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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之光】原始社会-母系社会

 昵称7536781 2014-11-10

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又称母系氏族制社会。氏族社会的早、中期为母系氏族,即建立在母系血缘关系上的社会组织,是按母系计算世系血统和继承财产的氏族制度,是氏族社会的第一阶段。

——在母系氏族制前期,人类体质上的原始性基本消失,被称作“新人”,属于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时代的晚期。到母系氏族制后期,现代人形成,属于新石器时代的早期。中国境内的新人化石和文化遗存遍及各地,其主要代表有河套人、柳江人、峙峪人和山顶洞人等等。

——母系氏族实行原始共产制与平均分配劳动产品。早期母系氏族就有自己的语言、名称。同一氏族有共同的血缘,崇拜共同的先始。氏族成员生前共同生活,死后葬于共同的氏族墓地。随着原始农业及家畜饲养的出现,作为其发明者的妇女在生产和经济生活中、在社会上受到尊敬,取得主导地位和支配地位。

——据研究:全球母系社会现象不超过15%(哈赖德,1969)。即使在靠智力或者技术取胜的时代,男性依然占据优势地位。母系社会的出现与加强,实与男子经常长期外出,长时间从事贸易或者军事战争有关(哈里斯,1977),不是所有地区与氏族都有产生母系社会的条件。

1、历史

定义

——母系社会是按母系计算世系血统和继承财产的氏族制度,是氏族社会的第一阶段。在母系氏族制后期,也就是新石器早期,这一阶段的打制工具有较大改进,并发明了弓箭。其生产部门主要是采集和狩猎。人们学会缝制兽皮衣服,产生了原始的审美观念和宗教。同时,出现了族外婚,形成以一个老祖母为核心的氏族制。

——由于女子在采集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因此便决定了以女性为中心的母系氏族制。在母系氏族制形成时是禁止内婚的,氏族成员进行族外群婚。因为实行族外婚制,子女跟随母亲,因此是无父无夫的国度。在生活时代有限的原始社会下,氏族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血缘关系是维系氏族成员的纽带,互相保护,并按性别和年龄进行分工。青壮年男子担任狩猎、捕鱼和防御野兽等任务;女性担任采集食物、烧烤食品、缝制衣服,养育老幼等繁重任务;老人和小孩从事辅助性的劳动。

——从简单的分工中,不难看出,女子从事的职责比男子从事的狩猎有比较稳定的性质,是可靠的生活来源,具有重要的意义。她们是氏族组织中的重要成员,她们的活动是为了氏族集体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对维系氏族的生存和繁衍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妇女在氏族公社里占有重要的地位,普遍受到重视。

——世界各地的母系氏族公社的典型形态,在成文史出现之前已大部消逝,但其残余在阶级社会中尚存。在近现代部落民族中,只有少数处于母系氏族阶段,如北美印第安人的易洛魁部落。在母系氏族阶段,妇女从事采集和原始农业,制备日常衣食并主持家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有重要作用。女男群婚尔后是对偶婚,妻夫各居自己母亲家里,或是夫居妻家,结合不稳定。氏族中设有议事会,是氏族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一切重大事务,选举产生氏族长。氏族中的全体成年女男都可参加议事会。担任族长的一般是年长的妇女。

遗址

——在中国,母系社会繁荣时期的文化遗存遍布南北各地,主要代表有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马家窑文化、屈家岭文化及细石器文化等等。母系氏族社会进入发展时期。中石器时代是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阶段。迄今为止,有关中石器时代的考古资料还比较缺乏。新石器时代,人类在打制石器的基础上摸索出磨制石器的新技术,又发明了原始农业、畜牧业、制陶业和纺织业,皮革加工和缝纫技术也有进步,原始手工业及副业出现等等。

——人类除利用天然洞穴居住之外,又开始营建房舍。在河谷台地水源便利之处,逐渐形成村落。人们开始了定居的生活。原始审美和宗教观念继续发展,并产生了最早的文字符号。

——现已发现的旧石器时代中期主要人类化石和文化遗存有:陕西大荔人、山西襄汾丁村人、山西阳高许家窑人、广东曲江马坝人、贵州桐梓人、湖北长阳人、北京周口店新洞人,以及辽宁喀左鸽子洞等文化遗存。

