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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监狱六监区采取措施让限制减刑罪犯走出心理误区

 清风徐来30 2014-10-15

  4月2日,贵港监狱六监区迎来刘某、莫某、何某三名 “限制减刑”罪犯。据了解,刘、莫、何三名罪犯分别因为抢劫罪、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在2012年11月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刑罚,同时,人民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中条款规定,决定给予上述三名罪犯限制减刑。

  限制减刑罪犯的到来,给六监区的监管安全工作及管理教育工作增加了一项新的课题。由于缺乏对限制减刑罪犯的管理教育经验,监区意识到如不尽快形成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教育工作模式,以应对解决新的管理问题,势必会对监区监管安全工作进程造成羁绊。心动不如行动,从接收限减犯的那一刻起,六监区就研究制定对这三名限制减刑罪犯的管理教育措施。

  一方面,遵照监狱局下发的《限制减刑类罪犯教育改造制度》工作要求,落实由三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民警和三名责任心强、管理教育经验丰富的民警分别对这三名限制减刑罪犯的承包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谈话教育措施,要求做到对限减犯每月不少于三次谈话教育,达到增强谈话效果的工作目的。同时,六监区选定六名改造表现一贯良好、思想进步的罪犯对这三名罪犯实施二对一的帮教,通过树立积极改造的言行榜样,以身传言教的方式,感染限减犯积极投入改造,达到限减犯从能积极改造的同犯身上看到改造正面形象,渐学渐会地融入到积极改造的圈子当中,促使这三名罪犯能尽快明确身份,认罪悔罪,树立改造信心。再次,六监区对这三名罪犯制定了个别化矫正方案,根据各人的家庭情况、思想情况、现实表现作出精确的研判分析,制定出详细的的个别矫正教育工作措施,落实思想转化手段,不断通过施加丰富的法律、道德、文化理论素质教育,使教育方向具有突出的针对性、目的性,便于罪犯乐于接受,使限减犯对民警的教育感于肺腑,受教至深。

  另一方面,加大对这三名罪犯的思想摸排、犯情跟踪管理工作力度,把限减犯的改造日行为表现纳入监区监管安全防范的“四个重点”中的重点人员范畴严格管控,科学编定联保组,严格对限减犯的床位、机位巡查监控;把限减犯的思想行为表现列为监区日狱情交接的重要内容;把限减犯的异常思想动态列为监区狱情排查会上的一项重点排查汇报、分析研判的会议议程,重点关注限减犯是否存在丧失改造信心、自暴自弃的思想苗头和存在暴力行凶、轻生自杀等危险性行为趋向,力争对限减犯做到管理无盲区,教育无疏漏,确保限减犯不发生违规违纪和危及监管安全事件。

  目前,六监区抓紧时间对限减犯开展心理辅导工作,解决限减犯与无限制减刑罪犯相比之后,产生严重的自卑心理,或又因担心自身罪重刑长,走入心理误区,应景式地出现情绪焦虑和思想抑郁问题,以期通过一系列的心理危机干预措施,逐渐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顺利完成从社会人到服刑人员的心理过渡,尽快适应改造环境。通过加强督促限减犯加强对法律法规、监狱管理制度的学习,使他们加深对自我犯罪行为的忏悔,深刻认识到国家法律的公正严明,进而对人民法院判决实现内心认同。监区还进一步强化对限减犯个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检查,帮助他们制定今后的改造计划,妥善解决限减犯在家庭关系、生活劳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限减犯在这个春天里与其他罪犯一样感受到的弥漫的花草芬芳和无限的阳光。

  (贵港监狱 梁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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