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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篇仲庆父排行二被称“孟孙”家族成老大公羊杜预刘炫解说不同书同文字义减残缺《周

 文化龙乡 2015-03-21

             第一百九十四篇  仲庆父排行二  被称“孟孙”家族成老大公羊杜预刘炫解说不同

                            书同文字义减  残缺《周礼》简策致儒字原始原本涵义失传至今

    前一篇里辨析说明,《春秋三传·桓公十八年》说的“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公羊传》说的,“夫人谮公于齐侯,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是为错讹,并且《左传·庄公元年》记载的,“元年春。不称即位,文姜出,故也。三月,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这样的句读是错误,将其句读成为“元年,春。不称,即位(即位是误讹补入),文姜出,故也。三月,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礼也是夹注误成正文)。”只有这样的解读,我们才得以正确认知当时的事实真相。其实类似这种情况,在《春秋》、《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里面还有许多。如:第95、第96篇里对《左传》庄公十年、十四年、二十八年、三十年,等等有关息妫以及蔡哀侯、楚文王、子元事情记述的文段;第137、第138、第139、第140、第141篇里,对《左传》、《国语》有关晋国大子申生与晋献公及骊姬和里克,等等事情记述的文段;都必须进行新的句读与解析,我们才能够了解认知他们的历史真实面貌。

    再如《春秋三传·庄公二年》记载:“夏,公子庆父,帅师伐於余丘。”对此事,《左传》里没有记说。《公羊传》说:“於余邱者,何?邾娄之邑也。”《谷梁传》说:“国,而曰伐。於余邱,邾之邑也。其曰伐,何也?公子,贵矣!师,重矣!”原案:“於余邱,左氏无传。《公》、《谷》,皆以为邾邑。杜氏预,独以为国。详考经文,伐人之邑,未有不系国者。亦未有邑,而书伐者。则杜注,为胜也。《公羊》以庆父,为庄公母弟;杜氏以为庶兄。然,为弟,则不当称孟。为兄,则不当称仲。惟刘氏炫谓庆父,欲同正适。故,以庄公为伯,而自称仲。理,或然也。”这几种解说,都存在有问题。最重要则是:庄公当时只有15岁,并且是九月丁卯日生,庆父作为庄公同母胞弟,最大不过13岁,一般当是12岁,一个12、3岁的娃娃,能够统帅指挥军队征战吗?显然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除了作为“神话”或者“童话”解读,不能是为“信史”。

    《公羊传》之所以认为庆父是庄公母弟,是因为《左传·庄公六年》记载同的出生举行是“大子”之礼;杜预之所以说为庆父是庄公庶兄,正是因为庆父如果是庄公同母胞弟,只能有12、3岁,率军征伐完全本可能;于是刘炫提出,庆父是为庄公的同胞胎弟弟;成为三种异说。其实,如果庆父与庄公是为双胞胎,《左传·庄公六年》记载大子同出生情况时,必然讲述此事无疑。如果庆父是为庄公庶兄,不可能称谓仲庆父,尤其是“仲庆父、叔牙、季友”成为鲁国的三桓始祖,其中庆父是老二;牙是老三;有是老四;也是无可置疑。至于仲庆父为什么又被称为“孟孙氏”,孟具有长、始、老大等的涵义,实际上是以庄公作为大子,是“宗”,庆父则是成为“旁支”中的老大,而称说。就是说,仲庆父、叔牙、季友,确确实实皆是嫡妻小君桓姜生的老二、老三、老四。

    那么《春秋》里为什么会有这件事情的记载呢?事情也很简单,就是这件事情,原本是发生在几年之后,由于这一内容的竹简断缺,失却原本序位,后世之人在搜集整理时,将这一支残简误讹纂辑入于“庄公二年”里面。《左传·庄公二年》没有这样内容,既可作为证明。至于《公羊传》与《谷梁传》对此事皆有议说,表明他们看到的《春秋》,已经是为错讹。客观地说,作为国君的嫡子,从7、8岁开始,国君就会选派富有学识的大夫,充当老师大傅与小傅,一般说为太傅及少傅。这样到了16、7岁的时候,已经是相当于现今高中生的年龄,在当时具有的文化知识而言,经过近10年的专职老师指导学习,知识比较完备。这时期正是年轻气盛,争斗好强,谋求功业的时期,如果发生有战事,国君会让自己儿子参与实践,锻炼积累他们的战争知识,亦或直接统帅指挥军队。其实公子的大傅、小傅,都是战争精通者,由他们为公子谋划,将士拼命厮杀,公子实际只是挂个名义而已。不但可以增长知识才干,胜利的功劳则是记在公子头上,有了一次大功,公子就可获得下大夫爵位;再有一次大功,就可升获中大夫爵位;再有一次大功,就可升获上大夫爵位;再有一次大功,就可升获卿爵位;再有一次大功,就可升获正卿爵位。第126、第127、第129篇里辨析说过,晋献公“烝”后母齐姜生的儿子申生,11岁时被“策立”为大子,16岁时,晋献公新建下军,让他担任下军统帅,17岁率军征伐东山,大获全胜;以后又多次率领军队征伐;后来晋献公派公子重耳驻守蒲城,派公子夷吾驻守屈城,重耳与夷吾亦当是十七、八岁左右;这些都是确实史事例证。另外,《左传·成公二年》记载蔡景公和许灵公率领军队,跟随楚共王进行阳桥战役,他们当时都只有19岁,没有举行“冠礼”,由楚共王在军营,勉强为他们举行“冠礼”,也是年轻率军征战的实例。

