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二节 我们还是回到核能源的思路,《唐诗三百首》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是律诗!律诗是古体诗发展的巅峰,而且具备了古体诗的所有特征。换句话说,学习《唐诗三百首》时,应该向律诗聚合能量。这样既便于学好律诗,而学好了律诗之后,又能够自然地扩展到绝句和其它体裁的诗词歌赋方面去。我将在后面的相关章节用实例来说明这一点。而学好律诗的基础则在于对仗句的创作,《声律启蒙》这本书不仅是用来夯实楹联基础的,而且还夯实声律基础,因为诗词的内核就是声律,声律不是很美就成了一般的文而不是诗词。 为什么可以将律诗作为《唐诗三百首》的核能源呢?简单地说,古体诗是有格律要求的,而律诗则囊括了古体诗的所有的各项要求,换句话说,律诗的格律是从古体诗中提炼出来的,反过来,再对律诗的格律松绑之后,便成了其它古体诗了。换句话说,只要掌握了律诗的基本要求,便掌握了古体诗的全部要领,还包括掌握了词的格律之要旨。不是说词是古体诗演化来的吗?严格地说,还是从律诗经多次演化而来的!因此,只要掌握了这种演化的方法和过程,填词就成了写诗的边际效应了! 下面先简单概括一下律诗的基本要求及其向宋词演化的基本形式,具体细节问题则在以后的各章节中分别讨论。 1、格式要求:律诗格式是七(五)字八行。古体诗是古代的自由体诗,所以通常没有特定的格式要求,而宋词却沿用了这条规则,不同词牌都有不同的字数和排列的格式要求,并且,在宋词的演变成型的过程中,还有少数词牌有两种相近的格式(如《临江仙》有许多格式,除被公认的两式之外,其它的都各有所短,应该视作被淘汰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人有一种嗜好,总爱翻捡一些早就被淘汰的所谓“宋词格律”作为自己有见识的证明,却从来都不会意识到他在翻捡垃圾,证明的恰恰是他的无知。把敛财中的“捡漏”的概念和方法运用于唐诗宋词的创作之中,实在让人哭笑不得,可想而知,这样将会出现多少赝品、废品,而这些赝品、废品却是在疯狂地破坏宋词在人们心目中的美好的形象并且动摇着宋词在中华文化宝库中的地位。
5、韵律要求:一首律诗只能有平声韵或只能有仄声韵,那种“入韵式”提法是错误的,继此而生的所谓“仄韵《七律》难写”的说法也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后面将会专题讨论这类问题。 律诗的最后一个字与第二句的末字同声调,由此决定全诗韵脚的平仄(实际还决定了格律),其它各句末字与这两处同调的都要踩韵,而且,全诗不能换韵。对此要求放宽,于是古体诗还可以中间换韵,进一步延伸到宋词,普遍的基本要求是:如果某词牌的最末字为仄声时,该词牌就是仄声韵式,如果最末字为平声时,该词牌就是平声韵式,每句末字与该词牌的最后一字同调的都要踩韵。在掌握了这种普遍要求之后,就容易掌握一些特殊词牌的特殊要求了,有些词牌还可以特别规定在某句末不要求踩韵,还可以在中间换韵(如《钗头凤》的上下阕除第六句外都要踩韵,共分四组,四组仄声韵可以换韵);有些词牌规定末字为平声的都踩平声韵,末字为仄声的都踩仄声韵,还可以在中间换韵(如《菩萨蛮》,共分四组,平韵、仄韵各两组,平声韵可换,仄声韵可换)。这些特殊规定都是对律诗要求的变通,全都是为音韵表现力服务的,也是经过大量的实践检验之后才成型的,绝不可能由几个人或某些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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