——旧石器时代晚期重要的人类化石和文化遗存有:山西朔县峙峪人、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辽宁建平人、广西柳江人,以及宁夏灵武水洞沟、河南安阳小南海、河北阳原虎头梁等文化遗存。

时代

——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当由古人进化为新人时,中国原始社会就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在考古学上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距今大约一万年左右时,在考古学上属于中石器时代或属于新石器时代初期,母系氏族公社向前迈进了一步,到了距现在大约六七千年时,达到了繁荣时期。

沿革

——母系氏族以母系血缘维系的,并且由母系关系传递,即由祖母传给母亲,由母亲传给女儿,由女儿传给孙女,依此类推,永不间断。在云南永宁纳西族还保留着有女儿不算断根,但是只生儿子则是断根,必须过继女孩为继承人。在仰韶文化的遗存中曾发现一些子女随着母亲埋葬的现象,是母子关系无比亲密的反映。

——第一个氏族成员,不管其性别如何,她或他都属于母亲所在的氏族,而不属于她或他父亲的氏族。父亲是氏族以外的人。当时人们信仰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人们就把该物视为自己的祖先,这就是图腾。古代有些姓氏来源于图腾,并从女字。如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商朝祖先),今天仍有人称鸡卵为“鸡子”,商人以子为姓。姜嫄履巨人迹而生周朝祖先弃,周人以姬(迹)为姓。秦人祖先女修吞玄鸟之卵而生大业,为嬴氏。这是他们的母系与某种图腾的结合而生人类的见证,是其无父无夫的反映。古老的姓氏中,如姜、姚、妫、姞、安、晏、娄、嫪、妘等,多从女字旁,而姓本身是由女、生组成,这是姓氏从女,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的反映。妇女在生产起重要作用。

——在原始的生产分工中,男子从事渔猎活动,妇女从事采集活动,采集活动比渔猎活动的收获稳定,供氏族成员糊口度日。妇女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发现了植物生长成熟的条件,经过反复实践,反复认识,对作物生长的规律有了认识,终于由妇女发现了农业,在北方从狗尾草中培养出了谷子,在南方从野生稻中培植成了稻子,时间在六七千年前,形成了刀耕火种的锄耕农业,因农业的发展,可以挤出一些粮食喂养动物,逐渐驯养出了狗、马、牛、羊、鸡、猪等牲畜,出现了畜牧业。

——同时,出现了制陶业、编织等,这些活动主要由妇女从事工作,而男子还在很大程度上保留在渔猎生产中,参加农业、畜牧业活动不多。农业、畜牧业,再加上古老的采集活动,就使妇女成为生活资料的主要寻求者和加工者。同时,妇女还是管理住所、保护火种、抚育子女、从事制陶、纺织和缝纫等工作的承担者,这些活动与男子的渔猎生产活动比较起来,既稳定又重要,领域也宽广,从而奠定了妇女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这是尊重女性和母系氏族社会的基础。


2、特征

继承权

——母系氏族社会,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集体劳动,共同使用劳动产品。无论是陶瓷,还是仓库,这都是公共的,氏族成员死后,随葬品也差别不大。财产由集体继承,如永宁纳西族,祖母死后,氏族的财产如故,仍是母系氏族的财务,实际上是其子女集体继承。到于她个人的衣物和装饰品,有些用于随葬,有些归其女儿使用;舅舅的衣饰由外甥继承,女男在财务上是平等的,都有继承权。

——但是,男子的财产不能,也不可能传给他的子女,因为后者是外氏族的成员。继承制有两个特点:一是集体性,由于财产为氏族所有,也由氏族集体继承,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支配或者单独继承。二是按母系传递,即由祖母传给母系,母系传给女儿,氏族的男性成员的子女无继承权。

氏族制度

——氏族是一个社会细胞,她们生产在一起,也居住在一起。其房屋虽与经济类型、定居程度、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有关,形式多种多样,但都适合氏族的共同需要,而且有足够数量的房间供婚龄妇女接待外氏族的男配偶使用。同氏族的人按性别分开居住。不仅一个氏族的人,生前住在一起,死后也不分离,成员实行合葬,所以在当时流行氏族公共墓地,而且多合葬墓,实行同性合葬,这是共同居住在葬俗上的反映。

