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琮功能研究

 Seven_Five 2014-10-25
  如果说“璧”是“劈”、是“片”,有理由推测,“琮”就是“总”、就是整体。
    《说文通训定声》:“宗,假借为稷,实为总。”
    证明琮象征整体的兽的,是它的纹饰。
    “神徽”是琮纹饰完整而详尽的展现,如像反山发掘简报所指出的,“良渚玉器上通常雕琢的主题纹饰,过去所谓的“兽面纹”,实为神人兽面像的简化形式”。因此,我们只要弄清了“神徽”的含义,也就大体弄清了琮纹饰的含义。
    首先应判明的,是神徽中屈于兽面巨口下的,是神人的下肢,还是兽的前肢?
    单从反山M12:98的“神徽”图来看,可以把兽口下的部分看作神人的脚。反山简报正是这样看的:“上肢形态为耸肩、平臂、弯肘、五指平张叉向腰部。下肢作蹲踞状,脚为三爪鸟足。”
    由于认定“下肢”、“鸟足”属于神人,反山报告在叙述M17:8冠状饰纹饰时,就说“神人无脸部和上肢,仅有阴纹细刻的蹲踞状的下肢和鸟足”。其实,M17:8根本未雕神人。如果抛开下肢属神人的先入之见就很清楚。M17:8上兽面和它的前肢是一个单独的图形,它可以证明“神徽”是由上下两部分组成的。
    我们再看雕有神人但和兽面完全分开的例证。
    瑶山M7:28三叉形器,长有撩牙的兽面在器中下部,左右叉上有两个神人侧面头像,似飞临而来。中叉上部有五组羽毛纹,虽不见面目,似乎也有神人飞临,由羽毛做了象征。
    瑶山M2:1冠状饰,原报告叙述:“整幅图形表现了神人凌驾于兽面之上”。“凌驾于”三字,实在是抓住了“神徽”所含两部分之间关系的实质。
    对“神徽”两部分间关系,学者们作过一些探讨。一种解释说:“这种人形和兽面复合的图像,可以释为一位头藏羽冠的英俊战神,其胸腹部位隐蔽在兽面盾之后,作冲击前的跳跃动作。”或者解释为“兽神的人形化,即可认作在兽面的表象里包含着人形的精灵,或是兽的精灵已具有人的形状。”瑶山M7:26这样二者分离的图像,被解释为较“神徽”早一阶段的构图,而“神徽”之后,便是“神人兽面像逐渐融合、简化和省略的过程。”。
    事实上,从良渚玉器的各种纹饰上,只能看出“神人”和“兽面”分别简化的过程,绝不见二者“融合”的过程。神人最后简化为两小眼和一短横棱。或一两道横线;兽面则简化为一双大眼。在一些图像中,则往往用羽冠的尖顶或数根羽毛象征神人的降临。早期的琮往往只刻兽面,如张陵山M4:2;而晚期的琮有时只有神人的小眼和横棱,如福泉山T15M,或者甚至只有横棱,如寺墩M3:72。一般琮都明确分为上下两种图像,上层是神人的各种简化形式,下层是兽面的各种简化形式。这种上下关系既不能认作“兽面的表象里包含着人形的精灵”,也不可看作“兽的精灵具有人的形状”,;即便是“神徽”,也明显地表现出神人“凌驾于”兽面之上的关系。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包括“神徽”在内的所有良渚玉器纹饰都在表现一种“二元”的观念,一种征服与被征、“食”与“被食”的关系。当原始观念已认定琮体为牺牲肉体的时候,仅刻兽面或仅刻神人双眼,是不会影响这种理解的。
    下面我们来探讨“兽面”究竟是什么动物。
    一些作者将屈曲于“神徽”巨口下的双脚称作“鸟爪”,这是不应该的疏误。鸟爪的特征是在长长的附礁末端向前伸出三个趾头,每个趾头的三个关节都充分发育,最前端才是爪甲。“神徽”的爪甲是直接生在脚掌末端的,因此它只能是兽类的爪,即兽面的前肢,而与羽冠神人无关。
    兽面十分引人注目的一个特点是撩牙。按,犬齿露出唇外而呈撩牙状的动物,有偶蹄目猪科的野猪,察科、鹿科的橄和黑鹿等。略早于良涪的马家涣遗址,曾发现大量鹿、察、野猪遗骸。因此,我们可以大致判定,这兽面应是野猪之类。有学者认为良渚“神徽”下部兽面及冠状饰_L的兽面为虎面,。笔者不敢苟同,因为虎的犬齿不呈外露撩牙状。
    兽面着意描绘的另一个特点是“大眼”。这“大眼”在东部沿海有广泛的影响,如日照两城镇玉“铸”和红山文化“玉猪龙”,都有类似大眼的描绘。两城镇玉麟大眼下的阔口与琮上兽面的阔口如出一辙,虽无撩牙,也夸张了暴出的上门齿。建平“玉猪龙”则不仅夸张了撩牙,还雕琢了两个向前的鼻孔。有学者著文论证这“龙”形源于猪,确凿可信。准此,良渚琮上的“大眼面纹”可以确定是猪了。
    近见有文介绍美国纽约东方艺术拍卖行有一件良渚式玉饰片,整体琢为猪形,大眼、撩牙,尾部又琢有神人小眼和三根羽毛,似象征神人来享。由此件可证良渚冠状饰中兽面确实是猪了。
