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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简介

 tjhx0526 2015-03-01

1、地理:日本国一词意即“日出之国”,传说日本是太阳神所创造,天皇是太阳神的儿子,太阳旗来源于此。日本是一个位于亚洲大陆东侧的弓状岛国。面积37.2万平方千米,南北长2500km,由大大小小许多的岛屿组成。日本主要的岛屿是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四岛。日本国土约四分之三是山地与丘陵、缺少平地、使农业用地、城市用地的利用受到限制,在这狭窄的平地上生活着1亿3千万人。富土山是日本的最高峰,海拔3776米,是典型的圆锥形休眠火山,冬季半山腰以上均为大雪覆盖,雪景为富土山增添了一份美丽,成为日本的象征之一。日本的河流受其山地地形影响,大多短小而湍急,最长的信浓川也不过367公里。虽然由于落差较大,日本的河流可用于水力发电,但几乎都不能用于水路交通。山间有湖泊,清澈见底,景色秀美,但面积都不大,最大的湖泊是琵琶湖,面积为674平方公里;最深的湖是田泽湖,水深423米。

2、简史:公元4世纪中叶,日本出现统一的国家——大和国。5世纪初,大和国发展到鼎盛时期,势力曾扩大到朝鲜半岛南部。公元645年发生大化革新,仿照唐朝律令制度,建立起天皇为绝对君主的中央集权国家体制。12世纪末进入由武士阶层掌握实权的军事封建国家,史称“幕府”时期。19世纪中叶,英、美、俄等国家迫使日本签订许多不平等条约,民族矛盾和社会矛盾激化,实行封建锁国政策的德川幕府统治动摇。具有资本主义改革思想的地方实力派萨摩和长州两藩,在“尊王攘夷”、“富国强兵”的口号下倒幕。1868年,革新派实行“明治维新”,废除封建割据的幕藩体制,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恢复天皇至高无上的统治。明治维新后,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迅速,对外逐步走上侵略扩张的道路。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1904年挑起日俄战争;1910年侵吞朝鲜。1926年,裕仁天皇登基,日本进入昭和时代。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1945815日宣布无条件投降。战后初期,美军对日本实行单独占领。19475月实施新宪法,由绝对天皇制国家变为以天皇为国家象征的议会内阁制国家。

3、政治制度:日本实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总体的象征,无权参与国政;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议会泛称国会,由众、参两院组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立法机关。众议院定员480名,任期4年。首相有权提前解散众议院重新选举。参议院定员252名,任期6年,每3年改选半数,不得中途解散。在权力上,众议院优于参议院。国会每年1月至6月开会,会期150天。其它时间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国会和特别国会。

内阁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由内阁总理大臣(首相)和分管各省厅(部委)的大臣组成。国会可通过内阁不信任案,首相由国会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内阁成员由首相任免,天皇认证。

日本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下属各级法院。采用“四级三审制”。最高法院为终审法院,审理“违宪”和其他重大案件。高等法院负责二审,全国共设四所。各都、道、府、县均设地方法院一所(北海道设四所),负责一审。全国各地还设有家庭法院和简易法院,负责民事及不超过罚款刑罚的刑事讼诉。最高法院长官(院长)由内阁提名,天皇任命,14名判事(法官)由内阁任命,需接受国民投票审查。其他各级法院法官由最高法院提名,内阁任命,任期10年,可连任。各级法官非经正式弹劾,不得罢免。检察机构与四级法院相对应,分为最高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地方检察厅。检察官分为检事总长(总检察长)、次长、检事长、检事等。检事长以上官员由内阁任命。法务大臣对检事总长有指挥权。

4、行政区划:日本的都、道、府、县是平行的一级行政区,直属中央政府,但各都、道、府、县都拥有自治权。全国共有1(东京都)1(北海道)2(大阪府、京都府)43个县。其办事机构称为“厅”,即“都厅”、“道厅”、“府厅”、“县厅”,行政长官称为“知事”。

5、治安:日本是世界各国中犯罪率低,而拘捕率高的治安良好国家之一。

6、教育:学制为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学4年、大专2年至3年。实行9年义务教育。大学有国立大学、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日本是一个非常重视教育的国家,教师的地位非常高,著名的国立综合大学有东京大学,京都大学、早稻田大学和庆应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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