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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推进金融领域非税收入改革

 我不是大龙 2015-02-11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对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规范。根据《通知》,重新审核后的证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证券、期货业监管费,以及证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通知》规定,证监会对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按股票年交易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证券业务监管费。对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免收证券业务监管费;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按期货年交易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期货业务监管费;对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每年按其注册资本金的一定比例收取机构监管费。重新审核后的银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指银监会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各类商业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收取银行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重新审核后的保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保险业监管费,以及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和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费。同时,两部门也明确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优惠措施。比如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尚未实施商业化改革、仍主要承担政策性资产处置业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被免收银行业监管费。《通知》的亮点在于,以后哪些项目该收、该收多少,都有了明确的规范和监管。金融保险领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政策发布,意味着非税收入改革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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