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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谈话笔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明文规定 2015-05-25
制作谈话笔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谈话笔录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人员与违纪人、见证人、知情人谈话取证中,形成的、重要的、固定的证据。在认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事实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谈话前,记录人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这是作好谈话笔录的前提。一是熟悉谈话对象违纪违法案件的基本案情,了解案件的时间、地点、牵涉的人员、动机、手段、后果、性质等情况,对案件材料中一些难记的人名、地名、物名、数字以及专业术语、生辟的字词等摘录下来,供记录时参考,避免出现差错和影响记录速度;二是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思想品质、心理状况、文化素质、社会经历、家庭关系、身体情况、个性特点等,便于把握不同谈话对象的特点;三是参与拟订谈话提纲,确定谈话的重点、步骤和方法;四是与谈话人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做到对谈话内容心中有数;五是克服记录人就是记录谈话内容,不用做充分准备的认识。

谈话进行时,一是记录人与谈话人要密切配合,记录要围绕谈话人的提问和思路开展,特别要把谈话人的提问记准记全。二是对谈话对象的陈述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详略得当。重点是:记全违纪的事实和情节,记全违纪构成的要件,记全重要的案件线索。三是记录要迅速准确。记录要尽量保持谈话的原貌,记录人不能凭借自己的印象或猜测记录谈话的内容。当记录人未将案件主要情况记录上,或跟不上问话速度,或没听清楚时,可以提醒问话人将速度放慢。

谈话结束时,一是记录人和谈话人要认真审查谈话记录。审查的重点是:记录有无不符合谈话事实的地方,有无自相矛盾的地方,谈话有无未问到的地方,记录有无不准确、不完整的地方。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要及时补问补记。此外,在审查谈话笔录时,对错别字、语句不通、词不达意的地方也要纠正,但对记录的整个意思不能更改,更不能任意添加。二是谈话记录要当场交谈话对象核对。谈话对象如果认为记录有遗漏或有差错,应当补充或更正,补充或更正的地方和内容必须加盖当事人的印章或按手印。

总之,制作的谈话笔录一定要遵循客观全面,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的总体要求。记录尽量要用原话,体现原意,反映原貌。不仅要记录对谈话对象不利的陈述,还要记录对谈话对象有利的陈述和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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