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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十大断案高手之八:包拯

 草庐经略 2014-11-28
                                                 刚直不阿 --- 包拯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或称包文正,字希仁,庐州人(今安徽合肥肥东人),中国北宋官员,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曾任天章阁待制,人称“包待制”;后进为龙图阁直学士,故后人亦称“包龙图”,卒谥孝肃,赠礼部尚书。其廉洁公正、不攀附权贵,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文曲星转世,死后成为地狱第五殿阎罗王。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黑子”、“包黑炭”。

 
包拯

 

1. 人物简介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包拯出身于庐阳一个官宦家庭。二十八岁考上进士。按照宋朝的制度,考中进士就可以当官,但包拯是个孝子,他信守圣人“父母在,不远游”的教诲,直到三十六岁时父母亡故后才正式出任天长县(今安徽天长)知县。在知县任上,他断了一个奇案,声名远播。三十八岁升任知州,清正廉洁,受到上司重视和世人称赞,之后,便开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

2. 家庭背景

    包拯是楚国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孙(《包拯墓志》《宋史·包拯传》《通志》卷八之五)。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读书耕田。父令仪,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官至刑部侍郎,与文彦博的父亲文洎同供职阁中,遂结为世交。所以包拯与文彦博“方业进士,相友甚厚”,后来还结为儿女亲家。父后来致仕返回原籍,赠太保。母宣氏,赠冯翔郡太夫人。

    包拯兄弟三人,长兄包莹、二兄包颖均早前去世,只有他一个传宗接代。他家境殷实,所以从小受到了良好的传统知识教育和熏陶。


3. 政治生涯

3.1 初入仕途

    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岁,考中了进士。朝廷任命他为“大理评事”,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陪审员,级别很低。接着,又任命他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不愿意随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只好放弃官职,留在家里,侍候父母。

    后来,朝廷又委派他到家乡附近的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负责管理税收钱粮,这一回,包拯去赴任了,但是因为实在放心不下留在家中的父母,只坚持了几个月就打道回府了。

3.2 立志做清官

    父母相继去世之后,包拯才离开乡村,前往京城等候授予新的官职。他住在小客栈里,夜晚守灯苦读,写下了他平生唯一的一首五律:“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大意是说,做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秀挺的木材应该做房屋的栋梁,精炼的钢料决不应去做铁,我应该做一个无愧史书教诲的清官。

    景祐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在那里,他公正地断了许多奇案,搏得了清官的好名声。


4. 人物仕途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评事,知建昌县(不赴),监和州税(不赴)。

嘉佑六年(1061年):给事中,礼部郎中(后礼部侍郎),三司使,枢密副使。

嘉佑七年(1062年):礼部尚书(五月卒赠)。


5. 人物轶事

5.1 拒收端州名砚

    不久,包拯升任端州(今广东省肇庆市)知州。端州出产一种名砚,是朝廷钦定的贡品,和湖笔、徽墨、宣纸一道,并称“文房四宝”中的绝品。以往在端州任职的知州,总要在上贡朝廷的端砚数目之外,再多加几倍,作为贿赂京官的本钱。包拯上任之后,一改陋习,决不多收一块。离任时,就连他平时在公堂上用过的端砚,也造册上交了。

    后来,包拯升任,离开端州,他的船在羚羊峡口遇到一阵奇怪的大风雨,他亲自下舱检查,发现船舱里私藏了一块端砚,这是当地百姓悄悄送给他的。包拯一言不发,将那块名贵的端砚丢入江心。民间传说,那里有一个名叫“砚洲岛”的岛,就是当年包公掷端砚的遗迹,下游的“黄布沙”就是包住端砚的黄布。

5.2 包拯巧取合同文

  一天,包公受理侄子告伯母骗取合同文、不认亲侄一案。

    原来,在东京汴梁西关外定坊有户人家,哥哥刘天祥,娶妻杨氏。这杨氏乃是二婚,带来一个女儿,到刘家后再没生养儿女。弟弟刘天瑞,娶妻张氏,生得一个儿子,取名安住。父亲在安住两岁时,就给他与邻居李社长家的小女儿定了娃娃亲。大嫂杨氏打算待女儿长大后,招个女婿,多分些家产。因此,把刘安住当成眼中钉。

    这一年,东京地区大旱,颗粒无收。官府发下明文,让居民分户减口,往他乡逃荒。弟弟天瑞照顾哥哥上了年岁,不宜远行,决定自己携妻儿离乡背井。天祥就请邻居李社长写下两张合同文书,把所有家产全部写在上面,以做日后见证。兄弟俩各执一份,洒泪分别。

    天瑞带了妻儿,来到了山西潞州高平县下马村。房东张员外夫妻,为人仗义疏财,虽有许多田产,却无儿无女,见年方3 岁的刘安住眉清目秀,乖觉聪明,就收为义子。对天瑞夫妻也像骨肉兄弟一样看待。但是不久,天瑞夫妇染上疫症,几天后相继去世。天瑞临死前掏出一纸合同文,将儿子托付给张员外。

