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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半点寒心 2015-02-01

各科(室)、局(分局)、中心:

根据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浙国税发[2012]151号)精神及市局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税源管理实际,现就深化我县国税系统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并予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化我县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为主线,以科学分解权力为切入口,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源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加快税收征管方式转变,努力构建“程序规范、职责明确、防控风险、提升效能、权力控制”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降低税务机关执法风险。

二、主要内容

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机构总体稳定、职责适当调整”的基本原则,以风险可控为前提,对现有税源管理事项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分解管理事权,实施风险管理导向的税源分类分级管理,形成“受理类基础管理事项纳入纳税服务管理、户籍基础信息类基础管理事项纳入税收户籍信息管理、税收风险管理事项纳入税收风险管理”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

(一)税源管理分类分级

1. 税源管理事项分类

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税源管理事项分为基础管理事项和风险管理事项两类。

⑴基础管理事项

基础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登记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证明管理、定额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催报催缴管理、欠税管理、宣传辅导管理、信息采集管理、调查执行管理、简易处罚管理、税收档案管理等(具体以省局办理涉税事项工作规程所定事项为基准)。

基础管理事项按事项属性分类,分为受理类基础管理事项和税收户籍基础信息类基础管理事项。

受理类基础管理事项主要是指依纳税人申请发起事项和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发起事项。

税收户籍信息管理类基础管理事项主要是指税务机关受理事项办理后的后续跟踪基础管理事项(包括调查执行基础管理事项)。

⑵风险管理事项

风险管理事项主要包括风险任务管理和风险应对管理。

风险任务管理主要包括风险管理规划、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诊断书出具、风险应对任务下达、风险任务评价监督等。

风险应对管理主要包括税收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

2.税源分级分类

税源分为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重点税源原则上为规模以上、重点行业和特殊类型的纳税人;一般税源为重点税源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⑴重点税源

省局重点税源:年缴纳国税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总局、省局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跨国、跨省的总分支机构及境外关联交易规模较大的纳税人;属国税征管范围的上市公司和年销售(营业)额50亿(含)以上的纳税人。具体以省局确定的名单为准。

市局重点税源:年缴纳国税收入300万元以上(含)的纳税人(除省局重点税源外)。具体以市局确定的名单为准。

县局重点税源:年缴纳国税收入30万元以上(含)的纳税人(除省市局重点税源外)。原则上以上一年度的实际发生数确定。

⑵一般税源

一般税源:重点税源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二)受理类基础管理事项向办税服务大厅前移

按照“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环节”和管理方式职能转变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总体要求,通过充实、整合和完善办税服务大厅功能,将基础管理受理事项从现有税源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中进行剥离,与纳税服务相关事项进行有效整合,所有由纳税人发起的事项和税务部门提示服务类事项都在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实现大厅集中办税,减少管理事权,增强服务功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即办事项、缩短非即办事项流转时间,不擅自设定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下户审核事项。

(三)实现税源管理从“管户”向“管事”的转变

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实现由“管户制”向“管事制”职能的转变,其实质是对现有税源管理职能和权力进行科学分解,重构事权,以最小的权力实现对税源基础事项的管理,把更多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打破现有税收管理员“分户到人、一人统管”的模式,根据税源管理事项的属性和特点,调整设置“基础管理岗”和“风险应对岗”,前者侧重基础管理,后者侧重风险管理。可采取“一事一岗”和“一员多岗”相结合的原则,统一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逐步实现“管户”向“管事”的转变。

(四)深入推进税收户籍信息管理

税源基础管理岗的主要内容是税收户籍信息管理。税收户籍信息管理始于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和相关受理基础信息维护之后,终于纳税人注销清算之时,还应包括无证、临时经营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主要涵盖对纳税人的各类登记、核定基础信息和优惠政策、申报信息的基础性管理。通过对税收户籍信息管理过程中内外部基础信息的核查、补充和相关涉税事项的调查执行,夯实信息管税基础,提高纳税人遵从度,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户籍信息管理实行“分类+属地”管理。以区域划分为主线,根据区域特点和税源分级分类标准,实行税源管理部门、户籍管理员划片管理,适当分类,责任到人,并建立跨区域管理协调机制。

1.纳税人基础登记信息管理。税收户籍信息管理应建立和维护好纳税人“一户式”征管基础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对税务注册(变更)登记或维护的身份信息、联户信息、税种登记基础信息、关联企业信息、总分机构信息等涉税基础信息进行核实、核定、补充,确保基础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加强对登记信息的跟踪管理,对日常管理过程中掌握的户籍基础信息变化情况进行及时、正确地变更维护,确保税收户籍信息及时、正确、有效。

2.税收优惠政策信息管理。加强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其它税、基金、费的备案类(包括事前备案、事后报送)、审批类税收优惠政策资格认定和调查执行的管理,并根据信息维护协调机制做好系统信息的更正、补充工作。注重对按规定不需要报批、备案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资格管理。注重对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和执行条件(如执行对象的实际情况是否已经发生变化等)管理。

