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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消费是什么?一种新兴业态解读

 老黄兄 201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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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们的信息需求将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进步而不断提升。消费者对个性化、多样化、专门化的信息服务的呼声越来越高。


以往那种简单的语音服务以及网络接入服务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信息需求。在中国,一种新兴的业态——信息服务业,正在蓬勃发展。信息服务业被认为是服务者以独特的策略和内容帮助信息用户解决问题的社会经济行为。


国家统计局有关课题组把社会调查业、信息处理业、信息提供业、电信服务业、咨询业、经纪业、公共信息服务业和其他信息服务业等8个大类归为信息服务业。种种迹象表明,信息服务业正在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


一、信息消费是什么?

信息消费,有人说这个名词挺陌生,实际上你看报纸,看新闻,都在获得信息,这些有偿的获取信息的行为都是信息消费。


通常认为,信息消费是一种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经济活动。信息消费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涉及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购买一部智能手机,从打电话、上网所产生的通讯费到下载安装各种APP,在阅读、看视频、使用团购业务等操作行为所产生的花销都是信息消费的一环。


从全球信息产业发展来看,信息消费涵盖生产消费、生活消费、管理消费等领域,覆盖信息服务,如语音通信、互联网数据及接入服务、信息内容和应用服务、软件等多种服务形态;覆盖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多种信息产品;还包括基于信息平台的电子商务、云服务等间接拉动消费的新型信息服务模式。


进入21世纪,全球范围内,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能带动国民经济增长300多亿元;在美国、日本的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分别为3400美元和2400美元,而我国仅为631美元,我国的信息消费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形式多样的信息产品广泛进入到百姓家中,信息消费逐渐显现出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国家“十二五”期间强力推动的“两化融合”,使广大企业广泛运用信息化的手段、信息消费的形式,推进了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取得巨大经济效益。


在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方面,“信息消费”这一新型消费领域的拓展,将给信息产业带来新的增长点。巩固扩大传统消费,积极培育信息、旅游、文化、健身、培训、养老、家庭服务等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二、消费过程

1、信息需求

信息消费过程始于信息需求。关于信息需求的产生,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

1)需求满足论。认为信息需求是在满足人的总体需求(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实现五个层次)所从事的活动中产生的。

2)认知过程论。认为信息需求产生于个人的知识过程。如Dervin认为信息需求产生于人知识的不连续性和知识差;Bellkin认为个人知识状态的异常产生信息需求;Kuhlthan则主张认知的不确定性原则。

3)行为障碍论。Goger R·Flynn认为知识的缺乏导致行为障碍产生信息需求。


信息占有

信息占有通过获取信息物质载体形态而最终获取信息精神内容的信息消费环节。信息占有行为的发生并不直接来源于信息需求量所确定的信息需求,这是因为它是一种客观需求。由于用户的信息需求的主观性和认识性,科亨(Kochen)曾经将用户的信息需求状态划分为客观状态、认识状态和表达状态三个层次。


支配信息消费占有行为的不是客观信息需求,而是主观信息需求,即外在于认识和表达状态的信息需求。认识和表达不是事先确定的,而是在信息占有行为中动态形成的,取决于信息需求双重构建本质:信息占有越多,信息需求越明确;信息需求越明确,信息占有越多。由于这一本质认识和表达在信息占有行为中不断改变,它的最终确定意味着占有行为的中止。


2、信息处理

信息消费活动的信息处理是对信息内容的理解、吸收和消化过程,是智能系统对信息的认知加工过程,涉及人脑认知与思维过程。要想得到这一过程的全局性的说明必须进行分层的解释,有人把与认知有关的各种概念粗略地分为文化层、心理层、生理层和物理层等四个层次。


3、信息再生

信息再生作为创造客观知识的活动,是信息消费过程的终结,也是信息消费者所要追求的目标。从根本上看,信息再生是在信息消费者主观的知识结构中进行的。主观知识结构决定人的信息认知加工能力,影响信息处理量而又直接决定信息再生量,信息再生量所代表的创造性知识是主观知识还是客观知识,取决于信息消费者发表成果的动机和行为。


相对于消费者个体而言,信息再生量即使处于客观知识状态,它也仍然是消费者主观知识结构中一个部分,即知识创造者主观知识集合中的子集。信息再生必须以消费者信息处理后发生变化的主观知识结构为基础。


三、消费特点

1、共享性

从边际效用的角度看,若AB都是信息商品,该消费者购买一单位A或一个单位B或是AB各一单位就已足够,完全没有必要也不会再去购买一个单位以上的AB。一旦AB分别被购买或各被购买一单位,其总效用就已经确定,不会随相同信息商品的消费量增加而增加。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信息商品的边际效用也存在递减的趋势。


不过,物质商品在使用中和消费中是以自身的消耗和磨损为代价的,信息商品在使用和消费中则表现为信息内容从一种物质载体传移到另一种物质载体,但无论怎样转移,一般是不会失去使用价值或效用。