  一晃,刘安住18 岁了,为使父母尸骨归乡,决定回老家安置。张员外就把合同文书交给他。

    刘安住直奔东京汴梁,一路问到刘家门前,只见一位老妇人站在那里。那老妇人正是伯母杨氏,她一心想独占家财,就骗取了刘安住的合同文书,却翻脸不认侄子,反抄起一根木棒,打得安住头破血流。邻居李社长闻声赶出,问刘安住:“那合同书既被她骗走,你可记得上面写的什么吗?”安住一字不差的背了一遍。李社长说:“我是你的岳父李社长。”当下他写了状词,带着安住来到开封府告状。

    包拯接了状词,便传令拘刘天祥夫妇到了公堂,责问刘天祥:“你是一家之主,为何只听老婆的话不认亲侄子?” 刘天祥回答:“小人侄儿两岁离家,一别十几年,实不敢贸然相认,凭合同文书为证。而今他和我妻一个说有,一个说无,我一时委决不下。” 包公又问杨氏,杨氏一口咬定从未见过合同书。包公假意愤然对安住说:“他们如此无情无义,打得你头破血流。大堂上,本官替你作主,你尽管打他们,且消消你这口怨气!” 刘安住流泪道:“岂有侄儿打伯父伯母之理?小人为认亲葬父行孝而来,又不是争夺家产,决不能做为出气而责打长辈的事。” 包公自有几分明白,对刘天祥夫妇说:“本官明白这小子果然是个骗子,情理难容,改日定将严刑审问。”今天祥夫妇先回去,而将刘安住押至狱中。 第二天,包公一面让衙役四处张扬:“刘安住得了破伤风,活不了几天了。”一面派差役到山西潞州接来张员外,于是真相大白。

    几天后,包公传来一行人到公堂。张员外所言句句合情合理,杨氏胡搅蛮缠死不认亲。于是,包公传令带刘安住上堂。不料差人却来宾报:“刘安住病重死在狱中。”众人听罢大惊,只有杨氏喜形于色。包公看在眼里,吩咐差人即刻验尸。一会儿,差人回报:“刘安住因太阳穴被重物击伤致死,伤口四周尚有紫痕迹。” 包公说:“这下成了人命案。杨氏,这刘安住是你打死的,如果他是你家亲侄,论辈份你大他小,纵然是打伤致死,不过是教训子侄而误伤,花些钱赎罪,不致抵命。如果他不是你的亲侄,你难道不知道‘杀人偿命’吗?你身犯律条,死罪当斩!”即命左右将杨氏拿下,送到死囚牢中。此时,杨氏吓得面如土色,急忙承认刘安庄确是刘家的亲侄。包公问:“既是你家亲侄,有何证据?”杨氏只好交出那张骗得的合同文书。包公看后,差人叫刘安住上堂。刘安住接过包公赚出的合同文书,连称“青天”。杨氏方知中计。

    包公提笔判决此案:表彰刘安住的孝道和张员外的仁义;杨氏本当重罪,准予罚钱赎罪;刘氏家产,判给刘安住继承。

5.3 包拯陈州除贪官

    仁宗年间,陈州大旱,发生饥荒,户部尚书范仲淹上殿奏本,保举龙图阁大学士兼开封府尹包拯到陈州粜米济赈。

    原先朝廷已派了两个官员去陈州办理济赈事宜,这两个人都是当朝权贵刘衙内的亲属,一个是他的儿子,一个是他的女婿,他俩在陈州贪赃在法,鱼肉百姓,还打死了饥民李大胆,搞得陈州怨声载道,民不聊生。所以范仲淹要保奏包拯前往陈州查处。 刘衙内素知包拯清正,铁面无私,所以于半夜来访,假惺惺地说道:“陈州饥民多亡命之徒,包大人此番出赈,可要当心。”他的本意是想吓退包拯,不去陈州。 包拯严正答道:“为国效劳,为民解难,乃我辈本分,何惧之有?” 刘衙内见劝阻无效,便改口说情:“包大人此去陈州,望对我儿、婿照应则个。” 包拯答道:“这个我心中有数,感谢你今天来向我传递消息,将来有甚事情,我也会派人向你传递消息,以作回报。”当场送客。刘衙内虽然没得到包拯什么确切保证,但总算能随时得知陈州消息,倘有不测,还有回旋余地,便称谢告辞。 包拯带了差役王朝赶往陈州,将近陈州地面时,包拯易服先行,吩咐王朝随后赶来。包拯一副乡民打扮,混入饥民之中,来到衙门购买赈米。只见刘衙内子婿两人高踞公案之后,督促差役粜米。名为粜米、实为盘剥,在米中掺入大量泥沙,提高价格,克扣斤两,使饥民不堪其苦,稍有微词,便棍棒相加。包拯实在看不下去,高声喊道:“身为朝廷命官,竟敢如此荼毒百姓,天理何存?” 刘衙内的子婿见一个黑脸饥民敢当众揭短,不由气怒万分,喝道:“住口,先前有个李大胆,今天又来了黑大头,我让你们一样下场。”吩咐差役将包拯吊在树上。