3.征管基础资料和申报信息管理。强化纸质户管资料的采集、整理、归档等档案化管理;注重纳税人涉税电子数据的申报质量,强化电子申报信息比对、核实管理;注重放弃免税权、选择简易计税方式的信息管理;注重信息应用水平,强化第三方信息采集和维护管理。

(五)深入推进税收风险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风险管理流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注重风险管理实效,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内在要求。要充分发挥税源一体化管理机制的作用,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事项,避免多头、重复下达工作任务。要注重事权的相互制约,风险监控分析与风险应对管理实行有效分离。

1.省市局重点税源税收风险管理。纳入省市局管理范围的重点税源的税收风险管理实行“统一应对、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省市局下达的重点税源风险任务由县局征管科统一接收部署,纳税评估推送至税源管理一科实施,并落实总结反馈措施。税源管理一科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应对工作,并实行团队化管理。

2.县局重点税源税收风险管理。纳入县局管理范围的重点税源的税收风险管理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⑴.建立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应根据数据管理、风险分析、应对处理、结果反馈等环节基本工作特性,结合机构设置的基本状况,形成切合实际的“数据、分析、评估、管理”运行体系。

⑵.基础数据的采集和风险数据库的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征管基础数据库。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是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是信息管税的根基所在,是进行税收分析的生命线。数据库应涵盖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出口退(免)税的申报基础数据、网络发票使用信息和财务申报数据以及相关联的第三方拓展信息数据。二是建立和完善风险数据特征库。建立以科学的、符合实际的风险管理数据指标体系为基础的风险特征库是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建立以风险事项和风险指标为主要内容、以纳税人类型为分类依据的风险特征库。同时,根据税源管理的变化情况和申报等信息的完善,不断完善风险数据特征库。

⑶.建立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以专业化团队实施数据质量和应用管理。一是加强基础信息质量管理,把好数据入口关。在日常税收户籍信息管理过程中做好申报信息的合理性、有效性的基础管理。对新入库数据,注重疑点数据清理力度,对新采集的基础数据进行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初步分析和完善,做好核实和修正工作。二是加强数据的综合分析利用。建立以县局全局性、税源管理部门区域性、出口退税部门专业性的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以专业化数据风险分析为手段,结合出口货物退(免)税预警评估体系,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防范体系。选择科学、合适的分析方法是税收风险分析的关键。建立专门的风险分析团队,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施风险分析管理和结果反馈提炼,落实数据分析责任制。三是加强税收风险数据的应用。根据税收风险发生规律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通过风险分析识别,确定风险等级。建立税收风险应对机制,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落实加强征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不同的应对措施。

⑷.落实应对措施,实施纳税评估。在切实履行好上级下达的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基础上,落实本级产生的税收风险应对任务,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纳税评估可以分为重点税源纳税评估、行业纳税评估、专项纳税评估和日常纳税评估。纳税评估应打破区域和税收户籍信息管理限制,根据评估实施对象的实际情况,以团队化评估、异地评估、联合评估等形式组织实施。注重评估过程控制,对评估结果实行绩效评价,落实纳税评估责任制。

⑸.完善管理措施,注重成果转化。促进税源管理的完善、提高税务机关抗风险能力,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注重对税收风险处理结果的反馈,对纳税评估成果进行总结提炼,对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建立行业税收风险特征库,形成强化后续征管、防范税收风险的有效措施。提高税收执法的严肃性,对相关涉税事项违章行为按照税收法规实施处罚,进一步理顺征纳、征管关系,力戒“强服务、淡执法、管罚集权”意识,注重税收管理权与具有自由裁量权的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的分权制约。

3. 一般税源税收风险管理。一般税源是指重点税源以外的税源。一般税源的税收风险管理应根据不同的特点、特征,采用不同的管理措施。

⑴.推进行业专业化管理。以行业管理为着力点,以行业模型管理为主要抓手,按行业进行风险分析和应对,推进分行业专业化管理。按照重点税源风险监控分析与风险应对管理的基本方法,通过对行业分类的梳理、深化与细化,建立和完善行业税收风险模型,开展风险提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

⑵.推进税收风险防控管理。通过对税源管理全过程的梳理,查找出税源管理风险点,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风险点特征库,加强对风险点的监控提示和应对处置,实现有效防控管理。

⑶.推进个体税收风险管理。利用网络发票全覆盖的有利形势,提高信息管税力度,对发票开具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发票使用风险和税收核定风险进行有效防控。

三、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

(一)机构设置

按照省局“机构总体稳定、职责适当调整”的基本原则,*********的机构设置总体保持不变,根据职能调整要求进行内部职能部门和岗位设置调整。纳税服务科与办税服务大厅相分离。办税服务大厅与税源管理二科合署办公。

(二)职能调整

根据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要求,除对以下职能进行调整外,其他职能维持不变,但应做好职能调整后岗位职责的整合工作。

