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办法
受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农商银行)股东委托,决定对其持有的义乌农商银行股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挂牌转让,为使竞价转让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让原则
本次公开转让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共有21位股东出让其持有的义乌农商银行股权,其中自然人股20个、法人股1个。标的转让底价由转让方自行设定,部分标的设有保留价,转让价格包含过户时转让方须缴纳的所得税额。 转让标的详情如下表:
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义乌农商银行”,由浙江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整体改制而来,是一家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10.85亿元,创立于2012年5月22日,并于2012年7月18日正式挂牌开业。目前,该行下辖1家营业部、19家支行、59家分理处,经营网点达79个,现有在职员工1200余人。 截至2012年末,义乌农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330.0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42.20亿元,存贷规模位居义乌2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
四、转让方式、对象及保证金缴纳
(一)转让方式:本次挂牌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以转让底价为起叫价开始竞价,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标的设有保留价,则成交价须不低于保留价,低于保留价则不成交。
(二)本次股权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约束的条件及义乌农商银行对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1、受让方为自然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4)非义乌农商银行在职员工;
(5)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8)具备补充农村商业银行资本的能力,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10)在参与此次标的受让申请前,已得到内部相关授权和审议批准程序。
(11)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3、受让限制条件规定:
(1)自然人只能受让自然人股权,且受让后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义乌农商行股本总额的2%;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人须在2013年10月21日16时前(以到达交易所账号为准)按各标的规定的保证金额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最终履约保证金可抵交转让款。
五、产权交易机构
本次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由转让方委托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产权交易机构。
六、公开挂牌竞价程序
(一)公告:由转让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商报》、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及交易大厅电子屏上发布转让公告信息。
(二)意向受让人购买公开挂牌文件,并仔细阅读,可向转让方和交易所咨询,了解转让标的企业相关信息。
(三)转让方如对挂牌文件须澄清或修改,须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由交易所告知所有挂牌文件收受人。
(四)竞买人须在2013年10月8日- 10月21日16时前(节假日除外)向交易所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在规定的竞买申请截止之日后提交的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交易所不予以接收。
(五)交易所接受竞买人竞买申请,经交易所审核确认后,向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发放资格确认书。
(六)竞买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价平台,修改初始密码,并按网络竞价交易规则进行报价。
(七)经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九)受让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要求,付清相关款项,办理股权过户移交手续。
七、申请手续办理
(一)意向受让人根据挂牌公告规定的日期及地点购买挂牌文件,并仔细阅读挂牌文件内容,若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转让方或交易所咨询,一旦提交竞买申请,视为无异议。
(二)提交竞买申请时,竞买人应向交易所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文件和保证金:
1、企业法人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复印件;同意参与竞买义乌农商银行股权的内部决策文件;非义乌农商银行原股东的法人还需提供经审计最近两年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材料;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
3、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按各标的规定的保证金额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统一汇入交易所指定的账号。(户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义乌市分行;账号:1208020009045009586)。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竞买人应对《竞买人承诺函》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交易所对竞买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交易所向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竞买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申请:
1、竞买人不符合竞买条件的;
2、申请文件在申请截止日之后提交的;
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涂改、未签章或辨认不清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全或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
5、申请文件不齐或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
6、不按时缴纳保证金的。
八、网络竞价时间、地点及竞价程序
(一)本次股权转让采用网络多次报价竞价方式。
(二)报价人须先取得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后方可报价。
(三)网络竞价:采取一个资产包多个标的、依次逐个进行。
(四)竞价时间:2013年10月22日9时30分开始
(五)竞价地点:义乌产权交易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六楼。竞价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网络竞价具体程序
1、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竞价地点。登录义乌产权交易网(www.ywcq.com),在“网络报价平台”—“正式报价”登陆栏输入:用户名、密码。
2、仔细阅读网络报价操作须知,无异议后点“接受”。
3、修改初始密码。
4、“进入资产包页面”,了解各标的股数、底价、最小加价幅度等信息。
5、资产包内标的竞价从标1开始,依次逐个进行。
6、标的竞价开始前有一段准备时间。竞价开始后,竞买人可点击加价倍数按钮进行加价,也可输入具体报价数值进行报价,有效报价必须高于当前显示报价。
7、为了防止竞买人错误报价,在提交报价后,系统将跳出报价金额确认框。竞买人确认报价金额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正式提交报价。
8、竞价采取连续多轮次应价,每轮次应价时间为3分钟0秒,报价人须在规定的应价时段内进行有效报价。若在应价时段内,出现新的报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轮应价计时。当应价计时结束后,没有出现新的报价,则该标的竞价结束。若竞买人剩余保证金符合竞价要求,可点击进入下一标的竞价。 9、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若竞得人不在交易现场,须在竞价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网络竞价具体规则及注意事项详见《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交易规则》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网络竞价须知》。
九、竞得人确定
(一)经网络竞价,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若标的设有保留价,则不低于保留价),则该竞买人为最终竞得人。
(二)经网络竞价,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且报价均不低于底价的(若标的设有保留价,则不低于保留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网络竞价结束后,无人竞买或竞买人的报价低于转让底价(若标的设有保留价,则低于保留价),则该标的不成交;
(四)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出让无效:
十、款项支付、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及后续手续办理
(一)在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布本次挂牌竞价转让结果。
(二)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2013年10月25日前),竞价转让结果经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转受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三)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2013年11月1日下午4时前),受让方将全额成交价款和交易佣金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与缴纳保证金账户相同)。
(四)本次挂牌转让项目交易佣金以“分档递减累加”的方式计费,在交易成功后,依据本标准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四)在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须向义乌农商银行相关网点递交股权过户申请,过户申请材料经义乌农商银行审核批准。交易双方在接到银行过户通知3个工作日内,前往义乌农商银行办理股权过户移交手续。
十一、违约责任
(一)在公开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履行职责,并在本次公开竞价活动中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未能履约的行为,出让方有权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二)竞买人应对《竞买人承诺函》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三)竞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四)竞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否则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五)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付清应付款项,若未按期足额支付,转让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提供的标的企业义乌农商银行财务报表摘要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由标的企业负责;
(二)本次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转让公告、转让办法等所披露内容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上述披露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本转让办法全部内容。
(三)2013年1月1日至股权过户日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四)股权成交后,由交易双方自行前往义乌农商银行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交易中涉及的所得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承担,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根据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三、附则
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转让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挂牌转让方:义乌农商银行21位股东
产权交易机构: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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