社会管理

——由于女性在社会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就决定了母系氏族以年长的妇女为氏族长。她是由全体氏族成员选举的,如果不称职,全体成员有权罢免。氏族长负责领导生产,管理生活和对外联络。当氏族分裂为母系亲族时,又出现了亲族长。氏族长虽然管理一切,但没有特权,也不能包办代替,充分尊重其他氏族成员的意见,遇到重大事件,如吸收养女,进行血缘复仇、决定生产计划,她要召开有关会议来决定。风俗习惯是调解氏族关系的准则。

社会分工

——母系氏族制社会,氏族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血缘关系是维系氏族成员的纽带,以人人平等,互相保护,性别和年龄进行分工。

母系氏族社会总体的分工为:青壮年男子担任狩猎、捕鱼和防御野兽等任务,妇女担任采集食物、烧烤食品、缝制衣服,养育老幼等繁重任务,老人和小孩从事辅助性的劳动。

——但母系社会女人的生产量远高于男人,史前男人开始只能寻找动物的死尸,经常空手而归。后来有才学会狩猎。但常会极大的伤亡。女人采集80%的食物,主要是动植物(包括爬虫类、鸟类、昆虫类等)。基本上是女人养活全族的时代,男人最大的工作是保护部落。

——母系社会的时候,生存并不算是大问题,主要是女性要面对生育,而生育往往带来死亡,许多母亲就是在难产中死亡。母系社会的时候,如果没有遇到天灾,粮食供应基本不是问题,男人狩猎提供大约1/3的食物。女性采集提供大约2/3的食物。狩猎也不是男人才会的工作,没生育和带孩子的女人也会去狩猎。时至今日,妇女在家庭乃至整个国家提供食物保证方面仍然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一点是1996年11月在罗马召开的“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上,发布的一份题为《妇女喂养着世界》的公告中指出的。在原始时代,特别在石器时代更可看出妇女在喂养整个人类的重要性和决定性作用了。在石器时代社会基本上是靠史前女人喂养的。

——从人类学上来看,直到现代一万年前人类都生活在母系氏族中,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最大特点就是社会性和交流性,以及对幼儿和儿童的充分抚育和教育。正是这一点导致了人类逐渐变得聪明并在生存斗争中战胜了其他单打独斗,弱肉强食的动物。而人类的这一进化是由人类女性主导完成的。原始部落中母亲,姨妈,外祖母共同承担养育婴儿的任务。女性承担了人际交流,语言,原始宗教信仰的核心成分,和日常劳动的重要部分。在人类社会结构中,稳定的对偶制制早以出 现,人类为此产生了进化特征,如排卵期隐匿。在较为稳定的母系环境中,人类发展出了不亚于今天的脑容量,复杂语言,精密手工,和基本的文化与信仰。

3、文化

变迁

“内婚制”转向“族外婚”

——原始人群阶段过渡为母系氏族社会,是在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推动下完成的。血缘内婚制向氏族外婚制的转化是社会性质变革的关键因素。原始人的血缘家族,经过几代繁衍之后,由于人口不断增加,引起食物来源匮乏,生活受到影响,因而必然分裂出新的血缘家族。新的血缘家族依然施行内部的血缘婚。内婚制虽然能保持原始人群的相对稳定,但婚配的女男之间血缘关系太近,致使繁育的后代易患先天性疾病,或体质不良,智力低下,与自然界抗衡的能力因而减弱。诚如《左传》所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内婚制在人类历史上延续的时间甚长,这正是原始人群阶段生产力发展缓慢的症结所在。

——内婚制对人类进化的危害极大,其严重后果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血缘家族的分裂,不断产生新的血缘家族。这些血缘家族之间仍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各血缘家族的女男之间也难免发生婚配现象。人们逐渐发现,各血缘家族之间女男通婚所生子女,无论在体能和智力上多优于同一血缘家族女男婚配所生子女。人们终于觉悟到,婚配女男的血缘关系越远,生育的子女越强健。由于传统观念强大的影响,内婚制向族外婚制的转变是十分缓慢的。开始,只排除血缘最近的同胞姊妹兄弟间的婚配,以后又排除血缘较近的旁系姊妹兄弟间的婚配。最后,血缘家族内的女男,不论是否同辈皆禁止婚配。这样,一个内部不能婚配的血缘亲属集团——氏族便产生了。