1.征收管理科职能调整:负责省市局下达的重点税源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接收部署、总结反馈工作;负责县局统一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做好风险分析和落实应对措施、下达纳税评估任务工作,并做好过程监督和事后总结、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县局重点税源标准的确定,做好县局重点税源风险管理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各税源管理部门一般税源风险管理的指导工作;将农民办税方便卡的办理和冠名发票的申请前移至办税服务大厅。

2.税源管理一科职能调整:负责征收管理科推送的省市县局重点税源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总结反馈工作,并采用团队化应对措施;负责县局布置的其它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总结反馈工作。

3. 纳税服务科职能调整:负责全局纳税服务大厅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省市县局下达的税收风险提示应对任务管理。

4.办税服务大厅职能调整:负责原属税源管理部门管理的受理类基础管理事项工作;负责农民办税方便卡的办理和冠名发票的申请工作。

5.税源管理部门职能调整:将受理类基础管理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大厅;负责税收户籍信息管理类基础管理事项工作;负责县局下达的重点税源纳税评估任务的组织实施、总结反馈工作,并采用团队化应对措施;建立风险分析团队,建立和完善风险特征指标体系,以行业或专项性指标为着力点,做好一般税源风险数据分析、风险任务筛选、提出风险任务应对方案、风险任务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好过程监督和事后总结上报、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纳税服务大厅按规定移送办理事项的审批、调查执行和结果及时反馈工作;负责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信息采集、简易处罚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根据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职能调整的基本要求,做好以下岗位的设置和岗位职责的调整工作。

(一)岗位设置

1.征收管理科:增设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岗位(简称“风险监控岗”)。

2. 税源管理一科:增设风险应对岗、组建税收风险应对实施团队。

3.纳税服务科:增设风险应对岗。

4.办税服务大厅:不作岗位设置调整。

5.税源管理部门:设置户籍管理岗、风险监控岗、风险应对岗。

(二)岗位职责

1. 征收管理科:

风险监控岗:负责省市局下达的重点税源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接收部署、总结反馈等应对工作;负责县局统一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建立风险分析团队,做好数据质量分析、风险信息收集与筛选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以通用指标为主体、个性化指标为补充的风险特征指标体系;负责县局重点税源标准的确定和名单的核定工作;负责县局重点税源的风险分析、风险筛选、风险排序、风险诊断书出具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局重点税源风险分析结果提出风险应对措施,下达风险应对任务,做好组织实施、过程监督和事后总结、成果转化工作;做好各税源管理部门一般税源风险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其他领导交办的事项。

2. 税源管理一科:

风险应对岗:负责征收管理科推送的省市县局重点税源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总结反馈等应对工作,并采用团队化应对措施;负责县局布置的其它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总结反馈工作;负责其他领导交办的事项。

风险应对岗位实行团队化管理,人员由税源管理一科定岗人员和税收风险应对实施团队人员组成。税收风险应对实施团队由全局范围内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风险应对经验丰富的税务执法人员组成。团队人员日常工作由所属部门管理。重点税源风险任务由税源管理一科统一牵头应对,并根据实施对象的实际情况在税收风险应对实施团队中抽调合适人员组建专门的团队实施应对。

3. 纳税服务科:

风险应对岗:主要负责省市县局下达的税收风险提示应对任务管理。

4.纳税服务大厅:

新增职能与原有岗位进行有效整合,注重权力的有效制约。

5.税源管理部门:

户籍管理岗:负责税收户籍信息管理类基础管理事项工作;负责纳税服务大厅按规定移送办理事项的审批、调查执行和结果及时反馈工作;负责信息采集、简易处罚等日常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其他领导交办的事项。

风险监控岗:建立风险分析专门团队,建立和完善风险特征指标体系,以行业或专项性指标为着力点,做好一般税源风险数据分析、风险任务筛选、提出风险任务应对方案,并做好过程监督和事后总结上报、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其他领导交办的事项。

风险应对岗:负责县局下达的重点税源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总结反馈工作,并采用团队化应对措施;负责县局下达的本部分产生的一般税源纳税评估应对任务的组织实施、总结反馈工作,并采用团队化应对措施;负责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等日常风险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局成立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局长,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全面树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信息管税理念。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涉及到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总局、省市县局关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精神,全体干部必须切实提高对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认识。

(二)提升素质、制度保障。结合专业化管理需求,针对不同的管理服务事项需要,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税收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按照专业化职能、岗位的设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组建专业团队。规范与完善从基础管理到风险管理的整个征管工作流程,健全税收风险分析、风险提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相关制度,完善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估等制度,注重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保障税源专业化管理顺利实施。

(三)抓好宣传、统筹安排。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应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让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了解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征管职能和办税流程的变化,为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各部门应以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工作负担和纳税人税法遵从成本、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在岗位设置和职能调整过程中要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工作,增强税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创造性,务实稳妥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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