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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案】纺织公司用农产品发票抵税引怀疑:虚开增值税2000万

 fzchenwl 2015-04-05

案情简介:青岛市胶南国税局查实一家纺织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事实,全部涉案金额高达5000多万元。目前,涉案人员已全部抓捕归案,并移交司法机关。

  

日前该局在发票专项整治过程中,根据举报线索,对取得农产品收购凭证及发票抵扣税款的20多户企业逐一核实和排查,发现某纺织公司利用虚开的农产品发票抵扣税款,自己又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肆虚开。随即,稽查人员对该企业展开内查外调,并及时联合公安部门介入,立案侦查。

  

通过调查,税务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2014年5月8日~2014年7月21日期间,共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25份,涉案金额2109.66万元,税额358.64万元。该公司基本属于‘空壳公司’,所开发票全部是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福建、贵州、厦门、深圳、黑龙江五地的十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按不同比例收取开票费。

  

除了虚开发票之外,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还取得虚开的增值税抵扣凭证51份,其中5份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9.9万元,税额8.5万元,已申报抵扣税款,其余46份全部为伪造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金额为3130.7万元。目前,该案件涉案人员已全部抓捕归案,案件侦查阶段也已基本结束,已从公安机关转到黄岛区检察院,拟由黄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将进入司法审判环节。

  

税务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负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代开发票一般是一些‘空壳公司’以很低的价格,从一些公司手中买下空白发票,然后再卖给需要发票的人,按照开票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从中赚取差价,这种行为无论开的是真票还是假票,都是违法行为。税务人员提醒,一定不要购买虚开发票,一方面可能会遇到假发票,另一方面,即使是真发票,如果被税务稽查部门查到,不仅发票会作废,而且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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