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课堂】税法中税款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2014-11-25 北京地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9号) 第三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国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的规定: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