    《春秋》、《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等里面,之所以会产生出现这些错讹,究其根源,正如笔者在第175、第176篇里说过,乃是因为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为了推行实施“郡县”制度,必须使律法、政令、公函等的文字涵义,解读规范标准一致,文字的涵义相对只能单一化,含义如果较多而复杂,那么律法、政令、公函文句涵义的解读,必然会是歧异错乱。故而在实行“书同文”工作中,绝不仅仅只是将大篆(即籀文),简化成为秦篆,再简化成为隶书,这种字形的简化,更主要是文字涵义的“简化”和“通假借代”,将先前一个“文字”原本存在包含具有十几个至几十个涵义,演绎成为单个性的涵义。例如经学大师博士伏生,原本是姓“虙”,就是被简化成为伏,甚至虙牺氏被简化成为伏羲氏,尤其重要的是,致使虙牺氏文字原本具有的史话史料涵义,亦即上古虙牺氏的形成由来,为汉代之后的史家学士们,已经不能正确知晓。

    由于西汉王朝创建者刘邦,出身于秦王朝亭长小吏,西汉王朝承袭了秦王朝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以及“书同文”的文化结果,至东汉时,许慎纂撰《说文解字》,就是“书同文”之后的标准化文字涵义之解说。并且也就是“书同文”形成产生出的字体是为秦篆,文字涵义“单一化”历史情况的证明。就是说,《说文解字》里对于文字涵义的解说,只是秦汉时期通行的文字涵义,不是先秦时期原本文字具有的完整全部涵义。正是因于此,后世历代诸多文字学大师们,通过对于《尚书》、《诗经》、《左传》、《国语》,等等先秦典籍里面的文字,所具有的种种含义考释考证,如《字林》、《玉篇》、《龙龛手鉴》、《广韵》、《类篇》、《集韵》、《字汇》、《正字通》,等等,以及虽然没有编撰成为文字学的专著,却是对经典著作里面文字的涵义,加以详细解释注说,例如公羊高、谷梁赤、毛亨、毛苌、马融、郑玄、杜预,等等。现今《汉语大字典》,就是汇聚众多古代文字学大师们,对先秦文字涵义考释证说之集大成者,亦包括近代学者们对甲骨文、金文研究考释的成果。

    如是,我们终于得以发现到:《汉语大字典》里面搜集解说的文字涵义,之所以一般会是一、二十个,多的有三、四十个,甚至可达五、六十个,特别是每一个字具有许多的不同含义,互相之间不连贯,造成这种令人们感觉很是费解怪异的情况,根源则是在于:我国上古“天皇—太昊—少昊—少皞—帝俊—舜—商—周”文化谱系,即“华北地区小石器文化—磁山文化—后岗一期文化—大汶口文化—后岗二期文化—商文化”人群,所形式产生及发展演绎出来的“甲骨文—金文”,其最初是由一种“象形”,表达为某一项事情,尔后被抽象化而泛指为某一种的事情,进而成为记录记载事件情况的“载体”,即所谓“文字”。这就是说,我们现在必须是以先辈文字学大师们,考释证说文字具有的多重性涵义,再结合对照不同时期的当时历史背景、文化因素,才能够正确解读诸如《尚书》、《诗经》、《春秋》、《左传》、《国语》、《三礼》、《楚辞》、《山海经》,等等的先秦典籍真实内涵。由于早在孔子亡故后的战国初期,孔子的七十余弟子们,在传扬孔子的学术中,就已经产生有歧异和误错;更重要的则是,因为秦始皇“书同文”导致了先秦文字的多重性涵义,被改变成为单一性涵义,导致字的大量涵义缺失;从而使得西汉时期儒家学派弟子们,甚至包括司马迁、刘向、刘歆、班固,等等无愧是为伟大的史学大家们,皆是受到这一因素影响,将先秦典籍,包括《春秋》、《左传》在内,许多文句涵义,解读错误。进而造成2千余年来,人们对于“三皇·十纪·五帝·四代”历史认识谬讹。

