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厥逆辩治: (一)、热厥: 1、热厥的特点与治禁: 原文335、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语译:伤寒经过数日,四肢厥冷同时伴见发热的,为热厥证。其证特点是,厥证发生时,先出现热证,而后演变为厥证。且热邪越重则厥逆越重,热邪轻则厥逆也轻。热厥可用攻下、清解等法,若误用辛温发汗,则以热助热,必发生口伤烂赤等变证。 提要:热厥的治则及禁忌。 分析:伤寒初期一二日至四五日即见厥冷,多为实证、热证。厥中多伴热象,而有以下特点: (1)厥先有热: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一般由热至厥有一个发展过程。即厥发生前先发热,而后才可能转化为厥。 (2)厥中有热:既然本质是热,常常有所表现,四肢虽厥,但胸腹灼热——厥者必发热。 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即厥深者为热邪深重,厥微者为热邪轻浅。 总之,诊断热厥,除根据有发热的病史外,还应根据胸腹的热度、口燥渴的程度、舌苔的变化、脉博的有力无力等综合鉴别,方不致误。 厥应下之——热厥应攻下实热,或清泄阳明。 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热邪深伏,不可发汗,误汗则劫伤津液,助长邪热,火热上攻可致口伤烂赤。 鉴别:寒厥—四肢逆冷——阳衰阴盛——温阳散寒—禁清下。 热厥—四肢逆冷——热邪深伏——清解攻下—禁温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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