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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32古人如何写作对仗对联

 天下有忧 2014-11-25

    古人根据汉字的可对性,把字分为实字、虚字两大类。《缥湘对类》是这样说的:“盖字之有形体者为实,字之无形体者为虚。似有而无者为半虚,似无而有者为半实。实者皆是死字,惟虚字则有死有活。死谓其自然而然者,如高下洪纤之类是也。活谓其使然而然者,如飞潜变化之类是也。”列举如下:

    一、实字:实字是有实指对象的字。对象主要有人、事物〔包括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时间和处所。此外,能指代对象的指代字也属于实字。实字包括实指字和指代字。实指字相当于通常所说的名词。例如,天、地、人、树、木、鸟、兽等;指代字如,君、臣、妾、奴、余、汝、彼、此等。

    二、虚字:包括1. 活虚字。这是有实义的动态虚字,相当于通常所说的动词(它们能使对象发生变化,故称之为活),例如,飞、腾、奔、走、存、亡、有、无、打、骂等;2. 死虚字。这是有实义的静态虚字相当于通常所说的形容词、副词(它们不能使对象发生变化,故称之为死),例如,高、大、清、新、坚、柔、美、丑、快、慢等;3. 助字。这是没有实义的静态虚字,只能协助造句,大致对应现今的连词和助词,例如,与、及、而、唯、者、然、则、乃、于、焉、哉、乎、也等。

    古人写作对仗对联的最宽松的法则是:实字对实字,虚字对虚字。字与字能构成对偶,是因为它们的意义之间存在着类属关系。实字对实字,就等于以类相从,如天文类对天文类,地理类对地理类,人事类对人事类,器物类对器物类;虚字对虚字,也讲究活虚字与活虚字对、死虚字与死虚字对,但原则上凡虚字,不论死活,皆可配对。

    先生教学生,入手之初,往往任拈一字,求其配偶,如风对雨、山对水之类。因风、雨皆天文类字,山、水皆地理类字;风与山皆平声,雨与水皆仄声,故均可对。但亦有一字而可两对者,如风对雨,自是同类字之最相合者,然而亦可与地理类之水相对。又如宫对室,皮对革,皆属以类相从,然宫又为五音(宫、商、角、徵、羽)之一,故还可对角、徵、羽等字,革又为八音(匏、土、革、木、石、金、丝、竹)之一,故还可对匏、金、丝等字。

    随后逐步增加字数。例如开头出句是一实字“虎”字,对句用一实字“龙”字。“虎”字上增一死虚字“猛”字,变作“猛虎”,对句亦可增一死虚字,成为“强龙”。“猛虎”之上再增一活虚字“降”字,以“降猛虎”为出句,对句亦可增一活虚字,变成“豢强龙”。“降猛虎”之上再增一实字“威”字,于是“威降猛虎”成了出句,对句亦可增一实字“术”字,成为“术豢神龙”。“威”字之上再增一死虚字“神”字,变作“神威降猛虎”,对句亦可增一死虚字“异”字,变作“异术豢神龙”。出句、对句分别再添上实字“豪杰”与“英雄”,便构成这样一联:“豪杰神威降猛虎;英雄异术豢强龙”,那就写成七字对了。

    我们认识了古人依据上述字义的类属关系去构造对偶,在阅读过去的对偶作品时,就会恰当评价,不致简单否定。以下略举实例,作些具体说明。

   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唐]杜甫《月夜》〕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唐] 王湾《次北固山下》)

   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唐]韦应物《寄李儋元锡》〕

   精神到处文章老;学问深时意气平。〔[清]石韫玉《赠人联》〕

    ①例的“小”与“忆”、②例的“阔”与“悬”、③例的“多”与“有”、④例的“到”与“深”,都是动词与形容词相对。今人按照词性一致的观点,容易加以否定。但古人把字义的类属关系作为构造对偶的依据,而“小”、“阔”、“多”、“深”今天叫做形容词,过去称作死虚字;“忆”、“悬”、“有”、“到”,今天叫做动词,过去称作活虚字。但作为虚字,不论死活,都属于同一个大类。大类中的各小类,自然具备相同的共性。“字之无形体者为虚”,这“无形体”就是虚词的共同属性了。所以古人所作这些动词与形容词配对的对仗对联是完全合理的,不能“以今非古”。