    不过还有一点疑问,即撩牙外露的几种动物都属偶蹄目,而“神兽”却有三个长长的爪甲。有如此长而不内收的爪甲的兽类,只有熊最相似。看来,良渚先民是综合了他们主要狩猎对象的特征,绘成这以猪为主的“神兽”。
    这“神兽”绝不是他们崇拜的对象,而是敌对力量,是他们凌驾、征服的对象。理由如下:
    (一)良渚先民及许多东夷部族的凿齿习俗,可证他们把长有撩牙视作敌对势力的象征。
    据考古发现,存在拔牙风俗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主要分布在山东、苏北一带。江南的常州抒墩、上海裕泽、福建闽侯昙石山、广东佛山河宕、增城金兰寺等遗址也都发现凿齿习俗。拔牙的年龄,约在巧至20岁之间。从拔牙风俗存在的时代和地区看,良渚文化正在此范围之内。
    有一点需要说明,拔牙风俗以拔去上领侧门齿居多,拔去犬齿的较少。这大约是因为,对于人类来说,最易露出唇外的是上领门齿,而不是犬齿。
    关于拔牙思想的动因,有学者认为是“获得婚姻资格或同时兼有达到成年意义的一种标志”。。我们认为这样的解释只回答了问题的一半。因为达到成年而不凿齿的氏族还很多,为什么这里婚烟或成年要用拔牙来作标志?那答案只能从本部族与其它部族的区别中去寻找。表示与图腾物的认同或表示与敌对部族图腾的区别,表示成为自己部落的正式成员,这才是拔牙的心理动因或社会根源。我们设想.与包括良渚文化在内的东夷凿齿部落敌对的某些部落,可能是以野猪之类为图腾的。《淮南子·本经训》说尧之时“锲输、凿齿、九婴、大风、封稀、修蛇,皆为民害”,可证与凿齿部落同时,确有以“封稀”即大野猪为图腾的部落。凿齿部落以凿齿取得与自己图腾和祖先的认同,又把敌对部落的象征—长有撩牙的野猪,刻在作为食品献给鬼神的玉器上。这就是“神徽”图形的真实含义。
    凿齿与撩牙的对立,还体现在东夷民族手握撩牙的葬俗中。
    人们在大坟口、山东龙山、良渚等文化遗存中,发现有以璋牙制作的钩形器或以野猪镣牙、猪犬齿随葬的现象。璋牙钩形器常见于大演口文化男子手中。山东龙山文化遗址,死者手里往往握一二个猪犬齿。江苏海安青墩良渚文化早期遗址,发现剖为薄片井磨光的野猪撩牙八件,出自五墓,三件置头端,五件置胸腹部。报告人认为缭牙可能是货币。我们认为与货币无关,也不是出于崇拜,而是作为凿齿部战胜撩牙部的象征,或出于对付阴间敌对力量的需要,具有某种巫术功能。
    (二)东夷民族崇拜鸟,视鸟为祖先神灵。猪普遍用作它们的随葬品和献祭的牺牲品,不大可能成为他们的祟拜对象。
    东夷以鸟为图腾,可引《左传·昭公十七年》“少昊氏鸟名官”一段为证。学术界对此大体公认,此不赘述。
    猪是中国新石器时代农业文化区的主要家畜,这些地区以猪为主要肉食品;反映到墓葬中,则是十分普遍的随葬整猪、猪头或猪下颌的现象。这些葬猪曾被认为象征财富或用于避邪。我们则认为主要目的是为死者提供食品。这一点可以用山西陶寺发掘的中原龙山文化墓地来说明。陶寺大中型墓中随葬的猪头,或整或半,置于斝中。猪头劈成两半,应该说不是用于吓唬邪魅;置于作为炊食器的斝内,可证明其确属食品。
    良渚文化的小型墓中。有用猪下领随葬的,也偶见用璧,但绝无琮。大型墓中,有玉琮,一般不见猪下领骨。我们推测猪下领与琮具有类似的功能,至少在良渚文化中,二者间又似有互相替代的关系。当然这不意味着二者互不相容。如1987年江苏新沂花厅遗址发掘第18号墓,墓主胸部有一良渚式琮,腿部和脚后又各放置一件猪下领。
    联想到原始人视玉为鬼神食品和琮上所琢兽面,我们似乎已经可以得出结论:玉琮是整猪、猪头或猪下领的高贵替代物。我们十分赞同杨建芳先生所认定的琮为兽(以头为象征)的“具象化和立体化”。的说法。
    但是,我们不赞同称这兽为“神”。同时,也不赞同认为琮还象征“神人”。我们认为,“神徽”上半部的“神人”是良渚先民崇拜的对象,与作为兽的具象化的琮,是食与被食的关系。
    为什么在作为整猪或猪头代用品的琮上要雕琢神人的形象呢?这可以用巫术的“顺势原理”加以解说。
    巫术认为同类事物可以相互感应。在琮上雕琢神人降临的形象,便可招引神灵前来飨食。
    玉琮上有时还刻画鸟形,如反山M12:98“琮王”大眼面纹两旁各刻一鸟,福泉山M6:21在小眼面纹和大眼面纹两旁都刻有鸟形,其原理,应与“神徽”上刻神人凌驾一样。刻鸟来飨,便是希望真神来飨。这与玉璧上刻画鸟形,意义是一样的。
    来源:孙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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