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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安徽涉税金额最大虚开发票案告破 7家企业虚开逾10亿元

 liuchun707 2015-01-22

【案例】安徽涉税金额最大虚开发票案告破  7家企业虚开逾10亿元

2014-12-17 国家税务总局


  通过一张协查函露出的蛛丝马迹,合肥市国税局稽查人员顺藤摸瓜,与公安经侦支队联手,快速出击,打响涉及全国16个省的集群战役,破获“2·2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今年8月,主犯二人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抽丝剥茧 锁定案情疑点

 

  2012年底,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河北省邯郸市国税局发来的协查函,要求核查合肥市元茂物资公司等3家企业开具的共29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其业务的真实性。

  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的稽查人员迅速展开分组核查。通过监控平台综合数据库查询,他们发现,合肥涉案企业经营范围与协查函上所述的发票品名不符。

  为避免打草惊蛇,经验丰富的稽查人员没有到实地检查,而是以例行检查的“借口”调取了合肥3户涉案企业资料。询问企业会计后,他们发现3处疑点。一是税票品名不符,协查函上所示企业记账联货物品名为“钢材”,而合肥企业的记账凭证、发票联、抵扣联货物品名为“煤炭”;二是涉案几户企业关系复杂,稽查人员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比对发现案件牵涉7户企业注册地相同,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股东之间存在关联;三是货物交易地存在疑点,7户企业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大部分来自邯郸市以及本省某大型建材生产企业,而销项发票开往全国12个省市,甚至将煤炭“远销”至产煤大省云南和贵州等地,不符合销售常理。

  迅速锁定案件后,该局将此案列为重点案件。


集约稽查 提高办案效能

  

  由于涉案企业众多,证据资料繁杂,在案情找到重大突破口后,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迅速制定了检查预案。

  该局集中全市查处此类案件经验丰富人员,形成了人员优化组合、骨干力量集中的检查团队。

  检查组分批、有序地展开调查、组证,定期召开案情分析会,分析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操作流程、关键环节和利益链条等情况。在前期分析基础上,该局依法继续调取企业账簿凭证,同时,对外发出协查函。

  经过精心查询与分析,该局认定,涉案企业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支付7.5%——8%的开票费,取得河北方面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省内一些大中型物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3%——3.5%的开票费取得省内一些地税机关代开的运输发票。然后,涉案企业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对票面汉字无法比对的缺陷,对外开出品名为“煤炭”的发票,按票面价税合计10%左右收取开票费。


税警联动 摧毁虚开团伙

  

  明确查办方向后,稽查人员适时请公安部门介入,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税警联手,突袭企业注册地现场,对7户涉案企业展开检查。他们在现场查获了买卖发票记录本,在手工记录的流水账中,详细记载了买取发票的人员、发票份数及涉及金额,他们还找到了企业为私做收据而自制的200多个假公章,以及企业填好的假现金收据、所有涉及财务的电脑和服务器。 在现场,警方调取了必要的账簿和凭证,并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

  检查人员对7家企业的账目及在搜查中发现的大量开票资料等相关书证及相关银行交易记录登记梳理。随后,他们顺藤摸瓜,多次赴河北邯郸、浙江绍兴及本省芜湖、舒城等地,找到各个环节的关键人员,对相关发票实施鉴定,完成了30余人的谈话笔录,查清了涉案企业有关业务的真实情况。


水落石出 严惩涉案人员

  

  经查,7家涉案企业共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187份,价款4.79亿元,税款8118.61万元;取得虚开运输发票152份,金额合计2137.66万元;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164份,价款5.14亿元,税款8673.57万元。

  2014年8月15日,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主犯许章启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子许克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伙孙成秀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万元。另外,7户企业的有关人员被追究了相应的刑事责任,企业会计也受到法律的严惩,介绍虚开的中间人、故意取得虚开发票的企业,也依法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记者了解,该案是安徽省目前为止影响力最强、涉及面最广、涉税金额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案。目前,其案发地已追回税款、滞纳金1695万元。


要案点评


未雨绸缪,强化税收源头控管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税款的现象呈蔓延之势。危害了国家税收,破坏了经济秩序,应未雨绸缪,强化源头控管,加大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的力度。

  此次,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梳理总结了本案特点,将案件及牵出的案中案编写为稽查案例,为今后类似案件的稽查工作提供经验。从本案可以看出,打击虚开发票犯罪,需未雨绸缪,强化源头控管。

  强化税收日常管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改进发票管理方式,尽快推行网络开票、信息管票,淡化发票纸质凭据作用,强化对交易真实性的管理。优化防伪税控系统设计,防范不法分子利用防伪税控汉字信息比对盲点实施犯罪行为。加强对成品油、钢材、煤炭等大宗物资销售的税收管理,注意防范运输发票代开环节的风险,避免运输发票成为新的违法犯罪工具。

  继续推动联动管理。对外加强与公安、地税、工商、海关等部门沟通,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始终保持对虚开作案的高压打击态势。对内强化省局风险分析功能,在省局层面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多方拓宽选案渠道。重视举报案,对受理的涉嫌虚开或恶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经核实后尽快列入案源严格查办。对重点行业专项检查过程中,对一部分用票量及销售突增而税负异常企业的大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深入核实,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严查协查案,认真分析协查线索,及时查办恶意取得虚开发票案件,通过对外委托发函,对部分案件进行取证。


  点评人: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朱才群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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