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坤鹏论:只需5分钟 轻松打败谣言 你还要上几回当?

 坤鹏论 2020-09-02
如果你是赌徒,股市就是赌场。如果你是投资者,股市就是投资圣地。赌博还是投资,只在你的一念之间。

——坤鹏论


本文重点清单

1. 告诉你个人所得税是怎么来的

2. 为什么股息征税,它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3. 企业分红股时的个税问题

一、股市中愚蠢的轻信

在股票投资中,太多太多的投资者居然会去相信道听途说、甚至是邻居退休大妈的内幕消息,而且,对于是否准确却几乎不加以考证,哪怕只需要花5~10分钟就能弄清楚事情原委。

坤鹏论在之前的文章中就写过:多花10分钟,你就比90%的人聪明。

但在股票投资这个市场里面,大家宁愿亏钱也不愿动脑子,亏了钱还怪市场不好。

坤鹏论就奇怪了,股市提供了一个快速、便捷、公平的交易市场,怎么就成了你亏钱的元凶了呢?

市场是公平公正的,导致你亏钱的,有且只有你自己。

股市很有趣,你是赌徒,它就是赌场。

你是正经的投资者,它就是投资圣地。

经常有老铁问坤鹏论:你觉得某某股票怎么样?我投入了200万,准备在手里拿个三年五年的。

遇到这种问题,坤鹏论往往会问一句:你了解这家公司吗?

得到最多的答案是:不了解。

不了解就敢下重注,这不是赌徒又是什么?

我大A股市场牛短熊长是公认的,向来不缺少抄底机会。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这种词从来不属于普通投资者,这个词只有顶级投机大师才敢讲。

而且,他们也无法保赢不赔,德国股神安德烈·科斯托拉尼才会说:“成功的投机家在100次交易中,获利51次,亏损49次,他就靠这差数为生。”

坤鹏论从来不否定投机,投资于机会同样也是投资,没什么不好,只是它的难度实在太高太高。

普通投资者还是应该老老实实做投资。

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投资的机会都是靠耐心等出来的。

在等待投资机会的漫长岁月里,我们最不缺少的东西就是时间。

我们有大把时间去充分、全面了解股市和上市公司。

不过,大多数投资者并不愿意多花时间和精力用于思考和了解,人云亦云。

甚至一些基础常识,只要花10分钟查一下就能了解的信息都不愿意动手。

但却愿意花更多时间听所谓“专家”、“股评家”、“分析师”、“经济学家”连篇累牍的错误言论。

之所以想聊这个话题,是因为前些天有人在坤鹏论的知识星球里提问:

国内因为有分红除息制度,分红日持有时间不足一年的投资者不仅拿不到应有的分红,还得交税。这种制度不是变相的鼓励投机行为么?

坤鹏论并不认为这个问题问的弱,只是觉得很多时候大家都在以讹传讹,并没有认真去研究。

而不研究的原因并不是因为问题复杂。

相反,很多时候恰恰是因为问题简单。

就像之前坤鹏论写的《股本数,一个被大家忽略了的重要指标》那样,简单的事情往往更容易被大家误传。

最好的办法是花10分钟研究一下。

二、个人所得税历史悠久

股票分红征的税是个人所得税。

这个税只要你一工作就不再陌生。

只要你每月工资超过5000元,就得交税,这就是个人所得税。

那到底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呢?

百度百科给的解释是: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个解释比较绕,直白一点的解释是:不管是什么收入,只要你的收入达到一定额度,就要拿出一部分来交税,这就是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三大税种排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前两个税种主要是针对企业,只有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征收。

个人所得税起源于英国,当时英法战争,为了战争筹款,英国在1798年创设了“三部课征捐”。

1799年,三部课征捐改名为所得税。

这一年也被认为是个人所得税元年,从此之后,各国政府多了一个重要的税收来源。

个人收入原来也能收税。

1802年,英法战争结束,英国的个人所得税也随之暂停。

1803年,英法战争再起,个人所得税随之再次开始征收。

之后呢,就是一直征征停停。

1842年,印度战争爆发,英国重新开征所得税,并初创了所得税法,这是世界第一部所得税法典,算是从法律层面给正式定性了。

当时,英国国会只同意征收3年,但是,由于经济不景气以及后来克什米尔战争的爆发,就一直没有停征。

1874年,所得税正式被依法确认为英国的一个恒久的法税种。

我们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真正开始于1980年9月10日。

当时,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征税的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不过利息所得税在2008年10月9日取消了,所以我们目前存银行的利息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税点则从2019年年1月1日起调整为5000元,劳务所得和稿酬所得起征点仍然还是800元。

