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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时期公安机关如何做好群众工作

 刘阳怀 2015-03-24
试论新时期公安机关如何做好群众工作
                             
                             
                               

                             
                             
                                来源:民生与法制网 类别:法律研讨 日期:2014-3-18 12:02:21 浏览:2376次
                             
                             
                               

□ 郭彦云


[摘要] 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已经成为公安机关必须要面对的重要课题。公安机关的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走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最显著特点和最明显的优势。做好群众工作,对理顺警民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新时期  公安机关 群众工作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安群众工作也在时刻发生变化。如何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是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关键所在,也是公安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面对新时期、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只有从更高的起点和更深的层次上谋划公安群众工作,在公安群众工作的观念、方法、形式、内容上做到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公安群众工作与时代步伐同频共振,真正把群众支持公安工作、关心公安工作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共同参与维护治安的良性互动局面,是摆在当前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民警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做好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和谐警民关系,群众工作是“润滑剂”。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公安群众工作的着力点就是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警民关系和谐了,公安工作就会得心应手;警民关系不和谐,公安工作就会如履薄冰。公安机关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就必须做好公安群众工作,牢固树立公安群众工作理念、不断增强公安群众工作本领、积极营造公安群众工作氛围,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能力,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尺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始终是公安机关的重大职责,公安机关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公安工作的成效体现在改善民生、惠及百姓上。


    (二)发展公安工作,群众工作是“顶梁柱”。面对复杂多变的治安环境和日益繁重的维稳安保任务,公安工作片刻都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脱离群众路线来谈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制胜法宝。群众工作能力是公安机关最基础、最核心的能力,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做好群众工作是关系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否牢靠的关键。我们在利用政策去合理引导群众,化解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调解群众内部矛盾的同时,也要看到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群众工作是公安机关最基本的工作,可以说群众工作伴随着公安工作的全过程。


   (三)建设公安队伍,群众工作是“奠基石”。新时期开展公安队伍建设,离不开群众对公安队伍的关心和支持。只有把公安队伍的发展建立在人民群众感情基础上的发展,把公安队伍的成长是建立在人民群众热心支持上的成长,公安队伍才能茁壮成长,不断发展壮大,才能适应和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重任。公安队伍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才能始终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旺盛战斗力。要通过大力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等载体,把公安机关的评判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对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挑刺,象啄木鸟一样对公安队伍肌体存在的病症进行叨刺“害虫”,以利于队伍纯洁和战斗力的提高。


    (四)创新社会管理,群众工作是“助推器”。公安机关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说到底就是在群众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手段上进行创新,既要继承传统开展群众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在不拘泥于传统的做法,要针对新形势群众工作的特点,积极探讨开展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采取什么样的方法管用,就大胆尝试、主动实践,把群众工作做实、做透,做到群众的心坎里,切不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而是要深入群众、倾听民意、找准症结,针对性地出台具体措施,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和支持公安工作的积极性。


    二、做好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


    随着社会价值观念、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各种思潮的表达渠道、方式不断增多,群众生活方式等均发生了巨大变化,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存在很大阻力。


    (一)群众工作遇到了新难题。在现代社会,“不满”之类公众情感一般是通过大众传媒来表达。随着报刊新闻的发达,广电传播的迅捷,网络应用的普及,这种情感的感染性极强,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引起广泛的共鸣,激化和扩散“不满”,通常表现为游行示威、集体静坐、联名上访、散发传单或邮寄信件等形式,这些集体行为往往给公安工作带来很大压力,甚至是向公安机关提出不合理要求,其中也不排除少数个人或者团体以“不满”为幌子借机宣泄报复,或者作为民族、种族矛盾的宣泄手段,以浩大的声势向公安机关施加压力,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对公安机关而言,重视大众传媒并运用得法,就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民警的执法工作就会事半功倍,如鱼得水;反之,大众传媒就可能异化为公安机关执法的阻力,甚至引发连锁反应,导致警察形象危机,失去公信。


