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夫债妻还对不对?

 yu筱佳 2015-02-13
筱佳
 
 
 

夫债妻还对不对?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问题,分为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


    第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筱佳首藏书馆欢迎您
谢谢您的捧场 期待您的分享

 

欣赏更多欢迎光临筱佳首藏书馆

http://www.360doc.com/userhome/11514971

温馨提示:源文来自互联网,但不表示馆主接受或同意其观点!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告知,馆主即刻删除!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