    正在这时,手持金牌、背插宝剑的王朝赶到,两个贪官忙迎接钦差。王朝说道:“包大人先我而来,不知现在何处?”两贪官面面相觑,答道:“下官不曾见包大人来过。”

    王朝眼快,看见大树下正吊着包拯,忙跪步上前,亲手松绑,两个贪官这才知道“黑大头”原来就是铁面无私的包大人,忙上前恭请包拯坐上公案。 包拯一拍惊堂木喝道,“尔等贪赃枉法,荼毒饥民,我不但亲眼看见,而且亲身经历,还有何话可说!” 两贪官连连谢罪认错。 “既然知罪,即写下伏罪状来!” 两贪官当即写了伏罪状,并签字画押。 在场饥民见包拯如此清正,声声齐喊:“包青天!”内有被两贪官屈打致死的饥民李大胆的儿子,此时气愤交加,率众饥民将两个贪官当场打死,以泄民愤。 包拯对饥民的举动是深表同情的,但咆哮公衙,击毙官吏毕竟是有罪的,他就暂且将李大胆的儿子收押在监,等送报朝廷后再作处理。

    包拯在发出奏折前,先叫王朝去向刘衙内暗通消息,让他将陈州发生的事,稍作改动说道:“两官员贪赃枉法已经查实,被下在狱中。饥民作乱,为首者已被当场处死。”

    刘衙内听了又忧又喜,又恨又急:忧的是,子婿已获罪;喜的是,幸亏早得消息,局面尚可挽回;恨的是,饥民作乱;急的是,时间仓促,刻不容缓。他自恃皇上宠爱,便连夜进宫见驾,在皇帝面前花言巧语。皇帝果然听信了他的谗言,下了一道圣旨:“活的赦罪,死的不赦。”这样可以完全达到刘衙内的愿望,既可救了他的子婿,又可镇压作乱的饥民。 刘衙内奉了圣旨亲赴陈州,当着包拯的面宣读。 包拯当场问道:“济赈两官员何在?” 众差役答道:“已经死了。” 包拯又问:“饥民首领何在?” 众差役答道:“押在狱中。” 包拯宣判道:“奉圣旨,两贪官理该处死,不准赦其罪;李大胆之子,为父报仇是为义举,应予释放。” 这一宣判,使刘衙内当场昏厥在地。从此一病不起。

    处理这案件后,包拯在陈州按法粜米,解救饥民于水深火热之中;整顿吏治,使社会复趋于安定平稳。

5.4 包拯套破钉杀案

  开封府尹包拯断案如神,但有一案件颇费他踌躇。

  街民毛勤猝然死亡,族人因其死得蹊跷,便状告开封府。

    包公将毛妻冬花传讯、冬花虽言词哀切,但面露妖冶,外着丧服,内套红袄,分明具有杀夫嫌疑,但她声称丈大系“气鼓症”死亡。

  包公问道:“既患气鼓症,可曾请医治疗?”

  冬花对答:“丈夫命薄,未及请医,已气绝身亡。”

    包公便命仵作廖杰开棺验尸。廖杰经验丰富,但验尸结果,虽见毛勤死状异样,但并无查出谋害痕迹。回转家中,夜不成寐,不知如何向府尹汇报。

  其妻阿英见他心事重重便问道:“你可曾验看那尸体的鼻子?”

  廖杰反问:“验那鼻子何用?”

    阿英说道:“那鼻子内大可作文章,倘从中钉上利钉,直通脑门,岂非能不留痕迹而致人死亡!”

    廖杰将信将疑地连夜再去复验尸体,果见毛勤的鼻孔内有两根铁钉,于是真相大白,遂将冬花缉拿问罪。冬花抵赖不过,承认串通姘夫谋害亲夫。

    事后,包公询问廖杰:“冬花作案手段奇特,你是如何想到验看尸体鼻孔的?”

  廖杰回答:“此是小的妻子提醒的。”

  包公说:“请你妻子来府,我要当面酬谢。”

    第二天,廖杰高兴地带着妻子到府里领赏。包公像是熟人似的对阿英端详了一会,开口问道:“你嫁给廖杰几年了?”阿英答道:“我们系半路夫妻,只因我前夫暴病死亡,才改嫁廖杰为妻。”

  “你前夫名字可叫路才?”

  阿英面露惊异之色:“大人如何得知?”

    “路才暴死一案由县衙呈送本府,我昨晚查阅卷宗,得知县衙已对此案作了正常病故的结语。但我觉得此种结语颇存疑问。”

  阿英更是呈恐慌之色:“大人以为..”

