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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律援助精品案例:非婚生子起纠纷 法律援助化干戈

 lgzlawyer 2015-03-28

【案情简介】

2009年12月,王某在上大学期间通过网络认识了李某,开始在网上聊天,最后发展到同居,王某毕业后回了老家,王某与李某一直保持来往,由于双方年龄差距较大,遭到王某家长的极力反对,因此一直未婚。李某于2012年5月份,生育一女孩,一直由女方李某抚养。到今年孩子两岁了,王某提出与李某分手。李某要求王某支付从自己怀孕到现在,包括当时住院的医疗费、怀孕时的营养费,孩子出生以后这两年的抚养费,以及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共计20万 元。

王某对孩子身份表示怀疑,不承认孩子与其有血缘关系,李某情绪非常激动,因此,双方发生了激励纠纷,李某经常抱着孩子到王某家的小饭馆,砸玻璃、掀桌子,导致王某小饭馆关闭,无法营业。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最后王某报了警。双方矛盾纠纷更加激化,李某并扬言去王某家大闹。

后李某在他人的劝说下,来到黄岛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接案后,认为本案最佳解决方案是通过和解解决,便将本案指派给了珠山司法所。

珠山司法所接案以后,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一边找到王某了解情况,一边联系李某做其思想稳定工作,防止李某再有其他过急行为,并向双方讲明了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性质,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通过找双方谈话,了解案情的基本情况。建议双方为了孩子将来着想,别让孩子看见双方打闹的场面,先做亲子鉴定,再谈孩子抚养费问题。李某同意做亲子鉴定,但王某不同意,工作人员给王某讲了法律上应该承担的责任,要是不做亲子鉴定,在法律上也可以认定孩子与你有血缘关系,就劝王某还不如做亲子鉴定,确实孩子与你没有血缘关系,你就不用承担抚养费了,最后王某同意了做亲子鉴定,工作人员帮助双方联系了鉴定机构。

经鉴定,与王某有血缘关系。经过做工作,王某同意支付孩子抚养费,但表示自己现在自己刚毕业,自己没有工作,无能力一次性支付那么多抚养费。工作人员依法、以情、以理展开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前期抚养孩子费用,王某一次性支付给李某6万元,后期抚养费每月支付600元。双方对处理意见非常满意。

【案件点评】

1、及时介入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稳控工作,依法说服、以情感人,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化解民转刑案件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能有效地整合资源、有效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2、本案中,王某对孩子是否与己有血缘关系,没有定数。因此不愿支付抚养费,但李某非常坚信孩子是王某的,建议王某要是怀疑可以做亲子鉴定,但王某又不同意,导致李某到王某家饭店打砸。是矛盾激化升级的导火索“导火索”,纠纷继续发展,双方极有可能发生激烈冲突,进而转化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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