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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学院】公车处置系列讲坛(六)——浅析公务车辆处置方式

 haosunzhe 2015-02-11




浅析公务车辆处置方式

2014年6月10日,经过20个工作日的动态报价,中房集团20辆公车转让项目第一次公告期结束。在经过371轮的激烈竞争后,最终成交14辆,成交率达70%,总成交金额57.49万元,较挂牌价增值9.94万元,增值率20.9%;其中标的宝来FV7202XATG(车牌:川A090U4)和奇瑞SQR7160(车牌:川A20323)分别创下92轮竞价和230.77%增值率的记录。西南联交所第一单公车处置项目迎来了开门红。

2014年6月20日,攀枝花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9辆公车项目进入西南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经过20个工作日挂牌期后,最终成交8辆,成交率达88.89%,总成交额69.244万元,较挂牌价增值25.2万元,增值率达57.21%,公车处置进入产权交易机构再创佳绩。

连续两单公车处置进场公开交易的成功,对四川省公务车处置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西南联交所为更好的开展全省的公务车进场处置工作,专门建设了“公务车处置平台”。四川省各企事业单位陆续与西南联交所接洽联系公务车进场交易相关事宜,四川日报等新闻媒体也相继对西南联交所公开处置公务车进行了系列报道,标志着四川省公车改革步入规范化、有序化阶段。

一、公车处置的主要特点

(一)批量处置,单次处置量大

此次公车改革是全国范围的集中化改革,改革时间明确,因此大部分地区主要采取集中化批量处置的方式进行公务车的处置,单次处置车辆数量较大。

(二)全民参与,价高者得

国家只有对车辆驾驶人员有明确的资格要求,而对车辆持有人员没有明确的限制条件,因此,所有社会参与者都可以参加此次公车改革购买车辆,价格就成了唯一的决定条件,“全民参与,价高者得”就是此次参与购买车辆的基本原则。

(三)参买人员对具体竞买标的不具有特定性

因为公务车在采购时就有明确的标准,所以公务车辆绝大部分都属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使用程度、保养程度也基本相当。因此参买人员的选择性相当多,在参加竞买标的以前,对具体购买哪一辆车辆并不具有特定性,其竞买标准主要还是购买价格符合预期目标。

二、公车处置的交易方式比较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交易方式分为可以分为“招投标、拍卖、网络竞价”。而公务车处置的基本特点,最适合的交易方式为“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组织方可以在任何地方组织类似于拍卖会的专场竞价活动,投资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结束后最高有效报价者成为该标的受让方。投资人无须集中到现场即可报价,可有效减少违、串标行为,充分发现标的市场价格。通过互联网,投资人无论身处何地,都能充分决策、自由出价,报价过程不受他人干扰。

(一)与招投标方式相比较,网络竞价方式更能体现公车处置中“价高者得”的基本原则

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因此不太适合公车处置中“价高者得”的基本原则。

(二)与拍卖方式相比较,网络竞价方式在公车处置中具有减少成本的优势

拍卖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拍卖目录规定的次序逐笔喊价成交。拍卖过程中,买主在正式拍卖的每一次叫价,都相当于一项发盘,当另一竞买者报出更高价格时,该发盘即行失效。拍卖主持人以击槌的方式代表卖主表示接受后,交易即告达成。

1、由于公车处置具有“批量处置,单次处置量大”的特点,拍卖方式将依照拍卖目录规定的次序依次成交,将大大的延长交易处置时间,增加转让方的交易成本;而网络竞价交易方式可以实现批量挂牌,批量交易,节约了交易时间,节省了转让方的交易成本;

2、由于公车处置具有“全民参与”的特点,而现场拍卖的局限性,将很大程度上提高异地投资人的参与成本,各大限制了异地投资人的参与热情;而网络竞价交易方式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技术特点,对投资人没有地域性的限制,极大的扩展了投资人的参与范围,节省了异地投资人的参与成本,更有利于价格的市场发现功能;

