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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与义庄【转帖】

 昵称575082 2015-03-17
 范仲淹与义庄

作者:诸葛忆兵    来源:《文史知识》201008


义庄是古代的一项慈善举措,指捐赠者购买相当数量的田地,所收取的田租用于慈善事业。义庄往往在家族内部创设,在家族范围内进行慈善救助。义庄的开创者是范仲淹。范仲淹毕生不仅在地方和中央行政、军政方面都做出过杰出贡献,而且,他还是一位热心公益事业的慈善家。晚年,范仲淹捐献毕生大部分的积蓄,在家乡苏州购置良田千馀亩,设立义庄。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襟怀抱.在兴办义庄一事中有充分的体现。

范仲淹高尚的道德情操在乎日言行举止中其表现之一就是“乐善”好施。欧阳修评价范仲淹说:“公为人外和内刚,乐善泛爱。……临财好施,意豁如也。及退而视其私,妻子仅给衣食。”(《范公神道碑铭序》)富弼记载说:“公天性喜施与,人有急必济之,不计家用有无。既显,门中如贫贱时,家人不识富贵之乐。每抚边,赐金银甚多,而悉以遗将佐。在杭,尽以馀俸买田于苏州,号义庄,以聚疏属。而敛无新衣,友人醵资以奉葬。诸孤无所处,官为假屋韩城以居之。《遗表》不干私泽,此益见其始卒志于道,不为禄仕出也。”(《范文正公墓志铭》)纵观范仲淹一生,每当自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后,往往资助他人,乃至倾其所有,大规模捐资慈善事业。《言行拾遗事录》卷1载:



公守越,户曹孙居中卒。子幼家贫,公助之俸钱百缗,治巨舟,差老衙校送归。作一绝句,戒其吏曰:“关津但以吾诗示之。”诗曰:“十口相将泛巨川,来时暖热去凄然。关津若要知名姓,便是孤儿寡妇船。”

吴遵路丁母忧,庐墓侧,蔬食终制。既殁,家无长物,公分其俸碉其家。



范仲淹类似的慈善之举,不计其数。晚年知杭州期间,设立义庄,更是当时社会上罕见的慈善事业大手笔。楼钥《年谱》转引《王朝名臣言行录》云:



公在杭,子弟以公有退志,乘间请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老之地。公曰:“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况居室乎?吾今年逾六十,生且无几,乃谋治第、树园圃,顾何待而居乎?吾之所患,在位高而艰退,不患退而无居也。且西都士大夫园林相望,为主人者莫得常游.而谁独障吾游者?岂必有诸己而后为乐耶?俸赐之馀,宜以蜩宗室。若曹遵吾言。毋以为虑。”



范仲淹的母亲安葬在洛阳,范仲淹及其四位儿子最后也安葬在洛阳。范仲淹应该在洛阳已经购置了部分地产和房产,所以,这时子女们有这样的建议。范仲淹还没有显达的时候,苏州宗族对范仲淹并不善良.因害怕范仲淹分家产而阻挠他归宗。范仲淹以德报怨,晚年对苏州宗族竟然有如此大笔的慈善捐献。范仲淹《告诸子书》说:“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苟祖宗之意无亲疏,则饥寒者吾安得不恤也?自祖宗来,积德百馀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何颜人家庙乎?”胸襟博大,卓然于众人之上。范仲淹皇祐二年十月订立的义庄规矩如下:

一、逐房计口给米,每口一升,并支白米。如支糙米,即临时加折。

一、男女五岁以上入数。

一、女使有儿女在家及十五年、年五十以上,听给米。

一、冬衣每口一匹,十岁以下、五岁以上各半匹。

一、每房许给奴婢米一口,即不支衣。

一、有吉凶增减口数,画时上簿。

一、逐房各置请米历子一道,每月末于掌管人处批请,不得预先隔跨月分支请。掌管人亦置簿拘辖,簿头录诸房口数为额。掌管人自行破用或探支与人,许诸房觉察,勒赔填。

一、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一、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一、子弟出官人没还家待阙、守选、丁忧,或任川、广、福建官留家乡里者,并依诸房例给米、绢并吉凶钱数。虽近官,实有故留家者,亦依此例支给。

一、诸房丧葬:尊长有丧,先支一十贯,至葬事又支一十五贯:次长五贯,葬事支十贯;卑幼十九岁以下丧葬通支七贯,十五岁以下支三贯,十岁以下支二贯,七岁以下及婢仆皆不支。

一、乡里、外姻亲戚,如贫窘中非次急难。或遇年饥不能度日。诸房同共相度诣实,即于义田米内量行济助。

一、所管逐年米斛,自皇祐二年十月支给逐月<饣侯>粮并冬衣绢。约自皇祐三年以后,每一年丰熟,椿留二年之粮。若遇凶荒,除给<饣侯>粮外,一切不支。或二年粮外有馀,却先支丧葬,次及嫁娶。如更有馀,方支冬衣。或所馀不多,即凶吉等事众议分数均匀支给。或又不给,即先凶后吉;或凶事同时,即先尊口后卑口;如尊卑又同。即以所亡所葬先后支给。如支上件<饣侯>粮吉凶事外。更有馀羡数目,不得粜货,椿充三年以上粮储。或虑陈损,即至秋成日方得粜货,回换新米储管。



