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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的税收政策,有哪些是异于创业板等公众上市公司呢?投资者与炒作者要看看了!

 fzchenwl 2015-05-02

新三板目前火的挺招摇,好象A股、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一下子都不好意思起来,当然股市至少也热闹,点数还在被追着走。在房地产投资领域的热度减少之后,流动的资金总要找一个战场,其间的得意与失意,恐怕只有个中人体会了,在这里或许真正的体现了胜者为王的游戏规则。

股东之间的交易是套利的,而相应的溢价的钱并没有流入到企业,只是企业的利润膨胀的关系,所以企业还是那么多东西,但是市价却是股东之间炒的结果,试想那个人的投资收益想在超过30年的时间里收回成本,恐怕大家都明白,但是玩的就是这个。

且不管这些,看看我们各种板的税收政策,特别是新三板,相较于其他几个公众上市公司的板块来讲,有何差异。

何为新三板

这个来历比较复杂,小编也是引用网络上的资料如下(2015-03-10 Share by businessvalue From 投资那些事儿):

新三板从2012年及之前的默默无名,到2013年的崭露头角,到2014年开始频繁地见诸报端媒体,新三板到底是个啥,跟上市又有什么关系?作为从业者相对全面地聊聊新三板。

一、新三板是怎么来的

新三板最早发源于北京中关村,主要是一些相对高科技的企业。而之所以叫“新”三板,是因为还存在一个老三板,主要是承载退市企业、很久以前的STAQ、NET转让系统三部分的公司股权转让,老三板基本已经死了,由于中关村的企业有限,因而当时的新三板也没多少成交,交投极度不活跃。

2012年,新三板扩大到4个国家级高新园区,项目来源大大扩展。2013年底,证监会宣布新三板扩大到全国,对所有公司开放。到2015年3月6日已有累计2026家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从家数和总市值上来说已经较为庞大。

二、新三板有哪些交易方式

首先,新三板账户开设的门槛较高,条款如下:

个人新三板开户条件

1,需要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以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为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或者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
2,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机构新三板开户条件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相比于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门槛可是高多了。决定了在目前的门槛下,一般只有专业投资者参与这个市场,因而活跃度是相对较低的。

而三板的交易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外加一种计划正在推出:

(1)协议转让

相对比较随意,可以挂单让别人点击成交,也可以预设一个倒手暗号,双方的成交额、暗号、价格必须完全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才能成交。外加不设涨跌幅限制,因而价格变动很剧烈。通常来讲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流动性较差,绝大部分公司挂板至今没有成交过。

(2) 做市转让

简单介绍一下做市商的概念,做市商实际上类似于批发商,从做市公司处获得库存股,然后当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投资者间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因此做市商为新三板提供了流动性,股权相比协议转让来说流动性更好。

(3) 竞价交易

目前还未推出,初步打算和主板、创业板市场使用一样的竞价交易方式,除了一些诸如投资者准入之类的门槛,大体上将会和主板市场差不多,同时我们预期竞价交易的公司将会推出一个专门的交易层次,门槛也会相比上两种更为宽松一些,当然相应地,在竞价交易层次上的公司也会最为优秀。

三、新三板挂板的条件有哪些?

如果仅仅是挂板,量化指标只有一条:经营满两年。

其他要求主要是:
( 1)满足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记录的条件;
( 2)新三板挂牌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 3)新三板挂牌条件,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4)主办券商推荐

税收上的事

鉴于新三板是股权交易系统的特性,虽然也叫股票,但是没有公开发行的股票,因此我们可以梳理出如下的涉税差异:

(1) 印花税

一边是产权转移书据,交易双方都有(万分之五),一边是公开发行的股票的单边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卖出方千分之一);

(2) 股息红利

其中企业所得税只要是居民企业直接持有的,两者都是享受免税待遇的。但是要注意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息、红利有一个12个月内不得享受的限制。

其中个人所得税,两者的适用待遇是一样的:

对于新三板: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众上市公司: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那这里就有一个所谓筹划的空间了:如新三板挂板前的未分配利润比较多,当时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是20%,现在倒好,挂了之后可以按10%计税,无形之中有可能省好多了。

(3)转让的所得税

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讲,转让所得是一样的。

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讲,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限售股是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义务,其他的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是免税的。但定向增发的股票不在限售股计税之内,后期卖出是免税的,股权激励的股票,如是行权购入的,购入时计税,再卖出时免税,如是限制性股票奖励所得,那卖出时点计税,股票增值权,跟股票没有关系,就是衡量给钱的方式,算钱的个税就可以了。

对于新三板的个税政策,并没有上面的条条框框,都有个税的应税义务。最多现在多了个递延5年纳税的政策。

(4) 营业税

股权转让是没有营业税的,买卖股票转让是有营业税的,对于限售股从股权转变为股票的营业税,也是一种要征的冲动,各地税务机关的探索比较多。

当然这些税收政策是随着环境而变化的,也有可能趋于一致化,需要我们的同志们多多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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