2、参与性

在信息社会里,由于信息网络的发达,厂商及消费者之间的双向快捷的交流成为可能,消费者的需求信息让厂商迅速掌握,厂商就能按照定货生产适销的产品,减少存货积压。而且利用信息网络的数字经济领域,追加生产和销售成本几乎等于零,这样就可以使厂商大幅度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收益,同时又能为消费者进行多样化选择提供极大的便利,使他们能获得最大限度的满足。


可见,消费的信息化使消费者与与生产者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消费者可通过信息网络加入到生产者生产活动过程中去,参与商品的设计和与质量监督。消费者与生产者共同创新,有利于增加信息和物质财富。


3、增值性

信息经济时代,信息产品是人们消费的主要对象,而信息具有累积性和非消耗性。信息本身在使用过程中并不服从越用越少的规律,而是服从越用越多的规律,所以从总体上来说,随着消费信息化的提高,信息将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信息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者要将已有的信息投入其中作为消费的基础,把已有的信息与消费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产品进行有机的结合与相互撞击,即进行知识处理与知识再生。


而且,前已提到了信息需求具有双重构建本质,信息需求与信息占有之间互为增长条件。因此信息消费的过程,实质也是一个信息不断创新和增值的过程。


四、消费的作用

1、效益功能

信息消费的效益功能是指信息的消费具有提高消费效率的作用,使同量消费资料的消费能获得更大的消费效果。信息作为最重要的生产力软要素,可通过强化和提高其他各种要素的功能或禀赋和素质,以及通过对其他一切要素,有序组织和总体协调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消费和劳动生产的效益。消费领域的信息化、智能化大大提高了消费效益。


信息进入消费领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消费和相互交往的方式。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高速公路的发展,多媒体不断渗透于家庭生活,出现了所谓“5W”:即任何人(Whoever)在任何地方(wherever)任何时间(whenever)、以任何方式(whatever)可以与任何人(whomever)进行各种信息传递,从而使各种消费活动更有效地进行。


信息消费使传统的衣食住行的消费方式也更有效益。例如:随着信息消费的发展,人们以传递信息为目的的出行明显减少,城市交通的拥挤状况也会得到大大缓解。


2、福利功能

信息消费的福利功能指信息商品和服务的消费具有满足人的生活需要,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的快乐、健康和幸福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1)扩大消费规模。

信息消费能促进物质和能量的有效利用,使人们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从而间接地促进了消费规模的提高。


2)提高消费质量。

信息作为生产活动的一种基本资源,能提高产品的美观、轻巧、质量等软指标,以生产消费的形式间接地促进消费质量的提高。而且信息又是人类重要的精神消费品,它促进了消费层次的提高,从而直接提高了消费质量。


信息消费的特点与功能及其两大功能之间是不可割裂的,这种有机的联系表明信息消费是当代高科技、高文化发展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发展这种高层次的消费有利于提高消费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优化消费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文明进步。


五、不足与前景

1、中国信息消费的不足:

1)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有待提升;

2)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弱;

3)市场准入门槛高;

4)配套政策不健全;

5)行业壁垒严重;

6)体制机制不适应。[


2、在全面小康进程中发展信息消费,应该:

1)加快信息产业的发展;

2)加强信息市场管理;

3)提高居民的信息消费能力;

4)以先进文化引导信息消费。


六、前景

研究表明,当恩格尔系数降低到一定程度时,人们对信息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欲望会迅速提高,消费支出不断扩大。人们愿意购买并消费信息产品及服务,因为它不仅能够满足人们基本的信息需求,还能进一步带来高效率和高效益。


上个世纪的最后十年,见证了现代信息消费手段走入普通家庭的进程。从固定电话的大幅增容到移动通信的兴起,寻呼机、手机等通讯产品逐渐为人所熟识。调查显示,到1999年,北京市民每百户拥有手机上升到12.9部,自费电话的拥有率达到了78.6%


对于今天的中国消费者来说,手机通讯、互联网等信息服务已不再陌生。权威部门数据显示:2005年移动电话用户已达3.9亿户,网民人数达1.11亿户,中国人光短信就发了3046.5亿条。特别是在发达地区,信息消费已成为居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


2004年,广东平均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移动电话197.33部,比2002年增长21.8%;每百户拥有家用电脑84台,有47%的家庭开通了互联网。同年,南京居民人均通信服务费支出为379.86元,是1990年的39.7倍。在云南,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用于上网的支出人均月为39.62元,同比增长高达16.2倍。


进入新世纪,随着新产业政策、新技术、新产品的大量涌现,中国人似乎已经开始感受信息社会的气息。人们对信息的胃口越来越大,刺激着新的信息服务不断涌现。1998年的互联网泡沫危机一度让人心灰意冷,而今中国的网民人数已经破亿,居世界第二。


国际电联标准化局局长赵厚麟认为,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使得人们兴趣大增,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互联网的发展。收发电子邮件、信息查询与浏览、下载文件、网络聊天、博客等网络服务已遍及城乡;远程教育、电子商务等由互联网催生的新服务不断兴起,信息消费的渠道与服务似乎没有止境。(编选:智慧城市圈子邱文斌 微信订阅号:QWB_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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