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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后悔权到来 电商实体店将迎来新平衡

 陈大笑 2015-01-27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生效,而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最受网民期待的莫过于“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的相关规定。

         近几年,我国的网络交易市场,呈现火爆态势,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10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大约1.85万亿元,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在网络零售市场火爆的当下,网络购物纠纷问题越来越突出,而新修订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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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媒体,习惯把“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的相关规定,亲切的称呼为“网购后悔权”,其中规定,除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已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4种商品之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而这样的一条规定,除了天猫、京东、苏宁易购B2C电商平台之外,同样适用于淘宝等C2C电商平台。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也带来了一些疑问,有淘宝商家担心,出现恶意退换货,将增加自己的成本,而一些消费者则担心,新规在淘宝上,得不到很好的执行。

         实际上,在新规实施之前,就有部分电商,承诺过7天内,无理由退货,但是从实行效果来看,却并未达到预期。部分商家,虽然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但是在实施的时候,却会找很多理由搪塞,致使消费者,根本无法正常退货。而部分商家实施7天内无理由退货时,退货行为,将会产生高额的运输费用,而这部分费用,无疑增大了其运营成本。

  网购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看起来很美,实施起来很难。淘宝店主小成本经营者众多,实施此类措施,将会对他们产生相当大的打击。

        可以预见的是,在法律规定愈加成熟的未来,电商与实体店面之间,将会由运营成本导致一个微妙的平衡,而这种平衡,可以有效的防止电商,全面侵袭实体店面。当然,对于消费者来说,更好的购物体验,才是选择的关键。

扩展阅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七大亮点。

  1.“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赔偿权利

  2.网购商品,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

  3.不公平“格式条款”一律无效

  4.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5.网店“跑路” 电商赔偿

  6.惩罚性赔偿金额保底500元

  7.消协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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