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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融资贷款首批项目已签订合同并通过审批

 龙文章 2014-11-07

我市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融资贷款首批项目已签订合同并通过审批

2014年,市住建委会同市城发集团通过省融资平台,向国开行申请融资贷款。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国开行和省城投共同对我市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我市送审材料符合要求,通过审查,同时组织编制了棚户区改造融资可研报告,上报省国开行。2014516,我市棚改项目正式通过国开行总行评审,全市获批44个棚改项目,涉及21个安置点,总投资406292万元,共获得贷款额度32.29亿元(全省国开行融资规模600亿元),其中,项目贷款27.8亿元(分别为:当涂县2.07亿元、和县1.87亿元、含山县2.57亿元、雨山区2.17亿元、花山区4.62亿元、博望区2.01亿元、市经济开发区1.62亿元、慈湖高新区1.3亿元、滨江新区1.98亿元、郑蒲港新区1.69亿元、靓马公司5.9亿元),期限15年(宽限期3),资本金过桥贷款4.49亿元,期限7年(宽限期3年)。利率按国家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630,我市首批签订合同的项目确定,贷款合同通过国开行总行审批。签订首笔合同的项目包括当涂、和县、博望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和滨江新区合计11个棚改地块,涉及8个安置点,总投资约14.07亿元,融资额度约11.18亿元,其中中长期项目贷款9.62亿元,资本金过桥贷款1.55亿元。目前已放款2亿元,其中:和县0.3亿元、当涂县0.31亿元、博望区0.5亿元、慈湖高新区0.5亿元、郑蒲港新区0.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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