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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史之“商代甲骨文和金文”(上)

 RK588 2015-01-25

    商人是我国境内最古老的部族之一。根据历史学家的研究,商人最早居住于中国东北地区,后来逐渐向南迁移,先后进入河北、山东、河南东部,最后迁徙到河南北部的殷墟。在商人的历史上曾经产生过许多伟大的人物。商人传说中的始祖契相传为有绒氏女简狄吞食玄鸟卵后感孕而生。相传契长大后佐禹治水土有功,舜帝封契于商,赐姓子氏。契的孙子相土曾在夏朝担任火正。《世本·作篇》记载“相土作乘马”,即相土发明了驯马驾车。商人的另一个先祖王亥曾服牛驯象.冥在夏朝担任过司空。商人极富于想象力和创造力,而原始宗教充斥、主宰一切.在商人社会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从甲骨文就可以看出,负责祭祀占卜、沟通天地人神的贞人影响巨大,举凡军国大事、生儿育女、气候变化、狩猎、出行等等,都要举行占卜以询问鬼神。所以《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商人的宗教观念和情感还充分表现在用于祭祀的青铜器皿上,其种类之多,制作之精,造型之丰富无不令人叹为观止。而崇尚巫术和原始宗教却为我们留下了极其重要的副产品—汉字的创造以及用于刻写记录文字内容的载体—甲骨文和金文。


    商代甲骨文的出土地在河南安阳西北的小屯村。到目前为止,安阳殷墟累计出土甲骨十几万片,分别被收藏于国内各大博物馆和日本、美国、英国等国家。从已经发现的刻有文字的甲骨中搜集的单个甲骨文约有5000左右,而得到识别的目前只有1500个左右。

殷墟卜辞的内容十分丰富。陈梦家先生在《殷墟卜辞综述》中将其分为六类:


    一、祭祀对祖先与自然神抵的祭祀求告等。

    二、天时风、雨、雪、水及天变等.

    三、年成年成与农事等。

    四、征伐与方国的战争、交涉等。

    五、王事田猎、游止、疾病、生子等。

    六、旬夕对今夕来旬的卜问。


    因为小屯殷墟所出土的甲骨卜辞是商王室的卜辞,所以占卜的内容以时王为中心。从其对某些事类占卜的频繁,可以反映商王所关心的是国境的安全,年成的丰足,逸乐和对于祖先、自然的崇拜。”(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第一章)


    一篇完整的卜辞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前辞,记卜之日及卜人名字.二、命辞,即命龟之辞。三、占辞,即因兆以定吉凶。四、验辞,即既卜之后记录应验的事实。除占卜之外,也有少数非卜辞的刻辞,包括卜事刻辞、记事刻辞、表谱刻辞等。刻辞材料除了龟甲之外,尚有牛头骨、鹿头骨、鹿角、鳌甲、牛雕骨、人头骨、玉器、陶器、石器等。卜辞多数不长,个别的在50字以上,最多的可达100字以上。《尚书·多士》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人的典册本应书于竹木之上,


    今已无存。而殷墟甲骨上的刻辞实际上也是王室文书档案。殷墟甲骨文的实际创造者和掌握者是当时的巫史。巫史和殷王一起同操政治大权,都是占卜的主持者,集巫术家、书法家于一身,辅佐殷王,佑赞王事,地位显赫。因此郭沫若先生在《殷契萃编·自序》中曾经说:


    卜辞契于龟骨,其契之精而字之美,每令吾荤数

    千载后人神往。文字作风且因人因世而异。大抵式丁

    之世,字多雄伟;帝乙之世,文咸秀丽……固亦间有

    草率息就者,多见于漂辛、康丁之世,然虽涂倒而多

    姿.且亦自成其一格……足知存世契文,实为一代法

    书,而书之契之者,乃殷世之性、王、颜、柳也。


    与同时期象形化的金文相比,甲骨文由于是契刻文字,为契刻的方便而在形体上颇多省简,使其图画性逐渐降低,符号性日渐增加,这种简化和演变在商代甲骨文二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在持续。

按照商周时期的社会结构,巫史卜祝一类专业性很强的职官和百工往往在一些家族中世代传承,这也是氏族时代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商代甲骨文的契刻者也应当是这样一类世守其业的家族。所以,尽管在殷商甲骨文二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各期甲骨文书法的艺术特征并不相同.却可以明显地划分为几个大组,各大组作品之间有明显的继承关系。丛文俊先生总结史学界研究甲骨文的最新分期将商代甲骨文划分为几个大组:


    1.自组卜辞,系商王武丁时代早期。这个时期的贞人有千、自、扶、叶、勺等。自组卜辞的突出特点是在字形上较多地保留了象形字的原生状态,部分字的刻写显示出开始简化的趋势,原型字与简化字共存。根据李学勤、彭裕商先生的划分,Wlft卜辞可分为大字类、大字类附属、小字类、小字二类、其他小字类和小字类附属五个部分。就风格水平而言,大字类字形契刻工整美观,个别作品工艺精湛、秩序严明.也有的作品风格潦草。因为是从书写到刻写的初期,所以不少大字类作品的字体风格近于手写。小字类的时间略晚,与大字类风格不同,应属于两个独立的传承系统或家族。小字类的契刻水平也较大字类为高,虽然风格各异,但从这些作品中可以看出,甲骨文书法开始确立起自己独特的式样和形质。


    2.宾组卜辞。分为自宾间组、宾组一类和宾组二类。宾组卜辞所见的贞人有王、宾、争、内、者、韦、永、吏、古等,并以宾组一类大字最有代表性。宾组一类大字作品字势挺拔,结体工美,契刻技法完备。而宾组一类中有一类作品字势开阔宏伟,契刻技艺高超,数量也较多。宾组二类作品字形大小不一,变化较大。


    3.历组卜辞。贞人只有“历”一人,但作品很多,面貌也比较复杂,可大致分为历组一类和历组二类,时间约当武丁至祖庚时期。历组一类又可细分为A类B类。历组二类又可分为A, B, C三类.就书法而言,历组一B类字形较大,线条劲直方折,简率粗犷.历组-A类字形修长,结体紧密,刀法娴熟,方圆兼备,清奇秀美,个性显著。历组二B类变化较多,或朴拙生动,或线条厚重,或字形参差,或精细匀美,各有千秋。


    4.出组卜辞。根据李学勤、彭裕商先生的研究,出组卜辞可分为二类,二类又可各自细分为A, B两个小类。其时间上限在武丁末期,下限在祖甲末期。出组时期的贞人有兄、出、大、逐、中、即、喜、旅、洋、尹等。其作品风格各异,或精巧而秀媚,或率意而洒脱。刀法极其纯熟,单刀、双刀、重刀、中锋、侧锋等技法随意运用,显示出这一时期甲骨文契刻技法的高度成熟。


    5.何组卜辞。时间跨度较大,第一类上起武丁晚期,历祖庚、祖甲二世.第二类约当康辛时期。第三类为康丁至武乙中期.该时期的贞人有何、ME,彭、专、宁、狄、大、逆等。第一类作品字形较小,契刻草率。第二类作品字势疏瘦,端正沉着;第三类作品字形较大而不匀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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