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保险行业网
近些年,随着更多人投保意识的增强,一部分人选择以保险形式为自己最亲近的人遗留下生活“保障金”。可是由于他们对填写保单受益人时的一些讲究不是十分懂,最终使得受益人没有受到益或不能最大受益。
保险受益人有“指定”和“法定”两种。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最终,被保险人一旦死亡,“指定”的受益人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如果是“法定”,情况就不同了。若是“法定”,如果被保险人生前负有一定的债务,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是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余的金额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所以说,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受益人,最好是“指定”,而非“法定”。在此笔者提醒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最好明确写明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受益人为“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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