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终,有些事情该来个了结,然而有些东西却注定要不断延续,跟着我们一起跨过了新年。其中之一就是,各种亲友聚会以及聚会上必不可少的酒。2014年12月末,全国各地本毫不相干的人们,在各自的聚会上因酒和网络联系到了一起,从一斤到七斤,最终促成了2014年年末的一场“网络拼酒”闹剧,在视频网站和微信等不同社交平台上疯狂传播,引来骂声一片和争议无数。(2015年01月04日 《工人日报》) 继“冰桶挑战”之后年底“酒桶挑战”的网络事件,没有什么地方可称道的地方,反而暴露出我们的愚昧与无知,让网络对此推波助澜,网络拼酒也从一斤飙升到了七斤。目前不少女子也加入到这场拼酒闹剧, 这一幕幕让人啼笑皆非,有网友说:“我不知道这是要作死还是脑袋进水了,这是在用生命喝酒啊。”甚至有网友说:“愚蠢之极,在一群酒肉朋友的叫嚣中,为了所谓的面子而逞能,可悲啊。”说这么喝酒是作死一点都不过分,因为,纯乙醇致死的量是250毫升到500毫升左右就可以要人的命。那么一斤、二斤、三斤......七斤,结果是什么可想而知,如果说此前视频直播自杀,围观者要当则,那么此番拼酒闹酒所引发的悲剧某些网站是不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种在饮酒上斗狠、逞能行为是典型的酒徒文化,与我们理解的“中国酒文化,历史源远流长,酒中有精神,酒中有内涵。扯不上任何关系。相反是酒徒之举,无知而且可笑。难道中国的酒文化如此蛮荒无知。 然而,其背后的社会土壤又是什么?为什么这么多人竟然争相参与?喝酒作为社交中的一种交际工具,加之传统民间嗜酒陋习,酒量的大小被认为是一种能力大小的体现。除了是心态扭曲,还是价值荒芜,而“网络斗酒”恰是这一社会过程中不正常心态的具体表征。如此“拼酒”于人于己,百害而无一利,是十足的愚蠢的做法。那些网上拼酒的人固然应该被叫停,同时,那些在酒桌旁煽风点火,呐喊叫嚣的人同样在拼酒闹剧中应该被批评。《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酒场劝酒,若出现事故,甚至人身安全问题,饮酒者虽承担主要责任,但劝酒者亦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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