——族外婚,就是一个氏族的一群姊妹和另一个氏族的一群兄弟之间的交互群婚,形成以一个老祖母为核心的氏族制。男子外婚到另一氏族,死后埋在本氏族的公共墓地里。这种婚姻关系虽然还不稳固,但毕竟使氏族明显有别于过去的血缘家族。在这种群婚的形态下,子女仍然是只认生母而无父,氏族成员的世系也只能根据母系的血统来决定。同一始母祖生下的若干后代,便形成为一个氏族。因为实行走访婚,女男之间离异无常,加之男子暮至晨归,所以子女一般并不确认生父。子女由母亲抚养,父亲并无抚养子女的权力。父与子不是同亲族的人,因而从世系上也就没有共同的血缘纽带,即使相见,亦如陌生人。母系血统是维系氏族存在的纽带。氏族扩大之后,再分离开来,另建立新氏族。彼此通婚的氏族则组成部落。

——古代的风俗中仍残留母系氏族社会初期的族外群婚痕迹。这种群婚多是以野合形式进行的。《周礼·地官司徒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贵州通志》卷七:“花苗每岁孟春,会男女于野,谓之跳月。择平壤地为月场,鲜花艳装男吹芦笙,女振响铃,旋跃歌舞,谑浪终日,暮挈所私以归,比晓乃散。”

——古代文献关于亲属称谓制度的记载中,也保留了母系氏族制的痕迹。《尔雅·释亲》:“男子谓姊妹之子为出,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谓出之子为离孙,谓侄之子为归孙”。母系氏族实行族外婚,一个氏族可以同其他许多氏族通婚,或在两个氏族之间通婚。《尔雅》中所说的就属于后者。因姊妹之子必须离开自己的氏族到对方氏族中去婚配,故曰出。出之子,不生于己族,但是以辈份而论为孙,故曰离孙。因兄弟婚配至对方氏族,与对方氏族女子所生之子,又要回到兄弟的氏族来婚配,故曰侄。侄之子又生于己族,所以称归孙。

——族外群婚制曾普遍存在,使人们得以窥知母系氏族社会初期的婚配形态。这种婚配的特点是,以集体方式进行,亦无固定的配偶,年龄和辈份的限制也不严格。但是氏族成员之间的婚配则是严格禁止的。

——族外婚是人类婚姻关系史上的重大进步,较之内婚制下的同辈婚配具有更深远的意义。自然界万物的演化规律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实行族外婚的氏族,其成员的智商高,体质强,整体实力明显优于依然实行内婚制的血缘家族。在当时的社会发展进程中,起着无可置辨的主导作用。

“族外群婚”延伸至“对偶婚”

——母系氏族制形成禁止内婚,氏族成员进行族外群婚。因为实行族外婚,子女跟随母亲,是无父无夫的国度。由于实行外婚制,妻夫分居在各自的母系氏族中,婚姻生活采取丈夫走访妻子的形式,子女从母居,属母方氏族,世系和财产继承从母系计。到了母系氏族繁荣期,由于对偶婚的出现和逐步巩固,丈夫迁到妻方氏族从妻居。

走婚

——“走婚”,意为来回走动。即男不娶,女不嫁,女男双方终身在各自的母系大家庭中生产生活,双方除恋爱关系外,没有必然的家庭经济关系,子女随母,住在女方家,由女方家庭成员抚养。男方视自己的经济能力给与帮助和关爱。女男双方确立走婚关系后,男方一般在完成一天的劳作后前往女方家夜宿,清晨再回到自己家里开始新的一天劳作。双方关系以纯感情为基础,自由度高,压力低,稳定性薄弱,独占与从属观念难以孕育。一旦感情破裂,离异自由,子女随母,无财产纠纷,一般不会因此产生敌意。

走婚的表现特点:

(1)不一定同住(多数双方仍住母家)

(2)非经济共同体

(3)不是社会基本单位(家屋才是)

(4)非从一而终

(5)情欲非独占

(6)不定生母居住制(女男同住,照顾的不一定只是亲生孩子,大多兼照顾侄女侄子)

(7)无法律契约(大多拒绝登记结婚)

走婚的隐私注意:

——走婚文化里只有一种隐私,就是与血缘亲属相关的性问题——可以在温泉女男坦然同浴,但不能跟家人提任何跟性相关的话题;接受与多人发生关系,没有处女、私生子或未婚妈妈这些概念,但在家屋里却又连提及性事的词汇也视作极大禁忌。