    (二)群众工作面临着新挑战。我国发展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群众社会活动范围和区域日益分散化、多元化,人际关系逐渐冷漠,给基层民警深入群众造成“敲不开门、进不了屋”。部分群众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传统思想淡化。一是群众面难见,基层民警工作时间到辖区,一般很难找到需要熟悉的群众,找人难成为派出所民警的一件头疼事;二是群众门难进,不少群众存在着警察入户就是抓人或找谁就是谁有违法问题的陈旧观念,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影响下,不愿与民警接触、沟通,有的群众连门都不想开;三是找群众了解情况难,不少群众因怕打击报复不敢或不愿提供情况,在场的证人不肯提供证言,甚至有些受害人自认倒霉不愿吐露真情。上述情况导致民警也产生做群众工作难的情绪。
    (三)群众工作呈现出新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呈现出人员大流动、体制大变革的新特点。城市涌入了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城市更为突出,出现了大量的跨地区流窜作案现象,客观上给公安群众工作增加了难度。当前中国社会越来越流动,越来越开放,越来越自由,维护公共安全与秩序完全依靠公安机关的治理已经不够。


    三、做好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提高重视度,打好“阵地战”。群众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不能因为群众工作难开展而存在畏难情绪,群众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强化思想认识才能砥砺奋进,铸牢思想防线才能保证航向,做好群众工作才能永葆生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放松,坚守政治思想工作的阵地不动摇,不仅要激励民警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而且要通过民警的一言一行树立形象,一点一滴的关爱群众,从而感化和激励群众关心支持公安工作,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当前,开展群众工作确有许多困难,但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是要高度重视开展群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越要加强群众工作,通过警民携手共同搭建维护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二)把握主动权,打好“协同战”。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群众工作不是简单的传统意义上的送米送面和做好事,而是更高层次上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和平安幸福的需要。


    第一,以打击违法犯罪为重点,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通过打击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要坚持命案必破以平民愤。命案是民愤最大、危害社会最严重的刑事案件。命案必破不仅仅是口号,更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是正义的号角。公安机关要想尽一切办法,对现行命案发一起,破一起,让生者欣慰、死者瞑目。要坚持盗抢必打以解民难,针对盗抢案件仍在高位运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这一实际,要下真功夫、用实举措,深入开展打击盗抢犯罪专项斗争,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二,以端正执法思想为关键,不断增强群众的信任感。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公安执法思想的核心。每名公安民警要时刻牢记“执法”目的是“为民”,要坚持严格执法以正民风。严格执法是对每名公安民警的基本要求,只有严格执法才能使社会的每名成员都畏惧法律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要坚持公正执法以合民意。每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学会换位思考,体会群众的难处,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经常想一想百姓受到侵害时的痛苦心情,经常想一想百姓对不公正执法的无奈和怨恨心情,切实做到公正执法,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坚持文明执法以暖民情。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公安机关是与群众接触最多的部门,尤其是各业务窗口,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公安机关的形象。在坚持严格、公正的同时,坚持文明执法。每名民警都要端正执法理念,摆正位置,微笑、热情地面对每一名前来办事的群众,使群众如沐春风,宾至如归。


    第三,以防控体系建设为核心,努力构建群防群治新格局。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发动和带领各界群众共同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各方力量资源,把分散的“指头”捏成“拳头”,大力夯实防控工作基础,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进一步规范法制建设,使公安机关与社会各部门真正形成合力,避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公安机关唱“独角戏”,出现孤军奋战的现象。


    (三)抓住新问题,打好“游击战”。在群众工作的方法上进行创新,既要继承传统公安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适应信息化和网络时代的特点。


    第一,以网络媒体传播为切入点,为群众工作注入动力。以网络为平台,充分运用“微薄”、“网上警务室”、“QQ群”、网上“大走访”等新潮元素,内容新颖、更新快捷,架起警民沟通新桥梁;网上交流、网下互动,拆除警民之间“隔心墙”。将网络变成联通警民的“民生桥梁”。努力使互联网等信息媒介成为加强公安群众工作的有效载体、提高广大民警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传播公安工作政策的重要阵地、战线、新时期人民警察光辉形象的重要窗口。


