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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尊法守法成为一种自觉

 神州国土 2015-03-22

让尊法守法成为一种自觉

来源: 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5-03-22 09:58

  □梅刘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培养全体社会成员尊法守法的自觉,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风尚。然而,如果我们询问那些不守规矩过马路者,为什么“凑够一拨人就走,不管红灯绿灯”?得到的答案却不是“不知道交通法规”,而是“习惯了”、“大家都这样”、“为了省时间”、“反正交警管不过来”之类。这从反面印证了卢梭的那句名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也说明尊法守法目前还没有真正成为人们内心深处的自觉,全民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何谓自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自己有所认识而觉悟”。从实际情况来看,自觉是自愿的基础,决定着一个人的行为模式和选择,是一切道德和法制规范得以落实的重要认识基础和前提。在这方面,“许衡不食无主之梨”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宋元之际,世道纷乱,许衡和很多人一起逃难。当时正值盛夏,天气炎热,加上长途奔波,众人口渴难耐。经过河阳时,路边恰好有一棵梨树,树上结满了梨子,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去摘梨解渴,只有许衡一人端正坐在树下,动也不动。有人觉得奇怪,便问:“你怎么不摘梨解渴?”许衡回答:“不是自己的梨,哪能去摘?”那人嘲笑地说:“世道这么乱,梨哪还有主人!”许衡正色道:“梨虽无主,我心有主。”

  许衡不食无主之梨,是因为其内心深处对“一毫不义不受也”这一道德的自觉坚守,而那些争先恐后的摘梨者则恰恰相反。以此对照现实,行人如果能自觉将交通法规视为“心中之主”,形成“虽一毫违法而不为”的自觉,那么即使是深夜独行,也会在红灯前停下自己的脚步;反之,就算在白天,也会视红灯如无物,“凑够一拨人就走”。

  真正管用、有效的法律,都是每一个公民都铭刻在心、自觉遵守的法律。大量事实证明,如果不能真正将法治精神铭刻于心,做到观念里有法,那么即使法律条文制定得再严密,恐怕也会有人想方设法钻空子、找漏洞、打“擦边球”;如果不能将尊法守法内化为思想自觉,那么即使有再多的执法人员,恐怕也管不过来那些随意不尊法守法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讲,如何让每一个人都树立起牢固的法治意识,时时、处处、事事自觉尊法守法,是我们必须回答好的课题。

  “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目前,当越来越完备的法制搭建起法治的拱梁,我们要做的就是让法治成为一种风尚。而形成这种风尚最微观却最重要的基础,则是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尊法守法的自觉,都能像许衡不食无主之梨一样,不为解一时之难、纾一时之困而违背法治这个“心中之主”。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尊法守法的自觉,构建起无比坚固的法治“拱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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