——害羞是为了严防乱伦的文化机制,母系人对乱伦的控制特别严格,五代以内亲属不得走婚。

——害羞文化严禁血缘亲属走婚,连语言上也禁止任何性话题,这种强烈的防御机制令小孩自幼产生强烈的道德感,在血缘亲属面前提到性就会感到不安,从而令血缘亲属间的性关系难以发生。

——害羞文化针对的不是性本身,而是乱伦禁忌,避免的不是女男关系,而是血缘亲属间的性关系。故妇夫和走婚女男之间不受害羞文化影响,普通朋友间也不受其制约。

家庭

——母系大家庭的成员一般由同一母系血缘关系的姐妹兄弟和她们之中的女性成员的子女组成,例如以四世同堂家庭第三代男性的视角看,第一代由他阿妈的母亲及其姐妹兄弟构成,女性统称“阿日”(奶奶),男性统称“阿普”(爷爷);第二代由他的母亲及姐妹兄弟构成,女性统称“阿咪”(妈妈),男性统称“阿乌”(舅舅);第三代由他的亲姐妹兄弟及母亲姐妹的孩子构成,几支子女间不做区分,比自己的大的女男统称“阿木”(姐姐哥哥),小的称“格日”(弟弟)、“古咪”(妹妹);第四代由他姐妹的孩子构成,称“任吾”(侄儿)、“任咪”(侄女)。但实际上家庭成员不仅限于血缘,也可通过入赘、上门、结婚以及过继来补充劳动力或继后。

——母系大家庭的家长一般由较年长的能力最强的女性担当。

崇拜

——例如摩梭语中母亲叫“阿咪”,所有中年妇女,不管未婚或已婚,曾否生育或是独身,一律称作阿咪。实质上是超越父系男权占有式私人产权观,不把女性价值还原为一块薄薄的所谓“处女膜”,不认为必须结婚生子才算“真正的女人”,更不会认为女人的幸福在于找到一位真心爱她的丈夫。母系家族没有生母、养母、后母、继母之分,没有私有产权之唯我排外与妒忌逻辑。在大家庭中甚至没有母亲和伯母之分,女人将姐妹的孩子同样视为己出,付出和亲子同样的关爱,以至小孩子往往不知道到底谁是生母。

女本男末

——生育完全是女人的事。女人怀孕期间男子不能再走婚,由阿咪和姐妹们照料。孩子出生后摆满月酒,只容女人参加,由孩子父亲的母亲及其姐妹带礼物上门祝贺。

——死亡却是女人必须靠边站的男儿事。葬礼的一切工作皆由男性完成,女人要远远躲开。

——摩梭人的生活用语一律母系思维。摩梭人说中文时总习惯先女后男的次序,譬如把“一夫一妻”说成是“一妻一夫”。

价值观

——西方社会恋母,中国社会崇母皆以贬斥妇女为基础:永远扮演照顾别人的牺牲者角色便是好女人,追求个人目标而不顾别人就是坏女人。把妇女美化为伟大的母亲,其实是一种控制女人的手段,惟有扮演牺牲者与照顾者的角色,成为含辛茹苦的母亲,女人才能受人尊崇。

——同样是尊母,母系妇女的情欲空间及性别主体意识异常鲜明,根本没有“母亲与女人”、“好女人与坏女人”的二元对立。关键在于重母屋而轻公众的家屋文化:母系文化与社会运作的基本单位不是独立个体或妻夫小家庭,而是家屋。因此在母系社会的价值体系中重家屋声望而非个人名声,重家屋和谐而非个人成就。因此母系的社会,公众观念薄弱,解决问题主要靠家族协商。

——母系当家人虽主要为女性,但是并不立足于生理性别。妇女当家,不会偏帮女人而打压男人,有时候男人当家也会依从家屋和谐、不分你我的女性思维。

——母系文化的核心不在走婚,而是人人和谐,在母系社会中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价值观。

4、优点

和谐共处

1.家族团结和睦——大家庭文化完全是母子及姐妹兄弟间的血缘纽带,根本不存在妻夫矛盾、婆媳纠纷,翁婿不合、姑嫂争执之事。以(祖)母亲为轴心,以分享关爱而非独占排外为本,人人以促进家族团结和睦为己任,故尊老爱幼、宽怀谦恭、礼让厚道成为母系文化的集体道德意识。