3、由于公车处置具有“参买人员对具体竞买标的不具有特定性”的特点,而现场拍卖依次成交方式将大大限制了投资人灵活选择预期车辆的便利,无形中影响了车辆的成交率;网络竞价交易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技术手段,车辆实现批量集中化处置,投资人可以根据实时的价格变化灵活的选择预期车辆进行参与,大大提高了车辆的竞价率和成交率。

(三)“动态报价”——一种全新的、更加适合公车处置的新型网络竞价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竞价的方式也变得多种多样。动态报价,即通过互联网和计算机系统,构造起集中化的权益标的展示和分布式参与竞价的实时交易环境。每个标的物在系统中一经挂牌,即允许竞买人交纳保证金、获取报价帐户、从互联网上参与报价,从而使得交易过程更具备实时价格特征。

新型的动态报价方式,使公车处置的周期覆盖了整个公车处置行为的挂牌公告周期,竞价周期的延长,使得批量化集中处置的效率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同时更有利于全民的灵活参与,也使整体竞价过程更趋于理性,更有利于发现市场价格。

三、国内公车处置的具体事例概述

目前,全国各地公车处置正进展的如火如荼,其中主要为:

(一)2013年11月15日,吉林省长春市政府机关第一批次公务车处置进入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该批次公务车处置规模为118辆,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交易方式,成交率达63.56%,平均增值率达10.70%;

(二)2014年1月11日至1月14日,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计343车公务车委托四川天意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共成交324辆;

(三)2014年2月14日,沈阳市大东区公务车辆处置进入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该批次公务车处置规模为121辆,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交易方式,成交率达99.17%,平均增值率达44.68%;

(四)2014年3月4日,吉林省长春市政府机关第三批次公务车处置进入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该批次公务车处置规模为173辆,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交易方式,成交率达93.06%,平均增值率达38.4%;

(五)2014年3月7日,福建省南平市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一批公务车处置进入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该批次公务车处置规模为37辆,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交易方式,成交率达100%,平均增值率达30.43%;

(六)2014年3月7日,内蒙古第一批公务车处置进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该批次公务车处置规模为59辆,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交易方式,成交率达93.22%,平均增值率达36.96%;

(七)2014年4月11日,河南省第一批公务车处置进入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该批次公务车处置规模为64辆,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交易方式,成交率达76.56%,平均增值率达107.05%;

(八)2014年6月10日,成都中房集团第一批公务车处置进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该批次公务车处置规模为20辆,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交易方式,成交率达70%,平均增值率达20.9%;

(九)2014年6月20日,攀枝花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批公车项目进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该批次公务车处置规模为9辆,采用网络竞价交易方式,成交率达89.88%,平均增值率达57.21%;

(十)2014年6月27日,酒钢集团第一批公务车处置进入甘肃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该批次公务车处置规模为20辆,采用网络竞价交易方式,成交率达100%,平均增值率达65%;

(十一)2014年7月20日,义乌市公务车处置委托浙江兴隆盛拍卖有限公司公开处置,该批次公务车处置规模为554辆,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交易方式,成交率达56.14%,平均增值率达28.49%;

(十二)2014年7月30日,苏州大学及所属单位第一批公务车处置进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该批次公务车处置规模为25辆,采用网络竞价交易方式,成交率达100%,平均增值率达134.86%。

四、小结

上述12个事例中,公车处置方式主要为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中绝大部分网络竞价均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而仅有“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公车处置”的事例采用了拍卖的方式。

从成交率来看,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交易方式的公车处置成交率基本能达到70%,仅有一公车处置量较大的事例中成交率未能达到70%,但仍然达到50%以上。

从增值率来看,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公车处置增值率最高达到134.86%。12例事例中,增值率不足20%的事例为1例,超过50%的事例为4例。

综上,采用网络竞价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不仅能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严格遵循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方便快捷的完成“公车规范处置”的工作,提高公车处置效率,降低公车处置过交易成本,同时还能增加公车处置的交易成功率,提高公车处置的交易增值率,加快了我国公车改革的步伐。


作者:陈翔

图文整理:小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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