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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日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从哪儿支出

 fzchenwl 2015-03-15

企业日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从哪儿支出

唐继荣

企业都会发生与职工有关的福利支出,例如旅游、节日补助等等,大多数企业将这些支出计入了福利费,但国税函[2009]3号文对福利费支出有明确的规定,并且范围很窄。那么类似的支出应如何列支呢?

实际上,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以及《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对此类支出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

  •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这一点要注意,前提是工会组织的职工教育方面的培训,而企业组织的职工教育培训只要符合财建[2006]317号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 文体活动方面: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这一点要注意,春秋游活动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才可由工会经费中支出。而一般的到外省市旅游费支出各地区的规定不同,允许在福利费中支出的省市有金华地税、苏州地税、宁波地税、青岛地税以及浙江国税,明确不允许在福利费中列支的省市有河北国税和辽宁地税。所以稳妥的做法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 逢年过节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 过生日的慰问,既可以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

最后应注意的是,上述的支出均应在所返还的工会经费中支出,不应在企业日常经营的账务处理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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