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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解禁前后股息红利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雨送黄昏xzj 2019-03-10

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与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所不同。另外,个人持有的新三板限售股在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又有所不同:

一、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相当于10%。

二、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在2015年9月8日以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自解禁日起计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自2015年9月8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自解禁日起计算,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持有新三板限售股的股息红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以及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并且该文件明确指出:本通知所称个人持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包括:(一)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取得的股票; 。。。显然这和上市公司股票不一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不区分挂牌前持有原始股与挂牌后发行的股票。也就是说,个人持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是从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计算: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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