教材料、教科书,那两种书可说是哥俩好。”


事实上,比起出版商,我个人毕竟还是比较偏袒书店。这年头当某些出版商出门有黑头轿车代步的时候,书商们都还只能光靠自个儿的两条腿呢。当霍格怒气冲冲,扬言要把某名书商的脑子挖出来的时候,瓦尔特·司各特爵士急得直嚷嚷:“霍格好样儿的,看在老天爷的份上,怎么还挖掉人家的脑子,你应该是找一副大脑放进他的脑袋里头才对嘛。”


书店遭遇的困境主要来自二端:首先是某几家特定百货公司的强势竞争;再者,就是咱们自己(即读者大众)轻忽怠惰使然。身为富有、聪颖、挥霍无度的民族,我们居然浑然不察(似乎也根本不想弄明白)购置、拥有书籍的乐趣。依我看来,书店业如今之所以走上衰颓之路,早在几年前各种学堂、辩论社、讲座纷纷式微便已种下远因了。


一谈到买书,大家似乎都很吝于冒险。但是咱们却宁可花上四元、六元甚至十元买两张票去看一场“秀”(我忒厌恶这个字眼!)而且就那么白白耗掉一整个晚上,事后当有人问及有何观后感时,我们只须以短短一个“烂”字即可简短带过,没一会儿工夫便全然抛诸脑后。其实买书本身就是(或,应该是)一项乐趣;若能再遇上一名见多识广的书店店员(为数亦不在少数),那更是乐事一桩。就谈谈我所认识的几位好了。


假如你对插图本或配补插图的书感兴趣的话,像乔治· 里格比那么风趣的家伙,你在费城就算打着灯笼还能找出几个呢?还有塞斯勒书店的梅布尔· 扎恩(我有时会捉狭地逗她:“梅贝尔卿卿如晤”):她屡屡以其丰沛的知识教我无地自容;还有,堪称国内规模最大、货色最精的二手书店利里书店;他们从来不跟顾客胡搅蛮缠,也不会硬死皮赖脸要你非买不可,你大可天天按时上他的书店报到,只逛不买也没关系。


为了极力撇清(原本该咱们自个儿的)罪过,我们有时干脆把全部责任推到安德鲁·卡内基先生身上:还不都是因为他生前拚命到处盖公共图书馆,才会害书店不得不走到这步田地;但我并不赞成由图书馆背所有的黑锅。相反地,它们倒是有极其正面的作用。我每造访一座陌生城市,一定会去当地的图书馆东看看西瞧瞧,甚至我的朋友里头还有不少人在图书馆当馆长哩;不过说穿了,当我每回面对满坑满谷的书籍,无非是为了要过过君临天下、被成群冠盖夹道簇拥的瘾头罢了;话说回来,冠盖云集那种虚荣场面怪没营养的,只要尝过一次便了无新意。


就是这么回事,由于我不是学者亦非一穷二白,除了自己的书房之外,我并没有经常利用任何一所图书馆。我很早以前便养成自己买书的习惯,而且这个习性至今犹未稍减(感谢老天爷)。许多仍在世抑或早已作古的作家们(作古的占绝大部分)带给我极大的快乐,而且我也乐于购买多于我所能读的书。忘了是谁曾经说过:“余向来坚守买书应多多益善,不该局限于心血来潮时的吸收量,此原则无非用以提升性灵达致极高境界;亦令吾人得以超越茹毛饮血的鸟兽虫豸。”


不管这句话是谁说的,我都举双手双脚赞成;拉尔夫· 贝根格伦也以一首可爱的小诗阐释过类似观点,那首诗收录在堪称自R.L.S.(史蒂文森)?童稚诗园?以降最动人心弦且老少咸宜的?简、约瑟夫与约翰?一书当中:


我爹老是买书买不厌:

娘说他的书房看起来

简直活像一爿旧书店。

层层书架叠得高又满,

遮住墙面壁纸瞧不见,

古籍旧书堆得到处都是,

桌上、窗边、座椅里头,

连地板上也全都是书。

才一转眼他又买回了

更多书,搬回来正打算

腾出更多空间来摆放,

东移西挪忙得一头汗。

有一回,我问他为何要买

那么多书,他说:“为何不?”

