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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家庭农场的发展经验借鉴

 yzsr273 2015-02-28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随之而来的是许多人一连串的疑问:何为家庭农场?到底该如何发展?国家将如何扶持?本文首先解读家庭农场的内涵,介绍国外发展家庭农场的经验和国内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以期从国外家庭农场发展的做法上得到一些启示。
    一、家庭农场产生的背景及基本概念
    家庭农场源于欧美,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农业经营形式。纵观国外家庭农场的发展史,家庭农场的内涵可从四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农场主的综合素质较高,他们都是懂管理、善经营,思想意识超前,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了解市场动向的农业生产能手;二是农场生产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较高;三是农畜产品高质高效,符合法定标准,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四是相对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
    在国内,家庭农场作为农村的一种新型经营主体,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是我国农村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产物。根据农业部给出的解释,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国外发展家庭农场的成熟做法和经验
    下面介绍国外家庭农场的一些成熟做法和发展经验,以期为国内发展家庭农场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土地租赁制度的建立和土地的相对集中
    租地农场是一种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农场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双方都能够增加收益,有利于双方产生积极性,从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租赁制度使得土地得以流转,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制定了《农业基本法》,鼓励农业生产的扩大和农业结构的调整,该法也允许离开村庄去城里的农民将其土地委托给小规模的农业合作社代耕。在这些法律法规下,1955—1964年间,日本的农业年增长率为4%,高于大多数国家的农业增长率,也满足了当时由于人民收入提高而对食物消费需求的增长。
    (二)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20世纪60~70年代,日本政府农地改革的重点开始由鼓励农地集中占有转向分散占有、集中经营的新战略上来。农地改革的重点由所有制转向使用制度,在农地小规模家庭占有的基础上发展协作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鼓励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20世纪70年代开始,政府连续出台了几个有关农地改革与调整的法律法规,鼓励农田的租赁和作业委托等形式的协作生产,以避开土地集中的困难和分散的土地占有给农业发展带来的障碍。如以土地租佃为中心,促进土地经营权流动,促进农地的集中连片经营和共同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农协为主,帮助“核心农户”和生产合作组织妥善经营农户出租和委托作业的耕地。这种以租赁为主要方式的规模经营战略获得了成功,1980年的租赁耕地比1970年增加了30多倍,1986年又比1980年增加50%,达5万公顷。
    (三)经营规模化和组织方式多样化
    美国家庭农场的发展与趋势表现为农场数目的减少和经营规模的扩大。1935年占家庭农场总数25%的大农场生产了全国农产品总量的85%,到20世纪末,美国家庭农场在数量上上升至89%,拥有81%的耕地面积,83%的谷物收获量,77%的农场销售额。中小型家庭农场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就必须善用资源,开展特色经营。法国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起,采取一系列干预政策,使得法国的农场数量逐步减少,农场的土地规模逐步扩大。
    (四)生产经营的专业化
    美国把全国分为10个“农业生产区域”,每个区域主要生产一两种农产品,如北部平原是小麦带,中部平原是玉米带,南部平原和西部山区主要饲养牛羊。在这种区域化布局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法国的农场专业化程度很高,按经营内容大体可分为畜牧农场、谷物农场、葡萄农场等,专业农场大部分经营一种产品,突出各自产品的特点。作业专业化是将过去由一个农场完成的全部工作,如耕种、田间管理、收获、运输、储藏、营销等,均由农场以外的企业来承担,使农场由原来的自给性生产转变为商品化生产。
    (五)农业生产的高科技化和机械化
    农业生产的现代化,不仅推动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结构的优化,促使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家庭农场向更大规模发展;家庭农场生产的规模化也进一步推动了农业机械化向更高程度的发展。在美国康涅狄格州格雷格的农场,一台安装了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大型拖拉机,由电脑控制,由卫星导航在田间作业,根本无需人工操作,并能减少漏耕或重复耕种的情况;GPS全球定位系统有数据交换功能,与附近的农业科技中心交换数据,自动调整机器工作参数。该系统不仅可用于耕作和收割,还可以用于牛的识别和追踪。据报道,一些美国农民使用高速数码相机扫描小牛或小羊的视网膜,然后将扫描影像输入电脑,并与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相连,这样该系统可以自牧草地开始追踪牲畜,直到进入屠宰场。
    (六)政府对农业大力支持
    尽管美法日三国农业已全部实行了私有化,但政府仍负有制定和监督农场实施各种法律和法规,为农业企业提供各种补贴的责任。美国对农业实行高补贴的政策,主要是农业部推广局的技术帮助和农场主家计管理局的金融信贷支持。在美国,农业是一个受到高度重视和保护的传统行业。美国政府多年来一直对农业给予许多税收优惠。与工业、服务业等其他行业相比,农民所交纳的税明显要少,额度相对较低,也没有专门针对农民的税种。法国是欧盟小农场最多的国家,为解决土地过于分散的问题,政府提倡和鼓励农民集体生产,出现了“农业土地组合”和“农业共同经营组合”等以土地合作为主的农村合作组织。在日本,政府把农地改革的重点又鼓励农地的集中占有转向分散占有,通过发展协作组织,实行经营委托和作业委托解决小土地所有制下的规模经营问题,使得委托农户可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农活作业,保持与土地的联系,受托者可以充分利用机械设备,实现规模作业,取得相应的作业报酬。
    三、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
    虽然一号文件首提“家庭农场”,但这种模式在中国已遍地开花。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只是和国外比,中国的家庭农场还处于起步阶段。
    (一)家庭农场的发展模式
    概括起来,我国家庭农场主要有六种发展模式(见表1)。