对个人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三、股息怎么征税

大家最关注的股息所得税属于20%比例税率。

明白了个人所得税率,应该明白本文开头说的“不仅拿不到应有的分红,还得交税”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

因为股息税是个人所得税,按收入的20%征税,就不可能存在拿不到分红还要交税的情况。

针对股息征税方面,财政部专门出过文件,可能平时并没有关注,所以坤鹏论简单介绍一下。

让大家有所误解的应该是财税[2012]85号文件《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明确规定: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除了规定个税减免额度,还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扣缴方式: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止股权登记日个人已持股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截止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税款分两步代扣代缴:

第一步,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统一暂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代扣税款。

第二步,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之前拿到过股息分红的投资者可能会注意到,从上市公司拿到分红的金额往往会比公布出来的分红少一部分,其实少的就是这部分。

上市公司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25%。

这里的25%大家不要误会,并不是整体股息的25%,而是个人所得税部分的25%。

比如今年某只股票分红共计3000元,个人所得税需要交:

3000元x20%=600元

上市公司代扣个税的25%,也就是:

600元x25%=150元。

上市公司会在发放股息时直接扣除150元,将剩下的2850元打入投资者账户。
剩下的税要视股票持有时间长短决定扣多少。

有些投资者会奇怪,为什么自己在卖出股票时,被扣了远远多于交易手续费和税费的钱,在这里就找到答案了。

持有股票不足1年,如果拿到企业分红,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不过细心的投资者可能会发现,最近拿到分红的时候,貌似企业并没有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公布分红多少钱,分红时打到股票账户里的就是多少钱。

这是因为财政部在之后又公布了财税〔2015〕101号文件,即《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进一步降低了个人所得税,具体内容为: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难看出,与之前的文件相比,变化在持股1年以上那部分。

之前持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仍然要缴纳25%,修改后持股1年以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操作上的变化如下: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该《通知》一直被执行至今。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企业在分红时不再扣税的原因。

其实从政策方面,一直在鼓励大家多做长期投资,少做短期投机。

四、交税还要倒贴钱?

之前在网上还有一则新闻,也是关于分红交税问题的。

事情是这样的:

广州投资者张先生投资的股票实施了送股分红,账户取得股息收入4000元,但隔天交易系统从他的证券账户中扣走了近1万元的股息红利税。

后来经过媒体介入,还原了事情全貌:

因为他在2月8日买入上海新梅股票,并在3月6日卖出,持股时间不满一个月。

在此期间,上海新梅实施了每10股送8股派1元的分红方案。

因为张先生持股不足一个月,适用于20%税率,扣缴的红利率每股多于1元。

于是,就出现了从他证券账户中扣走近1万元股息红利税的事情。

这也成为很多人认为要倒贴钱交税的来源。

新闻,必须有图有真相。

分红股也征税这个事情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

这是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在《通知》中明确了派发红股的征税问题: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规定,企业在分红股时会出现倒扣证券账户里钱的情况。

事实上也确实出现过这种情况。

但是!!!

坤鹏论在这里要强调一下,这已经是老黄历了。

2013年11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分红股做了明确规定: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也就是说,2013年之后,上市公司送红股必须要有现金分红,并且现金分红的金额要能完全满足为投资者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这样就能保证像上面张先生那样从自己证券账户里扣个人所得税的尴尬情况不会再出现。

所以你看,很多以讹传讹的事情并不能轻信。

与其轻信,不如花5分钟时间自己查查。

其实遇到问题时,只要你肯花5分钟时间查查原委,你就比90%的人能明白更多事情。

人生也是如此,好东西不必拥有太多,选择太多未必是好事,多少人毁在了这件事上,关键就是没有能力守得住。

心理学说,对于人类来说,没选择心里难受,选择太多心里更难受,你焦虑迷茫,大部分就是因为选择太多!

本文由“坤鹏论”原创,转载请保留本信息

坤鹏论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