  “本府认为,路才系被人从鼻孔中钉钉谋害。”

    廖杰奉命前往路才墓地,掘墓开棺,虽尸体已腐烂。但在鼻孔部位露出两根已锈的长钉。

    包公继续审理路才案件。他对阿英说:“想你一个平常女子,如何懂得鼻孔钉钉的奇特方法,除非有过亲身经历,才能一语点破,”

    阿英只得如实招供事实:原来她也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在与路才结婚之后,经常与人姘居,姘夫是个惯犯,与她合谋用铁钉钉鼻之法害死路才,后来那姘夫在斗殴中被人杀死,阿英才改嫁廖杰。

    廖杰听了如梦初醒:“想不到此女这般蛇蝎心肠,若非大人明察秋毫,我也几乎作了她砧上之肉。”

  阿英懊丧不已:“若不是我多言多语,此案也断不能破。”

    包公正色道:“非也,作案之人,侥幸取巧,只能蒙蔽一时,不能长久隐藏,终有一天会暴露出来自食恶果。此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5.5 包拯叫哑巴打兄

    传说,有个哑子,每逢新知府上任,都献上一根木棒,任官责打。包公上任后,他又来献棒。包公想:如果他没有冤枉,怎肯屡屡无罪吃棒?无奈哑子口不能言,手不能写。包公心生一计,用猪血涂在哑子臂上,又以长枷枷到街上示众。暗差几个心腹跟随其后,见有人替他鸣冤叫屈,就传他上堂。

  一会儿,果见围观者中有个老头为哑子叫屈,于是将他引到包公面前。

    老人说:“这人是我村的石哑子,自小不能说话,只是耳朵还好使,他被哥哥石全赶出,万贯家财,并无分文给他。每年告官不能伸冤,今日又被杖责,小者因此感叹。”

  包公传石全到衙,但石全不承认哑子是他亲骨肉。

  石全走后,包公教哑子:“你以后撞见你哥哥,就去扭打他。”

  哑子眨巴着眼睛,看上去有些害怕。

  包公说:“你就照我的话去做好了,本官可为你作主。”

  一日,被打得头破血流的哥哥来告哑子,说他不尊礼法,殴打亲兄。

    包公问石全:“哑子如果真是你亲弟,他的罪过不小,断不轻饶。如果是外人,只作斗殴论处。”

  石全说:“他果是我同胞兄弟。”

  包公喝道:“既是你亲兄弟,为何不将家财分给他?分明是居心独占!”

  石全无话可说。包公即差人押他们回家,将所有家财各分一半。

5.6 包拯审石擒凶手

    包拯在定远县任县令时,常常微服私访。一次,包拯带着衙吏经过某山岗时,见前面草丛上方苍蝇乱飞,并有一股血腥味扑来,便令衙吏察看。草丛里躺着一具男尸,身体已经腐烂,面目难辨,背上压着块大青石板,肩上还搭着只马褡裢子,内有木制“宋记”印戳——原来是个收卖粗大布的,查问地保,知本地没有姓宋的贩布商人。包拯断定这是谋财害命的案子。那么杀人犯是谁呢

    第二天,包拯贴出布告,说要在大堂上审石板。大家觉得好奇,都到堂上看稀奇事。那块青石板正放在堂中央,铁面无私的包拯喝道:“大胆石板,竟敢谋财害命,目无国法,给我狠打四十大板!”差役扬起板子,狠狠向石板打去,“噼噼啪啪”震得差役虎口疼痛。大家见状,都忍不住笑出声来。包拯斥责道:“本县断案,大堂上理应肃静,你们竟敢喧哗公堂,该当何罪?”

  众人见包拯发怒,一齐跪下,口称“知罪”。

    包拯说:“那好,你们讲,愿打还是愿罚?愿打,每人打四十大板;愿罚,每人举保画押,限定三日,交上三尺大布。违者严惩!”

大家愿罚。心想:“包大人真有意思,找不到凶犯,让众人来献一条孝布。”

    三天之内,近街远集的粗大布一购而空。包拯的手下一边收布,一边核对布头上的印记,竟发现不少人交上的粗大布上有“宋记”印戳,与死者的印戳丝毫不差。经查问知是某布庄的。当下把某布庄老板抓来。老板一见死者的印戳,面如土灰,只得供认:死者宋某从外地收购粗大布,盖上印戳后寄存在他那里。他谋财害命,但匆忙之中忘了毁掉马褡裢子。

5.7 包拯两次断牛案

    北宋名臣包拯(公元999—1062 年)在天长县刚任县令时曾审过两桩牛案。

    那是春耕时节,东村农民王某和张某一天在田里同耕,休息时坐在田岸边闲聊,让两头牛在坡上吃草。一会儿,两头牛抵起角来,王某和张某没当一回事,竟在一边看热闹,谁知道王某的牛把张某的牛抵死了。这下两个好朋友翻了脸,张某告到县衙门,要王某赔牛。那时包公还没上任,前任白县令审案时想:判赔,王某吃亏;判不赔,张某吃亏。左思右想,没法把案子判得公平合理,只得把两人收在监里。

    第二天,包公上任,听说有两个农民在监里骂人,提出来一审,知道事情的原因,就笑哈哈地对他们说:“你们本是一对好朋友,只是漫不经心使牛抵角死亡,以致朋友反目成仇人,这实在是不应该的。今天本官劝你们言归于好。”说罢,提笔写了四行字:

            二牛抵角,

            不死即活;

