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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文书让执法更有人情味

 rexinren951 2014-12-18

本报讯(见习记者赵文豪通讯员戴征)近日,开封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一份与以往不同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份处罚文书没有简单的陈述和生硬的处罚决定,而是客观详细地表述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清晰有序地列出了国税机关掌握的证据、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

“这样的处罚书大家都能看懂,公司错在哪里写得清清楚楚,该怎么罚、罚多少、为什么这样罚也说得明明白白。没想到,变化太大了,我们心服口服。”该公司财务人员李先生看着这份处罚文书,满意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今年4月份以来,开封市国税局以“说理式”处罚文书为重点,在全省国税系统率先推行说理式执法。该局通过实行说理式执法,旨在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执法权,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更大限度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据该局副局长杨玉玺介绍,“说理式”税务执法是税务机关在作出税务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时,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向纳税人说明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一种新型执法方式。“说理式”税务执法将“法理讲透、事理讲清、情理讲明”这一标准作为转变执法理念的主线,能够准确全面衡量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和执法人员素质,提升税务执法机关形象,是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说理式”税务执法能够充分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让纳税人更加清楚地了解事实真相,有效化解税务行政执法争议,有利于增强纳税人对国税部门行政行为的认同感。

“以往,税务违法就要接受处罚,干干脆脆。现在,‘说理式’处罚文书要求有证据链、处罚依据等硬性内容,撰写这么复杂,会不会影响查处、执行效率?”推行之初,不少一线国税人员有这种顾虑。为此,该局召开全系统推行“说理式税收执法文书”动员会,分层、分级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制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试点工作方案,从思想理念、制度机制层面确保基层国税人员执法习惯的改变。

该局法规科科长张红梅介绍,“说理式”税务执法的重点、难点在于文书的说理。为此,该局先行在全市国税稽查部门试行“说理式”税务行政处罚文书,建立“说理式”处罚文书模板和范本。与原处罚文书相比,“说理式”税务行政处罚文书呈现5个特点:一是文书内容信息量增大。《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原来的两页左右,变为现在的5页左右,文书条理更清晰、内容更具体、说明更翔实、处理更令人信服。二是新增法律依据详文。对文书引用的法律条文进行节选、汇总,让纳税人详细了解案情的同时,方便其学法、守法、用法。三是对案件事实的说明更具体。增加了对案件来源的说明及违法违章证据材料的列举,证明力更强。四是法律条文的引用更具体,不单有引用法律的条、款、项,还包含详细的法律条文内容,让纳税人对处罚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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