2.没有老人问题——大家庭的家庭结构不会产生孤寡老人问题,连乞丐和流浪汉也闻所未闻。传统文化把残疾视为天神派来世上的使者,人们对老、弱、伤、残、病、幼皆特别关照。

3.绝少社会问题——大家族集经济、财政、生产、劳动、情感、宗教、教育、抚养等为一身,自给自足,可以杜绝主流社会的绝大部分“社会问题”,极少有偷、抢、拐、骗之事,更没有打劫防火某财害命之事。

母系大家庭共生死的观念使男女老幼皆无后顾之忧。

1.经济压力小——财产集中,所有家族经济收入由当家人掌管,加上总有几个孩子及老人作为后备劳动力,大家分工,自然轻松自在。

2.两性和谐平等——传统文化母尊女贵,没有任何歧视女人的风俗习惯,也从未传出强奸、非礼、性骚扰、性虐待等犯罪。同时,母系社会以两性平等互动为基础,超越生理性别思维,从不打压歧视男人,使男人也免除了主流社会的沉重包袱。

3.感情关系纯度高——走婚完全以感情为基础,与经济财产、子女抚养无关,也没有法律条文、道德枷锁的限制,有感情才在一起,一旦真情不再便可轻松分手,绝少出现严重妻夫矛盾。

4.感情自由少压力——文化高度崇尚感情自由,整个走婚制的文化设计,既与金钱、物质、阶级、门第等现实考虑分开,也不受家规、族权、宗教等因素左右。此外,母系观点认为生活的意义在于“分享”而非占有,私有、占有欲不强,在语言中没有“嫉妒”、“第三者”、“独占”这些词汇,更没有为情自杀之事。

5.天然优生、计划生育——走婚完全取决于感情,因此基本符合取优舍劣的自然规律,加上严禁血缘通婚,胎儿普遍体制优良。另外自由走婚甚少与传宗接代的家族需要结合,基于大家庭子女共有观念,只要一代人中有女性可作为继承人,同辈女子再无生育压力,再加上为避免家屋因人口过多而分裂,故不生女性比例高,人口增长缓慢。

社会稳定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尽管科技资询发达,物质条件深厚,却有六项社会问题令人束手无策,而长期被主流社会视作野蛮、落后、愚昧的原始母系社会,却妥善地解决了这些问题:

1.老人不受尊重、被遗弃以及现代人面对衰老和孤独的焦虑;

2.两性在社会地位与感情空间上的尊卑和权力不均;

3.现代人在性魅力上的沉重压力以至在亲密关系里的占有、嫉妒和矛盾;

4.性骚扰、非礼、强奸等性犯罪以至偷、抢、拐、骗,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等犯罪行为;

5.现代社会人际疏离、自我执著以至心灵空虚;

6.婆媳、亲子、兄弟姐妹间的家庭烦恼与矛盾。

女男平等

——研究过程中,发现母系社会更接近于两性平等,而不类似于父系社会的性别歧视。

——即使是生产力低下的西南一带母系村落,但也几乎没有类似父系社会遗弃,虐待女婴的那样对待男婴。

——根本的原因是,女人在生育中比男人付出的多,所以也就更有责任感,在单身妈妈看到的是,女人对于堕胎都有很深的负罪感,而男人却只是想怎么除掉累赘,甚至还觉得很好笑很轻松。

——即使是在母系社会,女人生育男孩和女孩付出的是一样多的,所以就会将孩子一视同仁,而父系社会,有些父亲对婴儿的付出不过是射了一次,所以不难理解他们为什么可以狠下心来,遗弃,迫害自己的亲生女儿,因为付出的少,所以就不懂得珍惜。

——所有的男人女人都是由女人生下来的,女人生育的后代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她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都是巨大并一样的,所以,女人们要拼命保护这些用自己生命换来的生命。重男轻女,贵女贱男,都是母亲们不能接受的,因为这都是在触犯她的自身和繁殖利益。所以,只能保护女孩不保护男孩的母系社会,女人们不会去维护(所以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践踏男人时代);只保护男孩不保护女孩的男权社会,女人也不会去维护(所以当今的男权社会正在瓦解转型)。女人们,只愿意去维护能保护她们所有后代的社会,即性别平等的社会,这就是之前的母系社会能维持几万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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