            活牛同耕,

            死牛同剥。

    两个农民听完判决,都说这样公平合理,谢过包公,携手走出公堂。谁知那两人刚走,又来一人报案。

    那是西村农民,名叫刘全。今天早晨他正要牵牛下地干活,来到牛圈时大吃一惊:原来他的大黄牛满口血淋淋,牛舌头不知给谁割掉了。他心疼得哭了一场,急来县衙门要求破案。

    包公看了状子,心想:这很可能是刘全的仇人干的。就对刘全说:“看来,这头牛是活不长了,你干脆把牛宰了,肉可以卖,我再资助你一些钱,这样你又可以买一头牛了。”刘全感激地挥泪告别。

  刘全刚走,包公当即出了一张禁杀耕牛的布告:

    本县晓谕黎民百姓:为确保春耕春种,保养好耕牛,严禁私自宰杀。如有病牛,须请牛医诊治;诊治无效的,先报呈县衙,经查验后,方可宰杀。未经查验,擅自杀牛的,一律严惩不贷。有人捕捉到杀牛者,官府赏银三百贯。此布。

  第二天,刘全的邻居李安前来报告说,刘全擅自宰杀耕牛。

    包公想:村中的人一定都知道,刘全宰杀的是残废牛,而这个自称刘全邻居的人明知杀残废牛而来告他,不就是诬谄好人吗?这人肯定和刘全有仇。包公出布告本来就是要引刘全的仇人出来。现在问过姓名,知他叫李安。刘全曾告诉包公,李安曾和他有仇,看来此人必定是偷割牛舌的人。

  一审问,李安只得供认了自己割牛舌而又来诬告的罪状。


6. 魏徵为师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馈待制,担任了谏官的职务。一上任,包拯就以唐代著名谏官魏徵为师,精心选定魏徵的三篇奏议,用蝇头小楷抄写了一遍,呈奏宋仁宗,希望皇帝能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包拯在做谏官时,对朝政发表许多意见,让皇帝在许多重大的决策中避免了严重的失误。包拯对于自己的这一段经历曾做过十六字的总结:“披肝沥胆,冒犯威严,不知忌讳,不避怨仇”。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6.1 反对覃恩

皇祐二年九月,大涝之后天气放晴,仁宗皇帝认定这是吉兆,除了在京城举行祭祀天地的盛大庆祝外,还下诏大赦天下罪犯,给所有文武百官每人晋升一级。这就是所谓“覃恩”。包拯对此提出异议,对仁宗说,罪犯服刑,那是对他们以往犯下的罪行所给予的惩罚,怎么可以因为洪水退去而减轻对他们的惩罚呢?至于官员晋升,更是要考核他们的政绩。假如这样马马虎虎地随便升迁,对那些确有政绩的官员不是太不公平了吗?这样的话,以后谁还会勤勉地为朝廷出力呢?

6.2 三弹张尧佐

    张尧佐是宋仁宗宠妃张美人的伯父,没有什么才干,却凭借张美人的关系,官运亨通。最初,张尧佐被委任为“三司使”。包拯极力反对,向皇帝谏议说,像张尧佐这样的人,就连小官也没有资格做,更不用说“三司使”这样显赫的大官了。但是,仁宗不但不理会他的谏议,反而又加封张尧佐为节度使包拯非常痛心,继续上谏,坚持怒责张尧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闻,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张尧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进谏,痛加陈词,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当面辩论起来,终于迫使皇帝罢了张尧佐的官。

6.3 参倒张方平

    “三司使”张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假公济私。有一次,东京城一个名叫刘保衡的商人,开了一间酒坊,经营不善,欠下官府的小麦,折合现钱一百多万贯,他一时拿不出,张方平下令刘保衡变卖家产抵偿欠债,同时,又趁人之危,用极低的价格买下了刘保衡的家产。包拯获悉之后,大为震怒,认为张方平作为朝廷命官,却利用职权,巧取豪夺,罪不容恕,于是上书皇帝,参了张方平一本。张方平因此被罢了官。

6.4 抨击宋祁

    宋祁是名诗人,但是文人无行。他在四川当官时,生活奢靡。每顿饭,必须不少于三十六味菜,其中有十二味荤菜,十二味素菜和十二味半荤半素的菜。他还养着三十二名侍女,分别为他摇扇、捶背、敲脚。在他下榻的床边,每夜都有一名丫环通宵守候,照顾他的随时需要。宋祁又十分好色,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他必定千方百计地将她纳为小妾。他道德败坏,丑闻很多,却屡屡受到朝廷的重用。包拯对此非常不满,多次向皇帝上书,对宋祁的丑行大加抨击,终于罢了宋祁的官。

6.5 严惩张可久

    淮南转运使张可久,利用职权,贩卖私盐一万多斤,在宋代是一项很严重的罪行。案情揭发后,张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审理。按法例,贩卖私盐的罪行轻重,是依照查获私盐的数量来定刑的。数量越多定罪越重。张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贩卖私盐,数量虽多,但是转手迅速,从来不留仓储,被查获的数量并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时,也无计可施。包拯主张不能过分拘泥成法,要严判张可久。他说,张可久身为转运使,竟然目无法纪,公然贩卖私盐,这种罪行不能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必须重判。在他的建议下,张可久受到严厉惩罚,被流放到边远的荒蛮之地去了。