义庄规矩制定比较详尽,从米、绢、钱发放的对象、数量、方式、管理、监督等事项,都有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可见范仲淹于设立义庄、资助族人一事已经深思熟虑。既然是在皇祐二年十月义庄开始发放粮食、钱财,义庄的购置就应该是在更早的时候。这么多田产也应该是一个陆续购置的过程。据范仲淹儿子范纯仁治平元年(1064)给朝廷上的奏章中提及,义庄购置设立已经有“五、七年”时间。据此推算,范仲淹是庆历末年在邓州期间开始购置义庄田产的。皇祐二年十月,义庄已经有相当规模和产出,范仲淹亲回苏州,与其退休闲居苏州的二兄范仲温商议,订立规矩并安排义庄各项事宜。规矩中有几方面值得注意:义庄主要是周济宗族的,顾及乡亲和姻亲;宗族发放对象不论贫富:粮食、布匹、奴婢口粮、红白喜事、其他急难事宜,周济范围非常宽泛;周济对象特别照顾无经济收入的妇女,对再婚妇女并无歧视:义庄制定了相关的管理、监督规矩。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范仲淹的几位儿子都能遵从父训,承继乃父志愿,光大乃父事业。在义庄慈善事业方面.他们也是不断地投人钱财和精力,不断完善义庄规矩。范仲淹长子范纯祐去世较早,没有参与义庄扩张、完善事务,其馀三子范纯仁、范纯礼、范纯粹都积极参与义庄事务。尤其是次子范纯仁,曾两度出任宰相,在政坛上有显赫政绩。《宋史》本传记载:范纯仁“自为布衣至宰相,廉俭如一,所得奉赐,皆以广义庄”。范纯仁宫职超过父亲,所得俸禄也应该更多,对义庄的投入同样更多。在范仲淹诸子中,范纯仁用于义庄的精力和钱财是最多的,对义庄规矩的完善也贡献最大。英宗治平元年(1064),范纯仁特意为义庄事务给朝廷上奏章,说:义庄虽然订立了规矩,“今诸房子弟有不遵规矩之人,州县既无条敕,本家难为申理,五、七年间,渐至废坏,遂使饥寒无依。伏望朝廷特降指挥下苏州,应系诸房子弟有违犯规矩之人,许令官司受理”。朝廷同意范纯仁的请求,特地为此下达旨令。这当然也是英宗皇帝和宰辅大臣崇敬、钦佩范仲淹作为的一个结果。范纯仁这次特意将父亲所定的义庄规矩刻石,立于天平山白云寺范仲淹祠堂之侧,要求“子子孙孙遵承勿替”。

见于记载的范仲淹诸子对义庄规矩的修订完善一共八次.时间分别为:神宗熙宁六年(1073)六月、神宗元丰六年(1083)七月、哲宗绍圣二年(1095)二月及四月、哲宗元符元年(1098)六月、徽宗崇宁五年(1106)十月、徽宗大观元年(1107)七月、徽宗政和五年(1儿5)正月。详细罗列修改规矩的时间,是为了说明范仲淹诸子对义庄事业的极端重视和大量财力、精力的投入。其中,范纯仁独自主持修订四次,与弟纯礼、纯粹一起修订一次,与弟纯粹一起修订一次,其馀二次是纯粹独自主持修订的。修订完善内容中最重要的有两条:第一,子弟前去参加科举考试的.领钱十贯,再次赴考的减半。领钱不参加考试的,追缴。第二,子弟品行、文品出众而充任教师者,学生满十人,每月领糙米五石:学生满八人,领糙米四石;学生不满六人,领糙米三石。这都是范纯仁修订的,体现了乃父重教育科举之人才培养的一贯思想。其馀修订,或监督“掌管人”,或针对田产、仓房管理,或完善领取制度,或涉及虚报冒领,条例修订非常细致。修订规矩中有这样一条:遇到规矩中“不尽事理”,掌管人与诸房共同商议修订,在祠堂向范仲淹灵位禀明,而后施行。这样就能保证义庄规矩不断修订完善。

南宋楼钥《范氏义宅记》云:“文正公少长北地,皇祐中守杭,始至故乡,访求宗族,买田千亩,作义庄以赡之。宅有二松,名堂以‘岁寒’,阁曰‘松风’。因广其居,以为义宅,聚族其中,义庄之收亦在焉。……呜呼!文正公奋身孤藐,未尝赖宗人毫发之力。既达,则阖族受解衣推食之恩。天佑范氏,三子鼎贵,皆以宏才高谊上继父风,后人得维持凭藉,以保其家。”

