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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彪:“像律师一样思考”——律师职业思维的十个属性_呂良彪:法治時代權利博弈

 坐井说天 2015-01-17
吕良彪:“像律师一样思考”——律师职业思维的十个属性
吕良彪:“像律师一样思考”——律师职业思维的十个属性
思维是智慧的利器,事业的基础。
——题记
如何“像律师一样思考”(HOW TO THINK LIKE ALAWYER)?核心在于养成符合律师独特职业要求的法律思维。法律思维不等同于法律知识与法律技能,而是法治理念、法律素养与法律方法、法律智慧的融会贯通,是一种认识世界、分析和解决矛盾的方法论。
通常认为,法律思维需要遵循以下基本规则:一是合法性优于客观性;二是程序公正优于实体公正;三是形式合理性优于实体合理性;四是普遍正义优于个案正义;五是理由优先于结论;六是以权利义务分析作为法律思维逻辑线索。
律师的法律思维又具备其鲜明而独特的职业特性,有别于学者、法官、检察官等其他法律人的思维特点和要求。律师职业法律思维,有以下基本特点:
第一,律师职业思维是一种“多元性”思维
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人思维原则上需要保持“一致性”,即在保证客观、理性的前提下,对同一类法律问题的认识和处理原则要尽可能保持稳定和前后一致,在法律宏观环境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避免同一类型案件的不同甚至相反处理结果。我国虽然是成文法国家,但相关的司法先例也常常是作为参考具备一定拘束力的。这种“一致性”,往往对学者也有学术观点明确与坚守的约束。——学术观点不贸然提出,不轻易改变。
律师则完全不同。在不同案件中,律师可以为维护不同当事人利益,对于同一类法律问题寻找不同的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主张不同的证据规则,得出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只要合乎逻辑而且有事实、法律、法理支撑。例如在处理所谓基金退伙纠纷案件(即所谓GP往往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建立起多支基金,每支基金合伙人不超过49人,承诺付款一年后可退伙,可取回投入的资金并承诺百分之十五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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