6.6 力参任弁

    任弁在担任汾州知州时,利用职权,公器私用,役使一百多名兵士为他做私家工作。有的,为他织造驼毛缎匹;有的,为他做各种私人杂务。他的罪行被揭发时,占用的工役达二万三千六百多个,折合细绢一千六百余匹。根据宋朝的法律,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不仅要做出赔偿,罚铜十斤,还要充军到三千里外的边疆去。

    宋仁宗体恤任弁对朝廷有功,御笔一挥,免去了他发配充军三千里外的刑罚。包拯上书据理力争,他说,作为知州这样的大官,知法犯法,不能随便减轻对他的惩罚。皇帝不得不收回了成命。

6.7 七斗王逵

    王逵是出名的绘吏。他在出任地方官时,横行不法,随意增派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万贯。他把搜刮来的钱财,大量贿赂京官,谋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残忍,并且随意杀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转运使时,百姓闻风逃散,纷纷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里,逃避迫害。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宠信,官运亨通,甚至升到淮南转运使的高职。包拯为民请命,七次上书朝廷罢免王逵,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陈利害,甚至无意之间把唾沫喷到了皇帝的脸上。在包拯的不断弹劾下,王逵终于被罢免了。


7. 执法如山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被授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开封的知府。开封知府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职务,以往一般都是由亲王、大臣兼任。历来京官难当,一是皇权可以随便干预地方事务,二是皇亲国戚都聚集在这里,仗势欺人,无理可讲。在北宋政权存在的一百多年间,出任开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个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包拯在开封知府的任期内,秉公理政,铁面无私,虽然得罪了不少皇亲国戚,但是因为他行得正、坐得直,谁也拿他没有办法。


8. 重惩贿赂

    沈括的《梦溪笔谈》里,记载了一个包公任开封知府时的判案故事:有个犯人过堂时,应受杖脊(以杖挞脊背)。他想逃避皮肉之苦,花钱买通了一个府吏。那个府吏说:“我是在知府面前记录供词的。你见到知府时,只管大声喊叫。”到了那天,犯人被带到包拯面前,果然大声喊冤起来。那个受了贿赂的府吏说:“这个犯人不知好歹,受过杖脊就可以出去了,还大叫大喊什么?”包拯看了一眼,立刻看出了破绽。他把那犯人放走,叫手下把府吏拿住,一审之下,府吏供出真相。包公判他代替那个犯人承受杖脊的刑罚。


9. 相关书籍

    《包拯集》又名《包孝肃公奏议》,收入《四库全书》“史部 诏令奏议类”第427册,是研究包公和宋代历史的重要文献,九百多年来,历朝都有翻刻本出版行世,深受后世研究者的重视。不过,《包拯集》并不是包公生前亲自编撰的,而是在包拯死后,后人为了纪念他,搜集整理加以印行。

    这本论文集几乎囊括了包拯一生中所有的奏摺、陈表和各种各样的建议、意见,全面系统地呈现了包拯的政治主张和他的阅世态度,尤其他关于反对增加农民负担和精兵简政的建议,即使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及现实意义。

10.史料记载

10.1 宋史原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徘徊不忍去,里中数老皆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

    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

    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

10.2 译文

    包拯字希仁,是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做天长县知县,有个盗贼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牛主人来到(县衙)告状。包拯说:“(你)只管回家去,杀了牛卖了它。”不久又有一人来到(县衙)告别人私自宰杀耕牛,包拯说:“(你)为什么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又来告他的状?”这个盗贼感到很震惊,也很服气。

    (包拯)转到端州当知府,升为殿中丞。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当政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命令典客对包拯说:“(你们国家的)雄州城最近开了便门,就是想引诱我国的叛徒,以便刺探边疆的情报吧?”包拯说:“(你们国家的)涿州城曾经也开过便门,刺探边疆的情报为何一定要再开便门呢?”那个人便无言以对了。

    (包拯被朝廷)召令暂时代理开封府尹,升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为人刚强坚毅,贵戚宦官因此而大为收敛,听说的人都很害怕他。人们把包拯笑比做黄河水清(一样极难发生的事情)。小孩和妇女,也知道他的名声,叫他“包待制”。京城里的人因此说:“(暗中行贿)疏不通关系(的人),有阎罗王和包老头。”按旧规矩,凡是诉讼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递交状子)。包拯打开官署正门,使告状的人能够到跟前陈述是非,办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瞒。

    包拯性情严峻刚直,憎恶办事小吏苛杂刻薄,务求忠诚厚道,即使非常憎恨恶人,但从来没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平常没有私人信件,连朋友、亲戚也断绝往来。虽然地位高贵,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饮食跟当百姓时一样。(他)曾经说:“后代子孙当官从政,假若贪赃枉法,不得放回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听从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孙。”

10.3 注释

徙:调动(官职)。

迁:晋升。

遗:赠送。

岁满:满一年。

遂:于是,就。

权:姑且,暂且。

率:大抵,大都,一般。

忠:办事尽心竭力。

恕:仁爱,推己及人。

尝:曾经。

对:回答。

推:推行。

鬻:卖。(yù)

