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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限制

 mylovecxq 2015-01-27

【案例要旨】

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行为时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公平、合理,一直备受置疑。尤其是在劳动者仅具有轻微过失的情况下,如果仍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是否太过苛刻。本案判决对于双方的争议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运用利益衡平与法律概念解释的方法,积极探索了此类案件的审理原则:劳动者出于故意的,须负全责;劳动者具有重大过失或者具体轻过失的,可依照过失程度确定分担损害;劳动者仅有抽象轻过失的,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追偿。

 

【案情简介】

蔡燕系上海仲品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品公司)出纳。2004年4月30日,仲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洁指派蔡燕将15万元人民币兑换成港币, 在与他人交易过程中15万元人民币遭人调包,除两张百元面额的人民币外,其余均为冥币,当即向警方报案,至今未侦破。事后,仲品公司要求蔡燕赔偿仲品公司人民币15万元。

 

【审判结论】

一审判决:仲品公司要求蔡燕赔偿人民币15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意见】

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请求通常发生在以下三种情形下:

1、劳动者由于履行职务行为不法侵害他人权利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赔偿损害后,对于实施侵权行为的劳动者进行追偿。

2、劳动者在执行职务时,不法侵害用人单位权利的,用人单位对于实施侵权行为的劳动者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

3、第三人不法侵害用人单位权利,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在自我承担损害后向劳动者进行追偿。本案即属于此种情况。第三人为直接侵权人,仲品公司为侵害结果的直接承受者,在直接通过公安部门的追赃没有得到救济的情况下,仲品公司在自我承担损害后向蔡燕进行追偿。

上述三种情形下,由于劳动者为加害人,其行为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损赔偿请求权,有违肇事致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原则,并且可能使劳动者疏于执行其职务。因此,我们认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对用人单位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限制

根据公平原则,任何人均不得将基于自己过错所产生的损害转嫁他人负担。数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有过错的,应当依据各自过错的大小,确定其责任分担。用人单位因自己需要而雇用劳动者,自然应当对其行为负有管理、监督的责任。因此,损害结果的发生,如果用人单位自身有过失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劳动者具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并不当然享有全额赔偿请求权。劳动者承担责任的轻重,可依据用人单位对损害发生有无过失以及职务内容、劳动条件、工作指示、工作时间等相关因素综合考量。

本案中,仲品公司有兑换港币的需求,其应当按照规定向蔡燕提供有关到银行兑换港币所必须的相应材料,但是仲品公司未予提供,反而要求蔡燕私自与他人兑换港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而蔡燕作为企业财务人员,对私自与他人兑换港币的违法性是明知的,依然接受仲品公司的工作指示,亦有一定过错。在仲品公司和蔡燕均有过错的情形下,如果准许仲品公司行使全额追偿权,未免有失公平。此时,仲品公司能否以及可在何等范围内向蔡燕行使追偿权,应视蔡燕的过失程度而定。蔡燕的过错如果属于重大过失或具体轻过失的,可依据共同侵权行为法则,斟酌蔡燕的过失程度,确定其分担的份额;蔡燕的过错如果属于抽象轻过失的,则享有免责请求权,仲品公司不得向其追偿。

三、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免责请求权

如前所述,判断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享有免责请求权,主要要看劳动者的过失程度。所谓过失,简而言之,即为特定事件能注意不注意。其程度因具体事件的不同而有轻重之别,通常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程度作为中心,或者加重,或者减轻。能注意的程度为一般人所不能注意的,不注意的结果是不可抗力;能注意的程度为一般人所能注意的极限,不注意的结果是事变;能注意的程度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不注意的结果是抽象轻过失;能注意的程度为自己处理事务同样的注意,不注意的结果是具体轻过失;能注意的程度为一般人所能注意的起点,不注意的结果是重大过失。

蔡燕接受仲品公司的工作指示,私下与他人兑换港币,作为财务人员蔡燕应当知道该行为的违法性,但基于劳动关系的隶属身份,事实上蔡燕不能亦不可能拒绝仲品公司的工作指示。仲品公司雇用蔡燕从事私自买卖港币的活动,该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仲品公司不能将自己应当承担的风险而转嫁到劳动者蔡燕个人身上。同时,由于该交易活动具有相当的风险性,就要求行为人的注意能力,要高于一般常人,并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程度予以注意。尽管蔡燕有两位同事陪同,亦小心行事,但人民币还是不慎被人掉包,发现被骗后又及时报警。蔡燕的此种行为应当属于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是抽象轻过失,因此蔡燕可以向仲品公司行使免责请求权。

综上,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当依据其过错程度而定:出于故意的,须负全责;具有重大过失或者具体轻过失的,依照其过失程度确定损害分担;仅有抽象轻过失的,用人单位不得向其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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