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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景色:两个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发人深省!

 爱马zheng 2015-04-19

南京彭宇案是一条老新闻了,最近由于看到比利时布鲁塞尔最高法院对一类似个案截然不同的判决,故拿来与南京彭宇案进行比较。

选自:365知识网

2006年,在南京发生了一起彭宇案,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彭宇案 365知识网

一位老太在街上摔倒并受伤,彭宇上前将她送到医院,当时并拿出200元给予帮助,但老太最后在法庭上却状告是彭宇将其撞倒,法庭最终判决彭宇赔偿老太4万元。法官认为,彭宇给老太的200元钱就是将人撞倒的证据,法官最著名的一句话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法官以上一句话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混乱。

现在救人就好比一场豪赌,赢了平安无事,输了就可能倾家荡产。多年来,由南京“彭宇案”而导致人们的纠结宛如一场社会大病,一直存在于社会之中,潜伏人心,顺势应景,不时发作,这即是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也成了诸多缺德行为的遮羞布和挡箭牌。现在的人们之所以冷漠,其实也是他们在对社会人情进行权衡之后做出的无奈抉择。

最近还有一个案件,医生李芊从上海乘火车去北京,刚上车,列车广播说有一孕妇要急产,需要妇产科医生帮助。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帮助孕妇生产,胎儿产下后,李芊中途还陪同孕妇和婴儿到南京市某区级医院。婴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40余天。最终,孕妇家属不仅没有感谢李芊,还将李芊扣下,并且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该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导致胎儿吸入性肺炎,赔偿新生婴儿住院费及家属误工费等合计人民币14361.59元。

可见今天社会的某种冷漠,本质上是与那些荒唐的法官判决有关。法律上,南京法院选择性的使用了一种流氓式的有罪推定方法。彭宇案中,彭宇无法证明自己无罪,其实任何人也无法证明彭宇有罪,这时,法院看似帮助了那位老太,维护了所谓社会弱势,但此案件持续的社会发酵,看看当今社会的道德沦丧、人们的自私冷漠,不就是被法院荒诞的判决逼打出来的吗?

[ 转自365知识网 http://www./ ]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也出现了一个案件,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布鲁塞尔法院的判决 365知识网

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家中阳台受了重伤,一名男子路过发现伤者,当时这名男子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警之后才离开现场。但事件经过却被附近的监控摄像拍了下来,于是警察成功地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最后在经过长达四个星期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对该男子做出无罪释放的判决。

当时法官给予判决的宣言是这样陈述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钱财根本不值一提。虽然单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其它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的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们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从表面上看,布鲁塞尔法庭不仅仅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意义却在于这是对今后人们救死扶伤行为的一种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中国法官: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送她去医院?

一句使人震惊的话全盘否定了人类本来应该具有的基本道德和爱心。

比利时法官:我们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同样一句话却肯定了抢劫罪犯依然还具有的良心道德和爱心。

两个案例,尽管结果只是对当事人的两种不同判决,但可怕的却是在这之后影响到这两个国家并形成的截然不同的两种社会风气,即邪恶与正义的巨大差异。南京彭宇案之后,尽管官方媒体一再负责任地公布所谓“实情”,但却没有人再去相信所谓的“实情”,这本身就已是这个社会已经诚信丧失的最好证明。有此南京法院的荒谬判决,当今社会的道德沦丧也就是当然的了,任你怎样再去竭力宣传所谓正能量,也都只能是一种无用功而已。

写到最后,想起日本有一所大学叫“法政大学”,相对应中国也有一些大学叫“政法大学”,国家官员职务中还有叫“政法书记”的,两所大学都是以政经法为研究重点的高等学府。有趣的是大学名称,日本称之为“法政”大学,“法”在前,“政”在后,天经地义以法治国,以法治政;而中国却称之为“政法”大学,“政在前”,“法”在后,不经意地流露出“政”大于“法”,以政代法的荒诞。

南京法院的判决:是使社会道德全面滑坡的一次极其愚蠢判决!

[ 转自365知识网 http://www./ ]

布鲁塞尔法院的判决:历史上具有巨大影响力的一次明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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