    笔者需要特别强调说明的是,当前一些人们积极倡导“儒家”思想理念,实质是对“儒家”思想理念里的一些重要内涵,解读认识错讹,是对“儒家”思想理念错误粉饰和美化。班固在《汉书·艺文志》里说:“儒家者,流(源流)。盖(大概或因于),出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名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然,惑者,尽失其精微;而辟者,又随时抑扬;违离道本,苟以哗众取宠。后进循之,是以五《经》乖析,儒学浸衰。此,辟儒之患!”首先要解释,其中所谓“司徒”,金文中原本是为司土。《周礼·天官冢宰》里说:“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长,以贵得民;三曰:师,以贤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是说明牧、长、师、儒,他们实际都是大冢宰隶属之下,某一部门里的某一岗位名称。牧,就是掌管国家拥有的田地;每一块田地的大小;处于什么地方位置;新田地的开垦;旧田地的废弃;这些可是立国之本,是安置分配不断新增的农耕成年人员的基础。长,就是管理庶民与士们的官长。师,就是具有某种的专业知识技艺,指导普通人们工作。

    那么“儒”,是什么样的工作事务呢?很遗憾,已如第118篇里辨析说过,现今流传的《周礼》,实质就是周公姬旦制定出的周王朝的“官制”,原本与《尚书·周官》是一体,《尚书·周官》只是王颁布实施《周官》的政命,《周礼》即是“官制”的详实具体内容。后世人们不能了解知晓这一关系,因为《尚书》里已有《周官》,而错误称谓《周礼》。由于西汉被发现而流传至今的《周礼》,不是原本《周礼》,确切说应该称谓《周官》的善本,其实《周礼》的实质,不是“礼仪”,而是“官制”。西汉时河间献王拆毁孔子旧宅,发现《周礼》,就已经存在有严重残缺,除了“司工”章篇完全缺失,其他各篇也是存在有残字断简。虽然具有很高史料价值,由于残缺内容比较严重,加上“书同文”致使的文字涵义改变,也造成许多甚至是为重要误解错释。如:里面没有正卿和上大夫爵位,从而导致《礼记》整理者将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说为贵族“爵位”五等,实际上上士、中士、下士,只是小头目,不包括在贵族之内。再者,“大史:下大夫二人”;“小史:中士八人”;“内史:中大夫一人”;则是管理隶属关系,及职务爵位序位的颠倒,其中存在残缺。正是因为《周礼》存在有这样的残缺错讹,西汉时期儒家学士们,已经不能知晓《周礼·天官冢宰》里记载的牧、长、师、儒,是为大宰属下的岗位职务,不但不知道“儒”的具体职务工作是什么?对所谓“以道得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请,更是无法理解破析。

    《汉语大字典》“儒”字解释说:“①春秋时从巫、史、祝、卜中分化出来的、熟悉诗书礼乐而为贵族服务的人。《说文·人部》:‘儒,术士之称。’《周礼·天官·太宰》:‘四曰儒,以道得民。’郑玄注:‘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贾公彦疏:‘诸侯师氏之下,又置一保氏之官,不与天子保氏同名,故号曰:儒。掌:养国子以道德。故云:以道得民。’②旧时对学者、读书人的称呼。《字汇·人部》:‘儒,学者之称。’《论语·雍也》邢昺疏:‘言人博学先王之道,以润其身者,皆谓之儒。’③孔子创立的一种学术流派。④愚昧。《广雅·释诂一》:‘儒,愚也。’⑤柔顺。《素问·皮部论篇》王冰注:‘儒,顺也。’⑥通‘濡’。缓慢。《管子·宙合》郭沫若等集校:‘洪颐煊云:儒、濡,古字通用。’⑦通‘懦’。懦弱。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需部》:‘儒,假借为懦。’”

