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 圣食宏 ● 中厨联
《二》;【有厨师证的好处与没厨师证坏处】; 《5》;针对国家实施厨师持证上岗和社会福利补贴后,也就是2014年5月1日后所有的技能学校和培训班都不能跳级考试,5月1日前在任何学校考证,没有初级中级都可以跳级直接考高级,现在不论你从业多少年考证必须从初级开始,总之现在考证越来越严。 《6》;有出国意向的厨友劲量提前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现在还不办理,那可真就完了,按照出国厨师证要求要达到高级或者技师(在国外很认这个证书,技师相当国家工程师一样)往后办理到高级需要4年,技师需要7年,为什么需要这么长时间?是需要逐级一级一级考不能跳级,我给大家简单说说,从初级开始办理、初级考到手过两年才能考中级、中级考到手过两年才能高级、高级考到手过3年才能考技师,中间不耽误时间,每次考试都能过,你也得等最少4年,不知道那时你外国的老板等的了吗?? 【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这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欢迎大家添加微信:657170405咨询 18911241235 以下部分地方关于高技能人才政府网站申请补贴的通知,百度搜不到的通知,可去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部网站查看通知
顺德区关于职业技能补贴通知 动态:顺德区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佛山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劳社[2008]144号)及《关于下达2008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任务的通知》(佛劳社[2008]206号)文件精神,对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并通过鉴定的人员进行补贴,高级工1500元,技师1800元,高级技师2000元。 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佛山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劳社[2008]144号)及《关于下达2008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任务的通知》(佛劳社[2008]206号)文件精神,对我区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并通过鉴定的人员进行补贴。顺德管理技术交流培训中心为在我院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及鉴定的学员,统一办理补贴申请。 补贴对象: (二)所培训的职业(工种)为本区重点支柱产业或新兴产业所紧缺和急需的 (三)在本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考取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 (四)证书的发证日期为2008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根据《关于下达2008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任务的通知》(佛劳社[2008]2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标准为:高级工1500元、技师1800元、高级技师2000元。 申请人考取同一级别多项职业(工种)证书的,只限申请其中一项的培训鉴定补贴。 个人申请补贴需要提交资料: (一)顺德区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2); (二)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附件3)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四)申请人与本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 (五)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必须是在顺德开户的顺德农商银行个人 注意事项: 1. 提供的存折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姓名的有效银行存折(必须是在顺德开户的顺德 2. 可享受高技能人才鉴定补贴的有3个等级: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深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形成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府〔2006〕125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享受津贴的对象为在我市支柱产业和市政府扶持产业第一线岗位工作2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型技师和高级技师。 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享受技能津贴的职业(工种)目录并公布。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高技能人才享受津贴资格审核、津贴发放等工作。 第三条 高技能人才享受技能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市外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还应通过深圳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核或业绩追踪; (二)职业道德良好,在生产一线、对口专业(工种)岗位工作。 (三)在技术革新及对经济发展等作出突出贡献。 第四条 符合享受技能津贴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职业资格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二)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核原件,留复印件); (三)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出具的高技能人才在一线、对口专业(工种)岗位工作的证明材料; (五)在我市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 (六)高技能人才个人银行账户。 申请津贴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在5人以上的单位,可由其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统一申请。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经专家进行无记名投票,专家同意票数达到应到会专家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方可入围。 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入围人员审核并在市劳动保障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后无有效异议的,可将技能津贴发放到个人账户。 第六条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高技能人才,按照技师每月500元,高级技师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第七条 高技能人才津贴资格审核每两年进行一次。已申领技能津贴的,继续在我市支柱产业第一线工作并作出了新的突出贡献的,可在两年期满后再行申请技能津贴。 对于正领取技师津贴并通过高级技师资格审核的,经申请从通过高级技师资格审核次月起发放高级技师津贴,不再发放技师津贴。 第八条 市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享受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管理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第九条 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津贴的,经查实,取消其享受津贴资格并勒令退回已发津贴;高技能人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享受技能津贴。 第十条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为本单位技师、高级技师发放内部技能津贴。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宁波关于公布2014年度市级统筹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和做好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鄞州、海曙、江东、江北、北仑、镇海区人社局,大榭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人社部门,市级失业保险统筹区所属企业: 为拓宽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激励高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努力营造“崇尚技能、岗位成才”社会氛围,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发〔2012〕135号)和《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甬人社发〔2013〕20号),综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用工需求,现将2014年度宁波市级统筹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予以发布 (见附件一)。同时,就高标准做好市级统筹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岗位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享受补贴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企业一线在岗职工,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二)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当期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市级统筹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 (三)持有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满3年及以上,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满1年及以上。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技师每人每月5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位技师或高级技师岗位补贴累计只能享受1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达到退休年龄或退出岗位时,终止享受。 对同时符合区一级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可自行选择享受市或区岗位补贴政策,但二者不得重复享受。 对企业职工有欠缴和补缴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其欠缴和补缴的月份不计入享受月份。 三、申报办法 (一)岗位补贴申报实行半年一次; (二)社会保险参保在市本级及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的企业,应于2014年8月10日前,将2014年1至6月本企业符合条件职工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行政服务大厅一楼10号窗口; (三)社会保险参保在镇海、北仑、鄞州及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企业,应在2014年8月10日前,将2014年1至6月本企业符合条件职工的申报材料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服务窗口(职能科室)申报;当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后,于2014年8月15日前统一将本区补贴材料汇总(附件2),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行政服务大厅一楼10号窗口。 市人力社保部门受理审核后按规定通过市及区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将岗位补贴核发至相关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由企业另行计发到相关符合条件的职工工资卡,并建立发放明细台帐。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在申报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某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汇总表》(附件2)、或《宁波市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汇总表》(附件3)。对2013年度经审核享受补贴人员,须在表中备注栏予以注明,并随报纸质和电子文档; (二)企业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文稿原件; (三)拟补贴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含补充协议等合同附件)复印件各1份,提供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2013年度已审核通过人员,在2014年继续申报同一工种、同一等级的,不需要再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四)人力社保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按照 “企业申报、分级受理、统一审核、社会公示、定期计发”的总体原则,做好2014年度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申报补贴工作规范、高效完成。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级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标准要求,把好资料审核关、材料公示关、资金发放关。申报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受理,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切实把申报信息核对清楚,把汇总申报工作做仔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行为。各经办机构要把好入口关,对各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确保申报材料齐全,汇总数据准确,资金核算精确。 (三)抓好宣传引导。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是提高企业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拓宽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快高技能人培养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各地、各单位要充分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让更多劳动者掌握政策、自觉参与职业技能提升中来。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激励和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其他统筹地区人力社保部门可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和高技能人才需求状况自行发布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并及时做好岗位补贴的申报、受理、审核等工作。 市人社局联系人:方敏(职业能力建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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