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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履职担当 扛牢主体责任

 庸庸学馆 2015-02-21

强化履职担当 扛牢主体责任

艾文金

  近年来,谷城县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力度统一”,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尽责,扎实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一、把握大势,明职定责

  1.坚持健全机制、厘清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我们立足“四个坚持”,扣紧责任链条。一是坚持两个责任双分解,明确县委、纪委、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和各乡镇、部办委局责任。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分解到县直16个牵头单位和90个乡科级单位,各单位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县纪委与各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分别签订责任状。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分别签订了责任状,真正构建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各级党组织明责履责的网络体系。二是坚持两个责任双考核,明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晰普遍任务单位、专项工作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的相应责任,推行个性化考核,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坚持两个责任双追究,建立完善“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也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我们共对24名负有失职、失察、失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对拟受表彰奖励的11家单位、25名个人实施了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四是坚持两个责任双传导,落实好两个责任必须一级一级抓落实,保持压力层层传导。2014年来,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反腐倡廉新部署、新要求、新精神7次,以县委名义召开全县性会议3次,保持压力传导层层递增。召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会前组织专班对2014年上半年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会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

  2.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在各级“一把手”,首要解决的是动口不动手问题。对此,我们坚持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把党委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2014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8次,县委、县政府直接组织起草制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10多项,县“四大家”领导两次集体参观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县委常委公开进行廉政承诺,带头讲廉课,带头述职述廉。县委将每季度一次的项目建设观摩会扩展为项目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信访维稳“三位一体”的观摩督办会。县委书记深入县纪委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7个;还就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批示40多次并督办有关方面落实,亲自参与明查暗访抽查政务值班情况,第一个调整办公用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结合分工对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检查督办30多人次。

  3.坚持一岗双责、带好队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让干部既干净又干事。一方面,紧紧围绕“八项规定”的落实,开展不定期、高密度、大范围的明查暗访,让明查暗访成为新常态,使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坚持快查快处,2014年来,全县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43起、“带彩”打牌19人、公车私用7起、公车违规停放4起、公款旅游1人、挥霍浪费1人、公款大吃大喝7人、大操大办婚庆事宜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约谈20人次,函询、诫勉谈话22人,通报批评43人。另一方面,以绩效管理为抓手,探索执行了实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三考合一”的评价办法,更加科学地考核评价干部,有效提升了行政效能和执行力,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高位推进,履职尽责

  1.在选人用人中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坚持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好干部标准选准干部,坚持注重基层、注重一线、注重发展、注重实绩、注重廉洁的用人导向用好干部,坚持自下而上、多轮推荐解决提名权问题,真正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2013年以来,全县共调整科级干部3批157人次,其中提拔44人,重用19人,平职调整56人,配优配顺了班子,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2.在维护群众利益中落实主体责任。将为民服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清理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由239项减至104项;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便民服务3.5万余件;开展电视问政12期,有的电视问政节目县委书记和县长亲自参加;茨河镇杨村设立爱心驿站解决边远山区购物办证难的典型登上了央视新闻。落实党务、政务、厂务、村务、事务“五公开”;开通了阳光农廉网,建立查询点302处,提供查询服务2万多件;借助有线电视平台免费为群众开通“五务”公开信息频道,使群众坐在家里就可以通过电视了解村务开支情况。纠正涉农、涉企、涉医、涉教“三乱”问题,开展“三公”经费支出、基层信访、“中层梗阻”、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公务用车、干部用房等“六个专项治理”,查处违纪违规问题40起,对“三公”经费不降反升的14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或诫勉谈话,对4起操办喜庆事宜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的乡科级领导干部点名道姓通报全县,对3名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的党员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置超标公务用车5台。

  3.在惩防体系建设中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各级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党校、机关夜校、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强力推进查防一体化。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县、乡两级综合招投标中心和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2014年,实施重点项目248个,没有发现领导干预市场行为发生;实施政府投资工程专项审计制度,审减资金1827万元。

  三、全力支持,落实双责

  1.支持纪委“三转”。围绕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清理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07个,取消或退出92个,迅速落实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名和分工,第一时间对县纪委书记排名和分工进行了调整;及时对9名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进行了调整,排在同级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对19名不符合分工要求的纪委书记分工进行了调整,并实行签字背书。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派出改革,优化了纪委内部人员布局,执纪监督力量达80%。

  2.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县委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和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于纪委报批的案件随到随批。在查办案件上,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坚持宽容失误,打击诬陷。2014年1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01件,远远超过去年全年办案总量;自办案件64件;结案73件;其中,科级以上要案8件,采取双规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百万元以上经济大案2件,50万元以上经济大案1件。

  3.支持纪委自身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上支持、任用上优先,3年来,从县纪委交流担任乡科级党政主职6名,提拔7名,选配年轻干部10名。同时,认真执行市纪委《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问责办法》,支持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进行“再监督”。(作者系谷城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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