    第二,以和谐警民关系为基本点,为群众工作奠定基础。在全面落实好已经推出的各项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措施的同时,积极拓展服务载体、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延伸服务方式,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把管理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服务社会、惠及百姓上。认真总结“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成功经验,推动走访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设,定期开展涉访案件攻坚,变上访为下访,变管理处置为解决问题,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处理在初始阶段。民警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真正把为民、爱民的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群众对民警能看见、想见、愿见、敢见的效果。


    第三,以强化规范执法为牵引点,为群众工作提供保障。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教育、执法素质培训、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深入辖区走访,全面了解治安状况,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公安机关执法单位查找不足、制定措施、教会方法。进一步增强执法的针对性,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结合公安部制定下发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加强对民警特别是基层和一线民警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培养民警严格执法、保障人权、接受监督的观念。


   (四)强化机制建设,打好“持久战”。近年来,公安机关通过开展 “大走访”开门评警等活动,已经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需通过提炼、升华为新时期开展群众工作的机制。


    第一,突出延伸强警,构建思想新阵地。公安部党委明确提出了“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要求,并将警力下沉作为其中一个重要指标。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职责,要切实改进工作机制,提高管理社会治安的能力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广大民警用敬业奉献精神和行动,换取群众见警率明显提升,发案率明显下降。


    第二,突出培训建警,营造发展新警营。不断丰富“三懂四会”(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的实际内涵,不断提高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公安民警作为群众工作的主体,如果没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法律知识、强健的体魄、伶俐的口才,是不可能完成好任务的。因此,只有不断提高民警素质能力,才能驾驭和处理复杂局面与矛盾,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群众工作。社会转型期,影响群众思想行为的因素呈现多元化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光有做好群众工作的良好愿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科学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种问题,消除各种矛盾。民警要深入辖区、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提高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的本领。要讲究方式方法,善于摆事实、讲道理,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既要鼓励先进又要照顾多数。经过培训和实践,丰富民警的阅历, 提高民警全面协调、服务群众的能力。


    第三,突出考核激警,激发内在新动力。建立健全科学、严谨、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真正把对公安工作的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针对目前考核指标存在的问题,应当增加群众工作及日常打防管控主要工作方面的内容,增大分值比重。坚持以民意为导向,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奋斗目标,才能更好地履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忠诚誓言。必须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做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这样来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第四,突出改革活警,搭建传媒新舞台。切实让群众了解公安工作、信任公安机关,要重点提高“虚拟社会”舆论引导能力,牢牢掌握网上“话语权”。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中,警察的形象(行为)也可能是因为一条不起眼的消息而受到严重损害,也可能是通过一次成功的舆论沟通来挽回,这足以说明能否准确把握好社会信息化条件下的公安思想宣传工作的规律、特点,利用新闻传媒,牢牢把握舆论导向主动权,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是尤为重要的。我们只有正确认识这种关系,树立良好的沟通意识,并根据互动的消息把握与媒介的沟通策略,才能有效地为公安工作服务,达到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之目的。


    第五,突出典型育警,指引警务新方向。广泛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激励广大民警向典型学习积极投身公安群众工作之中,组织对公安群众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学习和借鉴,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发动民警总结提炼蕴藏在公安群众工作成功实践和先进典型之中的精神力量。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采取报刊、电视台、网络同时推进的报道形式,最大限度的拓展宣传的覆盖面,让公安机关的工作成果、队伍形象很好展示出来。采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先进典型、鲜活实例、典型案例、生动事迹,全面展现公安队伍建设的工作亮点,建成典型发掘、培养、塑造、提升的绿色通道。同时,要注重提炼典型群体身上的精神品格,运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打造典型的品牌效应。


    新时期,群众工作依然是公安工作的核心、精髓和根本所在,各项警务工作都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运用各种手段,切实组织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公安工作,把群众工作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只有这样做好了群众工作,密切了警民关系,才能使公安工作走上和谐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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