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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欣赏》——国风——鄘風——鶉之奔奔

 红谷斋主人 2015-05-02

 嫁错人

 

    这是一首,倾诉嫁错郎的民歌。

鹑之奔奔,鹊之彊彊。人之无良,我以为兄。

鹊之彊彊,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鹑,即鹌鹑。奔奔,跳跃奔走。鹊,喜鹊。彊彊,翩翩起飞。《礼记·表记》:“《诗》曰:‘鹊之姜姜,鹑之贲贲。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郑玄注:“姜姜,贲贲,争斗恶貌也。”无良:不善良。我,“何”之借字,古音我、何相通。

《毛诗序》:“《鹑之奔奔》,刺卫宣姜也。卫人以为,宣姜,鹑鹊之不若也。”卫宣公纳太子伋之妻,即宣姜,又杀害了伋子,以及伋子的庶弟寿,改立公子朔为太子。卫宣公去世,太子朔继位,是为卫惠公。左右公子,发动政变,惠公逃到齐国。在齐国的支持下,卫惠公复国,但是地位不稳。在宣姜娘家兄弟齐襄公的撺掇下,卫宣公的幼子顽继位,是为昭伯,“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昭伯,惠公庶兄,宣公子顽也。”[1]这首诗就是讽刺宣姜的。“宣姜卫之小君,当母仪一国,而与子淫,尤为不可。”[2]不管是不是逼迫,反正宣公的妻子又与宣公的儿子顽结合,就是禽兽不如的行为。朱熹说:“卫人刺宣姜与顽,非匹藕而相从也。故爲惠公之言,以刺之曰,人之无良,鹑鹊之不若,而我反以为兄何哉。”朱熹认为第一章是惠公写的,以讽刺宣姜,后一章则是讽刺宣姜和公子顽的。他们的行为是禽兽不如。有人说这首诗的作者是公子顽之庶弟卫惠公朔或公子黔牟。清代学者姚际恒说:“小序谓‘刺卫宣姜’。毛、郑以‘我以为兄’谓‘我君以为兄’,‘君’谓惠公,‘兄’谓顽。以‘我以为君’为‘小君’,小君谓宣姜,皆迂。上章‘我’字谓‘我君’,下章‘我’字‘国人自我’,亦未允。且均曰‘人之无良’,何以谓一指顽,一指宣姜也?大抵‘人’即一人,‘我’皆自我,而‘为兄’、‘为君’乃国君之弟所言耳,盖刺宣公也。”[3]魏源、方玉润、黄节等人皆认为诗中所说的“兄”与“君”同指一人,均指卫宣公,作诗者当是卫宣公的庶弟左公子泄,或右公子职。

总之古人大多认为《鹑之奔奔》,是讽刺卫宣姜那些事儿的。朱熹引用范祖禹的话说:“宣姜之恶、不可胜道也。国人疾而刺之。或远言焉,或切言焉。远言之者,君子偕老是也。切言之者,鹑之奔奔是也。卫诗至此,而人道尽,天理灭矣。”进而引申说:“考于历代,凡淫乱者,未有不至于杀身败国而亡其家者。”[4]但是“《史记》、《烈女传》无公子顽通宣姜事。”[5]《毛诗》大肆渲染宣姜与公子顽这件事。今人多不附和《毛诗序》之说,也不同意朱熹的解释。以为:“这是一首对旧婚姻制度控诉的诗。一女子看到鸟相追随,自由飞翔,联想到自己嫁给一个非出己愿的,心地丑恶的丈夫,而作此诗。”[6]也有人直言,这首诗是“女子对坏男人的斥责。”[7]总之这是一首民歌,歌者是一位女子,她嫁给了自己不爱的男人,而这个男人则禽兽不如。既不能为兄长,也不能为夫君。

诗歌分两章。以欢腾飞奔的鹌鹑及喜鹊起兴,抒发“居有常匹,飞则相随的”[8]感慨,而自己所嫁之人则“无良”,既不能成为兄长,也不能成为夫君。语言直白,前两句“兴”,后两句“比”,形成前呼后答的效果,“用意用笔,深婉无迹。”[9]失望的述说,看似平静,实则怒火中烧,“我以为兄”,“我以为君”即是无奈之语,又是控诉之言,看似无力,实则力抵千钧,既所谓“口诛”,还有比女子指斥所嫁的男人,不能为兄长,又不能为夫君,更悲痛和无助的吗!

 



[1] 《左传·闵公二年》

[2] 《毛诗正义》

[3] 清·姚际恒《诗经通论》

[4] 南宋·朱熹《诗径集传》

[5]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三

[6]樊树云《诗经全译注》

[7]金启华《国风今译》

[8] 南宋·朱熹《诗径集传》

[9]清陈震《读诗识小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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