    再看下面的例子:

   牛马行无色,蛟龙斗不开。〔[唐]杜甫《雨》〕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副〕旧醅。〔[唐]杜甫《客至》〕
   青山不墨千年画,绿水无弦万古琴。〔[清]林则徐联〕

   豪气压群凶,能使力士脱靴,贵妃捧砚仙才比众美,不让参军俊逸,开府清新。(〔清〕李调元《陇西书院》联〕
    ①例的“无”,动词,与其相应的“不”为副词;②例的“无”,动词,与其相应的“只”为副词;③例的“不”,副词,与其相应的“无”为动词;④例的“压”,动词,与其相应的“比”为介词。令现代人容易产生疑惑的是,今天作为实词的动词居然可以与作为虚词的副词和介词构成对偶。其实道理也很简单,既然古代把有形体可以指称的字视作实字,而把其馀一切无形体可以指称的字视作虚字,那么,现代认为属于动词、副词、介词的字,在古人眼里,通通都属于虚字。这几例的所谓疑惑,都是古人按照“虚对虚”的原则去构成对偶,不足为怪。

    再看下面的例子:

   五更疏欲断,一树碧无情。([唐]李商隐《蝉》)

   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唐]刘禹锡《西塞山怀古》)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唐]杜甫《春望》)

   家住层城邻汉苑,心随明月到胡天。([唐]皇甫冉《春思》)

    ①例的“断”,动词,与其相应的“情”为名词;②例的“事”,名词,与其相应的“流”为动词;③例的“破”,动词,与其相应的“春”为名词。④例的“邻”,名词,与其相应的“到”为动词。这几例让习惯于以词性、结构一致为对偶原则的读者感到不理解的就是,动词与名词怎么可以构成对偶呢?在古代这也是虚字与实字之对,怎么会可能呢?原来古人认为,汉字的

虚实死活还可以互相转化。其原则是:实字有实指对象时是实字,一旦不实指对象就变成了虚字;虚字不实指对象时是虚字,一旦对象化了,就变成了实字。活字显示动态时为活字,活字静态化了就变成死字;死字显示静态时为死字,死字动态化了就变成活字。

    ①例的“欲断”是谓语“疏”的补语,意思是到了五更,蝉声稀疏到“欲断”的样子。“断”已经变成“断的样子”,即对象化了。因此“断”也由虚字变成了实字,而可以与相应的实字“情”构成对偶。

    ②例的“枕寒流”为动宾结构,宾语“寒流”的“流”已经具有对象的含义,由虚字变成了实字。“事”与“流”相对,实质上已是实字对实字。

    ③例的“春”本属名词,但它充当了主语“城”的谓语,它已经不再实指对象,而动态化了,即由实字变成了虚字。动态化的“春”要解作“逢春”。“春”与“破”相对实质上已是虚字对虚字。

    ④例的“邻”本属名词,但它带了宾语“汉苑”,它已经不再实指对象,而动态化了,即由实字变成了虚字。动态化的“邻”要解作“为邻”。“邻”与“到”相对实质上已是虚字对虚字。

    依据字义的类属关系去组成对偶,这种方法,至今仍有参考价值。至少可以用来判断某些字词的配对是否妥当。比如,题秀峰湖湖心亭联:问西湖何日移来,秀水青峰,宜浓宜淡;登高阁方才悟得,天边云际,无我无人此联的“何日”对“方才”,合适吗?又如,毛泽东《和柳亚子先生》有一联:三十一年还旧国,落花时节读华章。“三十一年”对“落花时节” 合适吗?按照字义的类属关系,“何日”对“方才”、“三十一年”对“落花时节”都是合适的,因为它们都有表示“时间”的意义,故可属对。如此理解,将使字类的辨析变得简单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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