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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的内涵和意义

 顺其自然王也 2014-11-13
这是我写的一篇小论文,讨论“道可道”的释义,可能不太符合您的问题,见笑了。                              老子与“道”   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春秋时期一位伟大的思想家老子首先提出了“道”的概念,以“道”之理,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变。他“居周之久,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1”我们不禁要庆幸有关令尹这样一位智者,能令无所挂碍的老子留下一部阐述自己哲学思想著作,以飨后人。   《道德经》一书包含大量朴素辩证法观点和民本思想,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2”,“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3”等。万物形成之初,人命之以名,但此名非其本名,所以老子说,“名可名,非常名。○4”名,是《道德经》一书中老子对事物表层的认识,而谈及本质,便谓之为“道”。   “道可道非常道○5”是《道德经》一书的中心思想。何为“道”?老子本人并没有做出清晰而明白的解释。在他心中。“道”可以是一切之初,可以是自然界的规律,可以是事物深层的含义,甚至于,它在本质上便是道路。一句中,三个“道”字,使古今之人苦苦难解。第一个“道”字,在一定意义上便是指“道路”,并非单指人类所行之“道”,此“道”可泛指一切之“道”,上至宇宙星系运行之“道”,下至万物所行之“道”,皆可称之为“道”。第二个“道”字,自汉代以来多被解为“言说”意。“但观诸老子时代书册典籍,则‘道’字并不含有言说之意,‘道’字与‘说’字发生联系并日益混同,大致发生在战国中后期。○6”若第一个“道”字被解释为“道路”,那么第二个“道”字或可同样解为“道路”,指有形之道,固有之道。上一句若译为“名字,可以被称呼的名字,不是(事物)真正的名字”,则前两个“名”字均作为名词出现,那么“道”一句同样将前两个“道”字作为名词,或更为贴近老子本意。道路,可以行走的道路,这便有了泛指与确指的关系。有可以行走的道路,那便有不可行走的道路,或者说是不能被明确指出的规律,影响万物生息变化的道理。第三个“道”字,同样可指“道路”。道路,可以行走的道路,不是真正的道路。如此解释,老子对于“道”的崇敬,便可隐约显现出来。他所追寻之“道”,并非已被指明的,广泛流传的“道”,而是尚在混沌中的“道”。至于他是否想要究天人际遇思治道之变,我们不得而知。   相比于另一种至今已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的解释,“道,可以说出的道,不是真正的道”,两者虽表述不同,但在本质上都是追求“无形之道”,而非“固有之道”。老子之“道”如此深奥,西方的“创世论”便显得如此浅薄,“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7”将世界依托于神创的客观唯心主义,多么荒诞不经!那样一条充满杀伐、干戈的道路,与老子的忍让、以柔克刚相比,无疑成了“以战止战”之路。以绝对强大的力量消灭战争,必将引起新的纷争。老子提出,“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8”上帝之“道”,令人哂之。   或许在那样一个大哲学家眼中,已看到了后世之人为一字之意争论不休。但他微微一笑,洒然西行,终不知所终。又何以争?不过同为“行道”而已。注释:○1《史记·老庄申韩列传》,司马迁○2《道德经·第五十八章》,老子○3《道德经·第七十四章》,老子○4《道德经·第一章》,老子○5《道德经·第一章》,老子○6《<道德经>旁说》,邹牧仑○7《圣经·创世纪》○8《道德经·第七十八章》,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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