第:但,只管。


11. 人物评价

    包拯以廉洁公正、不攀附权贵著称,故民间称其包青天及包公,就任开封府尹期间,得到“四大名捕”(京剧脸谱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与有“御猫”之誉的御前四品带刀护卫之南侠展昭协助,办案既明查又暗访,执法既严谨又不失人情,令正义得以顺利伸张之余亦导人向善。因为开审考上状元成为驸马爷的陈世美不认妻一案前,其妻子秦香莲向王丞相拦路喊冤(而不是向包青天拦路,但现在借用拦路喊冤来引申有冤无路诉,迫于无奈出此下策之义)。

    开封府公堂门前右边前有一鼓,逄有重大冤情之时,不论大小人物一经击鼓鸣冤,包青天定必升堂开审,喊冤者可直接向包大人陈述冤情;而传说包拯审案不分昼夜:日审阳间,夜审阴间;并流传多个审案故事传颂后世,著名的有《铡美案》、《狸猫换太子》、《乌盆记》、《铡包勉》等。另古典小说《三侠五义》亦以其为主人公。因其大公无私,拥有一副铁面如墨的脸孔以镇慑佞臣,额上挂有一弯苍白明月,故亦有“包黑子”称号,坊间传说中包拯死后成了神明“马国公”,故现在称的“马国公”就是包公本人。


12. 后世纪念

    包拯是中国老百姓心中的神。从南到北,在全国许多地方都设有纪念包公的祠庙,到处都有人在跪拜他。历代文人还写了不少颂扬包拯的诗词,用诗歌来歌颂他的刚正不阿和清正廉明,表达对他的景仰之情。包公一生清正廉洁,刚正不阿,是一千多年来老百姓心目中崇高的清官形象。政治清明时,人们固然怀念他;世道衰败时,老百姓更加怀念他。自宋朝到今天,虽然世事变幻不定,然而,人们对于包公的怀念却是永远的。

12.1 合肥包河

    传说包拯为宋仁宗找到亲生母李太后后,仁宗执意要把半个庐州赐给包拯,以示答谢,包拯始终不接受,可是皇命难违,包拯最后只好答应接受庐州城南的一段护城河,这便是“包河”的来历。包拯当时对子孙说:“河,不好分,不好卖,只准种藕养鱼,绝不允许派别的用处。”

    包公的后人遵守他的遗训,只在包河里种藕养鱼,年复一年,包河内终年鱼藕满塘。包河里的藕,脆嫩无丝(私);包河里的鲫鱼,背呈黑色(铁),象征包拯一生的“铁面无私”。

12.2 合肥包公祠

    包河有一个沙洲,名“香花墩”,传说是包拯少年时读书的地方。墩上的建筑群即是“包公祠”。明弘治年间,知府宋鉴在墩上建包公书院,让包公后裔在此处读书。到嘉靖,书院得以重修,改名“包孝肃公祠”。

    包公祠的迎面正厅是包公享堂。堂中的包拯端坐塑像,造型生动逼真,双目炯炯,慑人魂魄。塑像旁是一副对联:“一水绕荒祠,此地真无关节到;停车肃遗像,几人得并姓名尊。”在包公像前,陈列着包公生前处决犯人的三具“狗头铡”的复制品。

12.3 合肥廉泉

    廉泉位于包公祠东,是花亭里的一口水井。井沿是黑褐色的青石,石壁内侧,是一道道被井绳勒得极深的纹道。传说廉泉有一种特别神奇的地方,就是会因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味道。普通老百姓喝了会解渴;清官喝下去,清冽可口,甘醇香甜;但是如果贪官喝下去,必定苦湿难咽,像有芒刺封喉,而且当场头痛欲裂,无药可医。唯一能够减缓病痛的偏方是:喝一碗狗尿。

12.4 合肥包公墓

    包拯去世后,灵柩由他的女婿护送老家合肥,墓地在公城乡。后来,金兵入侵,攻陷合肥,包公墓被破坏,当时的随葬器物也大多被盗。包公后裔将原棺和墓志迁葬于墓西三十多米处,原墓地被废为耕地。后来,当地官员误将包夫人墓当作包公墓,修葺一新,并盖有享堂。

    包公墓全称包孝肃公墓园,位于合肥市内包河南畔林区,与包公祠紧紧相连。整座墓园面积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与北宋嘉七年(1062年),次年由开封护丧归葬在今合肥市东郊大兴集。

    一九七三年,合肥文物部门对包公及其家族墓地进行清理,从包公墓葬中出土了包公遗骨及其墓志,同时还出土了包夫人董氏及他们的两个儿子、儿媳及长孙的遗骨。一九八五年,开始动工修建包公墓园,历时三年竣工。墓园共有包氏家族的六个墓冢,按宋制修建。

12.5 开封包府坑

    包拯出任开封知府只有一年多,但是包拯死后,开封的老百姓一直非常怀念他,在开封府旁修建了一座包公祠。当时,开封府署内有一块题名碑,凡是在开封府任过府尹的,姓名都刻在碑上,只有“包拯”两个字被后人抚摸最多,以致留下了一道道深深的指痕。现在,这块石碑仍然保存在开封历史博物馆里,“包拯”两字已模糊难辨。