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模式

模式

浙江宁波

上海松江

湖北武汉

吉林延边

安溪郎溪

家庭农场数(户)

600

1200

167

451

216

平均年收入(元)

租金+薪金收入,其中355家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

7-10万元

超过20万元

10万元以上

28910农场内人均纯收入

平均经营土地面积(亩)

50亩以上

100-150

15-500

1275

50亩以上

特色

一般雇佣工人,有自主商标等

持证上岗、政府衔接产业链

家庭农场主必须是武汉市农村户籍农户,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等

享受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

成立“郎溪县家庭农场协会”,创建科技示范基地,目前已创办示范农场20


    (二)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家庭农场”作为农村经济新的组织形式,尚处于初始阶段,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1.不利的客观环境影响了家庭农场的发展。首先,没有相关的法律,也没有相关的扶持和保护政策,经营者的利益难以得到充分保护,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营者对深度开发的投入与发展。其次,一般家庭农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自然环境条件差,这影响了健康、快速发展。再次,家庭农场地处农村,而农民自身的素质相对较低,对农场的正常经营有很大的负面影响。最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市场信息、科技服务、融资、管理等服务方面,对家庭农场还没有做到足够的重视。
    2.生产经营规模过小。欧洲和美国农场的作业面积一般是几十公顷到几千公顷,劳动生产率高,农产品质高价格低,极具竞争力。而我国的家庭农场作业面积一般只有几公顷,家庭农场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产值不高,品质差,农产品生产的数量与质量制约了其发展。
    3.经营管理水平落后。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仍处于低层次。第一,缺乏长期规划,发展后劲不足。有些项目虽然在短时间内初见成效,但由于没有中、长期发展项目,形不成产业支柱,发展后劲不足,扩张困难,资本的回报率极低。第二,农场质量管理、成本核算、成本控制还很薄弱。根据涂维亮、乜堪雄(2006)所做的调查,在1530户家庭农场中,有财会人员和有完整帐目的农场分别只占总数的25.5%和34%。忽视了成本的管理和核算,极易导致高产低效。第三,经营决策大多以家长式为主。同样根据他们的调查,在1530户家庭农场中,83.6%采用家长式管理。
    4.资金缺乏与土地流转困难。一方面,家庭农场经营的起步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国家对家庭农场投资在信贷方面没有优惠政策,单靠农场自身投资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现阶段土地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农民不愿也不敢轻易放弃土地使用权,大多数农民仍然把土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的“保险田”,因而宁可粗放经营,甚至弃耕荒芜,也不愿轻易放弃土地。特别是近两年粮食价格上调,部分农民回流,农地流转将更加困难。
   
四、几点启示
    借鉴国外家庭农场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一)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
家庭农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是地权的清晰界定。如日本的家庭农场和我国现在的家庭承包制非常相似,主要是在土地使用权上进行改革,放开、盘活土地经营权,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因此,我国要尽快改变土地承包期短、土地不固定、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现状,健全土地流转制度,让土地活起来,使农地相对集中,扩大经营规模。同时,要赋予家庭农场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使家庭农场成为名副其实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二)加快家庭农场的原始积累,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现在我国一部分家庭农场走过了原始积累阶段,具备了“自我投入、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能力。但是,大多数家庭农场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在生产投入上明显不足,加快原始积累非常重要。一方面,家庭农场要始终站在现代农业技术的前沿,依靠科技进步,获取技术效益。另一方面,家庭农场要寻求政府政策的支持。
我国对家庭农场的扶持,一是在WTO绿箱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家庭农场的直接补贴力度,让家庭农场直接受益;二是切实减轻家庭农场的负担,杜绝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三是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扶持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家庭农场的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四是在信贷税收等方面对家庭农场主采取优惠政策。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家庭农场的经营实力,从而不断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三)建立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应大力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发展需要的生产资料如良种、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向农场主提供各种先进的技术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产前服务体系。另外,还要加强产中与产后服务,如运输、储藏、加工等。
   
(四)培育公平竞争的农村市场
    完善的市场对家庭农场起着引导作用,不仅可减少家庭农场进入市场的风险,而且能使家庭农场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信息,对未来的市场变化可进行科学的预测。我们要缩短这个过程就必须从制度建设开始,如农产品的销售规程,既有利于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保证农业生产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又确保农产品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五)培育现代化的农场主
    农场主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并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国外农场主的学历一般为大学水平,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而我国现在许多地方农业农村发展都面临着“农无传人”的威胁,素质较好的农村劳动力纷纷转向农村非农产业或城市就业,农业经营者的素质普遍不高。因此,需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事业,以提高家庭农场主及成员的文化素质、技术素质以及商品意识、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造就一大批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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