    《汉语大字典》搜集到的上述解说,全部都是不正确,都没有能够将“儒”字的原始原本涵义,解说出来。

    笔者发现认为:“儒”字,原始原本乃是为大宰属下,专门掌管“礼仪章法”岗位的职司职务名称。第20篇里曾经辨析说过,我们人类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后阶段,就开始产生出对于“英雄”人物的崇敬、学习、爱戴、缅怀。偶尔,英雄在狩猎中不幸牺牲了,同伴们为了表达对他的崇敬爱戴,将获得猎物的尸肉,割一小块放置英雄口内。如果当时没有肉,后来猎获到动物时,亦会将一小块肉放置于埋葬英雄的地方,表达对“英雄”敬仰缅怀。这就是人类“祭祀”活动的起源。我国传说史话里虙牺氏或炮牺氏,就是属于这一历史时期的部落人群,他们名称之所以为“犠”(牺),就是他们人群已经有了用猎获动物尸肉“祭奠”英雄。正是在此基础上,因为人们会在梦中见到死去的人,于是形成产生认为,在人的肌体之外,还存在有一个能够与活着人们梦里进行交流的“魂灵”,如此被一代一代延续祭祀的英雄魂灵,就成为所谓“神”,即被认为是存在于天空中的“神灵”。我国古文籍里记载的神农氏、帝太昊、炎帝、黄帝、帝少昊、帝俊、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帝禹,等等,就是这样形成产生出来的“神灵”。(参见第34篇)依据《山海经·山经》里记载,几乎每一条次经(少量没有,是因为残缺),都会有若干座山“祭祀”是为同一神灵,不仅祭祀礼仪规则一样,祭祀物品除了动物与食物,还会有酒或玉石。这些记载正是我国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人群,即5、6千年之前先民们真实历史情况记录。(后面会详细说明)

    之后进步入到酋邦社会时期,如《尚书·舜典》里记载:“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辑五瑞。……班瑞于群后。……修五礼。”实质就是我国“大汶口文化晚期—后岗二期文化”人群群体已经制定出,成为整个舜酋邦人群群体共同具有的规范化“礼仪”。就是:以“禷”祭礼仪,祭奠远古神灵(即上帝,上训为尚),如:最早发明鉆燧取火的火神“燧人氏”;最早发明弓箭教人们狩猎的狩猎神虙牺氏;最早发现籽粒“发芽—生根—长大—开花—结籽—成熟—枯死”,进行人工播种的农神女娲氏;太昊帝;等等。以“禋”祭礼仪,祭奠六宗,即是时间相对近期的六神灵。对于六宗,贾逵说为“日、月、星、河、海、岱”,马融则说是“天、地、春、夏、秋、冬”。明显这些都不是由人演化成为的“神灵”,笔者认为,他们应该是由太昊分离出来的“少昊”;被黄帝打垮后,获得恢复的西方“少皞”;以及东部的“少皞”;东部少皞即北辛文化人群分离出来的青莲岗文化人群,即传说史话里实际是生活在苏鲁皖地区的“夷”部落联盟;还有磁山文化的“帝俊”;并且“舜”;等等的部落联盟之最高首领。以“遍”祭礼仪,祭奠群神,群神当是舜酋邦里诸如文化神“契”;农耕神“后稷”;土地神“伯禹”;诉讼神“皋陶”;百工神“垂”;草木鸟兽神“益”;礼仪神“伯夷”;音乐舞蹈神“夔”;其他还有“历法”神;“火”神;“水”神;“陶”神;“战”神;“金”神;“弓箭”神;“纺织”神;等等,等等。另外,舜酋邦中晚期的“大汶口文化晚期—后岗二期文化”人群们,已经使用玉制作出5种不同玉器,分别颁发给酋邦的最高首领:四岳的首领;十二州的首领;各个部族的首领;各个部族的军事头领;其玉器就是他们身份的“信物”,即所谓“五瑞”。同时他们亦是上古“贵族”产生的由来。所谓“修五礼”,则是制作修定出舜酋邦人员内部交际往来,人人需要遵循的“礼仪规范”。这些都是酋邦社会发展进步入到高级阶段时期之后,必然会要形成产生出来的产物,不论是我们中华,还是外国,皆是这样。(后面会详细说明)

    到了春秋时期,除了周公姬旦制定的周王朝“礼法”,原本是属于虞代的族群们,原本是属于夏代的族群们,原本是属于商代的族群们,以及他们之外的其他一些的族群们,如“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人群残存的后裔族群;河姆渡文化人群残存的后裔族群;屈家岭文化人群残存的后裔族群;三星堆一期文化人群残存的后裔族群;由仰韶文化分离出去的马家窑文化人群残存的后裔族群;这些人群们都会是保存有着自己特有的种种“礼仪章法”。《周礼·天官冢宰》里所谓“四曰儒,以道得民”,实质即是周王朝大宰属下的“儒”岗位职司职务,就是系统完整地掌握了解本国所有族群们,所拥有的所有“礼仪章法”。并且是以掌握了解的“礼仪章法”,指导人们日常生活活动的行为规范准则。这才是“以道得民”文句原始原本的真正涵义,亦是“儒”字的原始原本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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