    开封包公祠毁于明代末年,当时明军为阻挡李自成进攻,扒开了黄河大堤,大水把开封府署和包公祠都冲毁了。大水过后,只在包公祠遗址上留下一个小水潭,被称为“包府坑”。

12.6 台湾海清宫森罗殿

    海清宫位于台湾云林县四湖乡三条仑,远近闻名。传说在清高宗年间,有个村民梦见一位黑胡子老头预示将有一位天神下凡,要村民某日集合迎接。村民将信将疑,到了那天,海面飘来一条小船,上立木牌,大书“森罗殿”三字,中书“阎罗天子”。木牌前的神像,披着红布,红布上写着九个大字:“安徽省包家庄包家祠”,原来迎来的天神,是包公包青天。村民一见,齐齐跪下,并立即着手建祠,建成后命名为海清宫森罗殿,供奉包公神像。

12.7 澳门包公庙

    澳门包公庙修建于一八八九年夏天,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传说澳门三巴有一位老太太,一向崇拜包公,特从佛山迎来一尊包公像回家供奉,凡遇疑难之事,无不卜问包公,竟然每求必应,每应必灵。此事渐渐传开,到老太太家求包公的街坊也越来越多。一八八九年春天,澳门流行疫病,死亡人数很多。百姓想到包公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于是修建包公庙,祈拜包公,为百姓驱除瘟疫。包公庙里有一副对联:“政治洞阴阳,识标青史;端严垂神笏,笑比河清。”

12.8 广东肇庆包公祠

    肇庆古称端州,包拯曾任过知州。由于他为官清廉,人品端正,离开任所时两袖清风,当地的老百姓十分怀念他。北宋熙宁年间,即包拯去世后的第六年,肇庆修建包公祠,引来成千上万人朝拜。四百多年后,由于祠堂年久失修,当地人又集资在城西重建一座包公祠,该祠历代都有维修,故一直保存完好,后毁于“文化大革命”。二零零零年三月重建,巍峨壮观,是肇庆的旅游热点之一。

12.9 砚洲包公楼

    砚洲包公楼位于肇庆市(古称端州郡)羚羊峡下西江河中心的砚洲岛之东。距离肇庆市十多公里。自古相传,在砚洲乃当年(北宋庆历三年)包公在端州为官。奉诏回京时坐船途经羚羊峡口,骤被狂风恶浪困阻。包公心思为官清正,为何离去之时江河不平,查问原因,原来是随从收了当地人临别送赠的一方端砚。包公便把此方端砚抛下江中,时即风平浪静。后来那方端砚竟化成沙洲,称为“砚洲”。故此,民间流传着“包公掷砚成洲”的典故。 砚洲包公楼是砚洲村民及社会人士缅怀包 公为官清廉。造福黎民百姓,为励后人而建。砚洲包公楼建于清朝道光十四年(公元一八四三年),楼高三层,是洲人合力募捐所筑,原称“包公祠”,楼层3叠,四合院式建筑,四周环以墙,后植以木。时至同治七年, 因三搂溃危。修葺改为两层,惟易名为“包公楼”。至今已具一百六十多年的历史,成为砚洲的名胜古迹。上百年以来,香火无间,游人鼎盛,各方举子、名人雅士,慕名登洲观光竭圣,缅怀先贤,挥毫讴歌。题下不少诗词墨宝。然而,岁月沧桑,时倦物易。年长月久。近数十年来,疏于修葺,残破不全,终因风霜侵蚀、于1984年被台风摧毁。 包公楼大堂 一九八八年,国家推行改革开放政策,重视文物保护,在这时倦待兴之际,砚洲公益事业建设委员会倡议重修砚洲包公楼,深得村民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鼎力资助,鸠工备材,历时半载,主楼两层修葺落成重光。其后。浩然亭、南北厢廊、龙井、养生池、聚宝塔、五义桥、孝肃牌坊等附属建筑物全面恢复原貌。码头城楼,大路、餐厅等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建筑占地面积达伍仟多平方米。巍峨壮观。肃且威严,各地游人登楼浏览竭圣进香络绎不绝。香火鼎盛更胜从前。 包公楼聚宝塔 新建的包公楼于1990年告竣,1995年砚洲管理区投入300多万元进行了扩建。步入包公楼,第一进为微孝肃牌坊,前面为放生池。第二进为大门口,横额有“包公楼”3个苍劲有力的大字。穿过牌坊,内有包公楼主楼建筑及浩然亭、南北厢廊、天井、聚宝塔、五义桥等,楹联、匾额、钟鼓、神台、香案、宫灯等陈设俱全。在首层殿堂正中,端坐包公圣像,铁面包公威严表情让人肃然起敬。在茫茫的田野中,楼宇巍峨,蔚为壮观。

12.10 菲律宾包公庙

    位于马尼拉计顺市的南洋天地宫,地址在No.861,banawe st,coner.linaw st.(原台湾慈济基金会马尼拉分会旧址),南洋天地宫香火灵验,庇佑侨社,服务善信,并在计顺市众侨商的积极倡导下设立了非盈利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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