我左思右想实在猜不透。



对于家中各项开销,我们当中许许多多人出手颇为大方(尽管还谈不上挥霍),却似乎老认为买书是一项要不得的浪费。我们甘愿花大钱购置自动钢琴和会出声的机器,只为买一辆汽车还将房屋抵押,但是一提到买书,非到万不得已,说什么就是不肯掏腰包。如果从朋友那儿借不到书,顶多只会上图书馆碰运气。


如果要举出一件比借书给别人更令我讨厌的事,那便是伸手向别人借书,我也明白没有比人家硬要借你一本你压根没打算看的书更教人受不了。当然,要彻底根治这种毛病也不是没有办法,譬如:故意把那本书搞丢,不过那样做实在太费工夫了。


我的人生哲学十分简单;根本犯不着研读一大堆德国劳什子哲学家(或其他任何家伙)的著作,也能发现获致快乐之道,说穿了不外乎每天开开心心地过日子就行了。我无意向大家说教——而是我知道:没有别的事儿能比得上手里捧着一大堆书回家,而且每一本全是自个儿“花钱”买来的更开心了。


“我从来不买新书,”有一回,某人看着我书房书桌上的一叠书,这么对我说,“我得量入为出,新书实在太贵了。”“可是,”我打抱不平,“既然你喜欢阅读;难道你不觉得该对那些赐给你喜悦的作家们尽点义务吗?总该有人支持他们呀。我自认尽了自己该尽的义务。”每当我一想到阅读带给我如此多乐趣,就益发觉得自己的责任便是尽可能地将市面上的书全买回家。


再回头谈书店吧。除了要抵御五十年前闻所未闻、五花八门的各种娱乐——还要与百货公司分庭抗礼,各书店无不选择贩卖“刊登全国广告”的东西。出版社容许书店只要在维持一定利润的前提下,便能以薄利多销的方式卖书;但是百货公司削价削得更凶。他们心里头十拿九稳,再怎么压低价格,他们仍然有利可图:仗着庞大的“营业额”和相对极小的“经常开销”,他们便能够经得起以折扣价贩售特定几部流行书籍。


书籍是唯一“广告遍及全国”,但每家书店都佯装成独家贩卖的一种特殊商品。最高法院对此早有判例,足以支持每个零售商皆可随自己高兴,爱卖什么价格都行,零售商倒也都没平白辜负这项特权,举例来说:他仗着庞大的购买力才能够以低于其他竞争同业的价格销售。在某些极稀罕的情况之下,出版商也会提供“优惠”:只要采购量高于一定数目,他们便给予若干折扣;而且,每回总无可避免的“库存品”(唉……),出版商也只能以低价认赔批发给零售商,好让零售商仍能赚点蝇头小利;大致情形大概不出我上面所述几种。


随便哪个店主或某位饱学的店员要是读了这篇文章,他一定会大呼冤枉:“你说的实在对极了,可是这些情形我们又何尝不晓得呀,你可有什么锦囊妙计没有?”当然,对于该如何做才能大发利市,我完全一窍不通;但是我郑重建议业者:不妨将比较好的二手书和新出版品摆在一起贩售,而且我会特别加强二手书,并称它为珍本书区,如此一来,该部门的销售利润必然会高得令人大出所料。


我想对书店老板说:“给生意注入些许创意。”创意对于生意人来说,正如同对诗人一般不可或缺。没错,只有打算只干一天就卷铺盖走路的人可以完全不需要这玩意儿。我想起平内罗的剧作?艾丽丝?里头一个精彩片段——一名高大挺拔、相貌堂堂的男子上场;他一亮相便立刻引来全场的目光,戏中那位黄花大闺女窃问来者何人,旁人告诉她:“此人乃马尔多纳多先生,人称伟大的金融家是也。”小女子这下听迷糊了:“金融家,何耶?”旁边冒出一句:“我说小姐呀,金融家,无非就是当铺老板——略添创意耳。”


我应该说得够明白了。当大部分伟大的美国生意人还死命紧抱眼看着就快没啥搞头的行当、困坐愁城的时候,查尔斯·M.施瓦布早已赶在战端初启时跑了一趟英国,三两下便谈成金额高达数千万元的订单,这般生意头脑岂止等闲?这就是创意!已故的J.P.摩根当年之所以能够稳坐大钢铁公司的龙头地位,凭借的也正是这种极富创意的生意头脑。