此外,范仲淹还在他的第二故乡淄州长山购置义田四百馀亩.以报答朱氏家族的养育之恩。

而后,范氏后裔多有热心义庄事务、事业者。南宋宁宗庆元、嘉定年间,范仲淹五世后裔范之柔与兄弟范良器等重新整顿义庄,极力经营,恢复了义庄原来的规模。范之柔且将过程与规矩禀明朝廷,皇帝再次为此下旨颁布施行。范氏后裔对义庄也多有捐献,如明末范允临捐助田地100亩,清初范瑶捐助田地1000亩等。历代当地官府也多有积极参与义庄之重整者,监督义庄规矩的贯彻实施。历代朝廷也都特别下诏,免除范氏义庄所应承担的差役和部分赋税。这一切都是范仲淹巨大的人格、道德魅力感染所致。一直到清末宣统年间,义庄仍然有田产5300亩,运作良好。范仲淹不仅开创了义庄慈善事业.其所开创的义庄生命力之强,前后运作八百多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亦是中华民族慈善事业的一大奇观。今日范氏后裔、香港范止安先生于1997年捐资创办“景范教育基金会”。在内陆贫困地区建设“景范希望小学”五十馀所,且在多所大学设立“奖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鼓励优秀学生,亦有乃祖风范。

从范仲淹以后,许多朝廷高宫达贵效仿学习,在家乡设立义庄。如神宗时副宰相吴奎、徽宗时宰相何执中,等等。不过,以后的义庄大致是针对宗族中的贫困者,而不是贫富不拘。楼钥《范氏义宅记》详细记载他们家族受范仲淹影响而创立义庄的经过。云:“钥不佞.先祖少师收恤宗族,有意于此,而岁不与。伯父扬州始为之,虽不及文正公之盛,而寒宗之贫者赖以自给,亦四十馀年于兹。先工部欲附益之,清贫终身,犹未果也。见范氏家法,为之喟叹。”宋代受范仲淹启发、感召而从事各种慈善事业者,亦难以胜数。明代陆树声说:“凡士大夫有意收恤其族人而加礼于学校者,过公之祠,或尚有兴起焉。”(《重修文正书院记》)范仲淹对后人从事慈善事业,亦有深远影响。

然而,范仲淹为官清廉,生活极度节俭。《宋史》本传称其“虽贵,非宾客不重肉。妻子衣食,仅能自充”,且时常以“俭约”教育子弟。“公子纯仁娶妇将归,或传妇以罗为帷幔,公闻之不悦曰:‘罗绮岂帷幔之物耶?吾家素清俭,安得乱吾家法?敢持归吾家,当火于庭。’”(《言行拾遗录》卷1)范纯仁妻王氏,出身名门大族,伯祖父王旦为真宗朝名相,父王质乃范仲淹挚友。范仲淹景祐三年贬知饶州,离开京城时.惟王质数人不怕牵连,前来送行。对待出身名门的老友的女儿尚且如此严厉。可见范仲淹平日治家的风格。因此,范仲淹的四位儿子皆成才立业.在道德和事业两方面都有出类拔萃的成就。《言行拾遗录》卷1载范纯仁儿时作为云:



公遣子尧夫到姑苏般麦五百斛,尧夫时尚少。既还,舟次丹阳,见石曼卿,问:“寄此久,何如?”曼卿曰:“两月矣。三丧在浅土,欲葬之而北归,无可谋者。”尧夫以所载舟麦付之,单骑自长芦捷径而归。到家,拜起侍立。久之,文正曰:“东吴见古旧乎?”曰:“曼卿为三丧未举,留滞丹阳,时无郭元振,莫可告者。”文正曰:“何不以麦舟与之?”尧夫曰:“已付之矣。”



父子同德,心意相通。这样乐善好施的行为,在范氏父子看来是最为寻常普通的。

宋代达官俸禄丰厚,生活奢侈成风。欧阳修《归田录》卷1载:“(寇准)尝知邓州,而自少年富贵,不点油灯,尤好夜宴剧饮,虽寝室亦燃烛达旦。每罢官去后,人至官舍,见厕溷间烛泪在地,往往成堆。”叶梦得《避暑录话》卷2亦载:“(晏殊)未尝一日不燕饮,盘馔皆不预办,客至旋营之。苏丞相颂曾在公幕,见每有佳客必留,但人设一空案一杯。既命酒,果实蔬茹渐至,亦必以歌乐相佐,谈笑杂至。数行之后,案上已粲然矣。稍阑即罢,遣声伎曰:‘汝曹呈艺已毕,吾亦欲呈艺。’乃具笔札,相与赋诗,率以为常。”寇准、晏殊在当时还有“简约”的名声,尚且如此奢侈,其他达官权贵生活可想而知。

与他们相比,范仲淹的生活才是真正的清简俭节。据说,范仲淹晚年有一习惯:入睡前在心里核计家中一日的饮食等费用,家庭费用与所做的事情相称,才能安心人眠。奉己甚严,如此,可以理解范仲淹大量购置义庄的钱财从何而来。由此,范仲淹开启了宋代慈善事业的一个新时代。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责任编辑: 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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