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哚普利片必须饭前服用,因为食物改变其活性代谢产物培哚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
培哚普利每天服用一次。
原发性高血压
1. 无水钠丢失或肾衰(即正常情况下):
有效剂量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据疗效,剂量可于三至四周内逐渐增至最大剂量8mg/天。如果必要,可合并使用排钾利尿剂以进一步降低血压。
2. 已使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
(1) 开始治疗之前三天,停止服用利尿剂。如果必要,以后可以再次加服利尿剂。
(2) 或由2mg 开始治疗,并根据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在治疗之前和治疗开始的最初15 天内,建议监测血肌酐和血钾水平。
3. 老年人(参阅:注意事项)
由小剂量(2mg/天,早晨服药)开始治疗,如果必要,一个月之后,增加至4mg/天。假如以前的检查显示肾功能异常并非是由于年龄而造成,必要时可以根据病人的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参阅:下表)。
肌酐清除率能精确显示老年人的肾脏功能,肌酐清除率是根据血肌酐并用年龄,体重和性别修正,用Cockroft’公式计算:clcr=(140-年龄)×体重(kg)/0.814×血肌酐(mml/l)。该公式适用于成年男性,女性则乘以0.85 予以修正。
4. 肾血管性高血压
建议起始剂量为2mg/天,此后按照患者血压反应调整剂量。应检查血肌酐和血钾,以便发现功能性肾功能不全的出现。(参阅:注意事项)
5. 肾功能不全时,培哚普利的剂量应按照肾功能不全的程度调整:
如果肌酐清除率≥60ml/分,不需要调整剂量。如果肌酐清除率<60ml/分,参阅下列表格:
(1) 肌酐清除率30﹤clcr﹤60(ml/分),每天2mg。
(2) 肌酐清除率15﹤clcr﹤30(ml/分),隔天2mg。
对这类患者通常的医疗处理包括定期检测血钾和血肌酐,如在治疗稳定阶段每两个月检测一次。这种病例,可以合用的利尿剂是袢利尿剂。
6. 血液透析的高血压患者(Clcr<15ml/分)
培哚普利是可以经透析被清除的(参阅警告:血液透析)。透析清除率是70ml/分。在透析当天给予2mg 培哚普利。充血性心力衰竭
小剂量开始治疗,尤其以下病例:
(1) 起始血压低或正常。
(2) 肾衰。
(3) 低钠血症,无论是否药物(利尿剂)引起。
ACE 抑制剂可与利尿剂合用,必要时还可以加用洋地黄苷。建议由每天早晨2mg开始治疗,同时监测血压。必要时增加至常规治疗剂量,即每天2-4mg,一次服用。
选择的每天治疗剂量应当使立位收缩压不低于90mmHg。高危心衰患者(严重心衰,患者接受高剂量利尿剂治疗)用药后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这类病人的起始剂量应减半(即:1mg/天)。每次增加剂量时应检测血钾和血肌酐,并且按照心功能分级,每隔3-6 个月进行一次检测,以便评估治疗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