在书籍零售业中要施展如此优异素质的空间或许极其有限,但并非全然无望。多点冲劲、常与优秀的人才来往、把橱窗与店面布置得更吸引人。说穿了,每年有那么多青年男女跑去当老师,在显示这个社会上仍然有许多人甘愿接受很低的待遇,只为进入他们憧憬的行业。远在乔叟的年代,就有一批“乐于学且喜于教”的人,这种现象今日依然,咱们大学里头的董事、理监事与校友们无不善加利用这一点,只须付出区区(连一名全职司机都嫌少的)酬劳便能雇到一批人任劳任怨、当牛当马。任何一家值得存活下来的书店,也起码都有能力提供一份和专科学校或学院同样水平的薪资。这么一来,你便能轻松愉快地找到许多能力不错的人,而那些人多半也都是可造之材,甚至你还能从他们身上学到一点东西哩。


我们常常听到戏剧表演的水平需要提升的呼吁;现在看起来,那摆明了是缘木求鱼;不如让大伙儿致力于提升书店水平吧。此事多少还有成功的机会。最近我在某大学城逗留时途经一家书店,我先打量摆在橱窗里头的几本书,接着便立刻走进店内浏览(一如我的惯常习性)。但我在里头没待多久,因为我一抬头瞥见店内有一块大牌子,上头写着:“九点前送洗衣物,当日可取。”——论冲劲企图心,这一招当之无愧,但偏偏失了准头。如果那家书店还想继续开张营业,势必得再想出更具号召力的招数。


书店必须把购买书籍(就像阅读一样)营造成一桩乐事;如此一来,不但能够吸引爱书男女开开心心走进店里消磨一个钟头,店家亦可因而实实在在增加不少收益。每座大学城也都应该供养一家像样的书店。但未必全都得像伯恩·哈克特在纽黑芬搞得有声有色的“石砖巷印书馆”,也无须尽如剑桥的菲鲁斯基先生的“邓氏屋书店”。若要达到成功的目标(不成功也难),首先必须让全体教授同人、学生们与寻常大众都成为忠实顾客;但是也别忽略了,书店最好不要、也不可以全部倚赖当地客户。印行几份花不了多少钱的简单目录小册,便可广发、寄送给另一半散布在全世界其他角落的顾客。


我最受不了自诩喜欢阅读却又对书籍版本毫无所悉、还兀自沾沾自喜的人。“我唯一在乎的,”他们如是说,“就是字体——只要字体看起来顺眼,其他都无关紧要。”这种偏颇的论调可谓司空见惯。关于书籍周边的一切都该尽可能地完备、周全、精到;然而,昂贵则不包括在内。威廉·莫里斯对待书籍的态度总是教我生一肚子气。他口口声声为了民众、斤斤计较其美观、艺术性,而他那些大肆铺张亲手打造、精心制作的书籍,美则美矣,却往往只有财主富翁才买得起,结果,拥有那些书的有钱人里头,一百个也找不出一个会拿出来读。


若说一个从事书籍零售业的人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致富,我丝毫不会感到意外。咱们这个国家为数最多的并非阅读人口,而是年轻、不文的民众。大家不要忘了,每年都有大批青年男女踏出校门。那些人都是(或者,照理应该是)潜在的阅读人口;他们能不能升格为阅读人口,端视出版社与书店是否各自善尽本身的责任。


倘若真如大家老生常谈:图书馆就是最好的大学,那么书店也自该有它的一席之地。让我们努力将书店塑造成所有人都乐于上门——一座文化发祥的中心。而每个上门的顾客都必须被教育。不管是什么东西,每当有新产品问世,一定都得经过这道的手续(即吾辈制造业者口中所谓的“推广工作”)。


犹待开发的商机可说俯拾皆是。眼光应该摆在如何源源不绝地培养出更多阅读人口。大家不该阻拦百货公司涉足书籍零售市场,至少——它们目前可以扮演某些特定等级出版社的绝佳客户,让它们得以继续存活,而整个书籍零售业,也可因而愈来愈蓬勃茁壮。如此一来,未来才会有品质更好的书不断陆续面世——我这里所谓的“品质更好”,乃仅指印刷、用纸、装帧等范畴而言。


至于我殷切敦促每一家书店刻不容缓、尽快设立的善本书部门,则应去芜存菁;坚持只经营好书——从各种标准(道德除外)加以衡量都无懈可击的书。该部门必须委派最有学识的人(就算再怎么难找也得找出一个)来掌理;基于现今普遍提倡利益共享的原则,我主张该部门的盈余应该让他分红。不过我个人仍然会继续向英国的二手书商买好书,因为他们卖得非常便宜;总而言之,我无时不刻记取这句古谚(被我稍微修改过)当中所蕴涵的智慧:


早早入睡,早早起床

卖命工作,勤作广告


本文来自《藏书之乐》,浙江大学出版社启真馆,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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