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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边草

 昵称14979747 2015-06-01
        应朋友的指示,特把这篇旧文贴出,外贴一篇旧散文.
  
  肖毛
  
  
   读 边 草
   ——读《译边草》
  
    《译边草》著者:周克希 装帧设计:王俭 百家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 定价:18元
  
    这本书我是这么读的:每读几页,就翻出有关的书,查对数番,写上几段笔记,然后再读——直到读完为止。最后,我把写下的笔记按类抄在纸上,连缀成文,美其名曰“读边草”。重新誊写正文之前,先把我写在该书扉页上的话抄下来:
    
     写在前面
    
    几天前,初次听朋友说起《译边草》,便想得到它。昨天,我在南岗书店寻了许久,没能找到;又去精华分店,听说已售光,但我猜学府路的总店有。今天下午,来到学府路的精华总店,却没找到,本该放弃,可我并不死心,便请店员用电脑查,店员一边说“可能就是没有”,一边敲了一下回车,居然就查到了,库存只有六本。店员为我找了半天,终于找到。我真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又去了黑大书店,最后出来时,已是下午三点多了。很想在路边坐坐,翻翻从黑大书店买的《卢梭画集》,但只见一地的衰草与枯叶,其中并无一处可以歇坐之地。路虽宽广,可驻留之处何在?惟有蹲在草地旁,将书匆匆翻几下而已。对十多年前的我来说,这条路是多么熟悉,但现在的这里,却只能给我陌生感。逝水不能复回,落花不可返枝,青春去的时候,我们都没有发觉。唉,这露水的世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肖毛识于灯下
    
    
     一、译感
    
    译文能否让译者满意和为读者接受(后者才是最权威的判断者),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译文是否能比较准确地传达出原著的精神(即所谓的“原汁原味”,这是一句我很讨厌的四字语)。
    而原著的精神是译者(也包括读者)体会出来的,这种“体会”,其实是一种“感觉”:译者要有“译感”,才能把一本书译好;读者要有“观感”,才能从整体上去评价译文的好坏。如果把原作者比作名厨,那么译者就是学厨的,读者则是“挑剔的”食客。学厨者一般不能超越师父,食客则可以品(感觉)出名厨与学厨者的厨艺好坏,虽然他根本不懂做菜。(当然了,这个食客也得“会吃”才行)
    所以,周克希先生在这本小书中开篇就谈“感觉”,可见他是非常高明的译者:
    
    1.文学翻译是感觉和表达感觉的历程,而不是译者异化成翻译机器的过程。
    3.译者没有感觉,同样也就看不懂作品。
    2.感觉是一种才能。
    8.高更说,塞尚作画用眼,瑟拉作画用脑…卢梭作画用幻想,而凡高作画用心。我想,理想的译者在翻译时,既要用眼,也要用脑,用幻想,更要用心,用自己善于感动的心去贴近原著,去贴近作者的心。(这里的“1,3”等,为《译边草》中的小标题,标题后的文字,都是从该书中摘出来的,下不另注。)
    
    的确,译者就该“去贴近作者的心”。翻译其实是一种心与心之间的交流,但是,怎么去交流却是个问题。
    译者若一味“低三下四”,对原作者表现得过分谦卑、拘谨,其译著恐怕就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奴隶”是难以和“将军”正常交流的;译者若想让译作超越原著,则不切实际——译文中的那些“超越”原著的部分,都是译者亲自操刀“代庖”出来的,绝非“译”出来的;译者与原作者,应该“莫逆于心”,如一对可以相互“读心”的挚友,彼此能够“通感”——能做到这一点的译者,其译作肯定是最上乘的。
    
    另外再说几句别的。我觉得高更对塞尚、卢梭、凡高的评价简直是入骨三分。我不懂艺术,只能胡乱看,所以,曾经能打动我的西方画家只有一个,那就是凡高,因为我能从他的画里“读”出一颗孤独、高傲的心,看到一个美得让我心痛的世界。
    塞尚的画则和凡高的画不同:看凡高的画,我要睁大眼;看塞尚的画,我得眯上眼,往后退上半步(再退就看不见了,因为我近视),然后才可以窥出他的不凡(莫奈画的那些桥和睡莲也也需这样才能体会出美妙来)。所以,我更爱凡高的画——他的画才更绝望,更真实,更凄美。
    至于卢梭,起初我并不知道。后来,买到了一本澳大利亚作家怀特的《探险家沃斯》——它的封面印着一幅卢梭的画(名为“快乐的小丑”,我后来才从别的地方查出来),虽然很小,但我还是立刻被它“撼动”了。
    于是,我开始寻觅这幅画的作者。一次,在书店里拿起一本卢梭画册后,我立刻知道了那幅封面画是卢梭画的——卢梭的风格是任何人都学不来的。
    一旦进入卢梭的神秘世界,我又怎么可能逃得掉呢?他是凡高之后的第二个让我心醉的西方画家。
    我记得,当时看到的那本画册很贵,我是买不起的,所以就没有买。后来,每当想起此书,我就感到痛苦。那天,我揣着一百元钱,准备去书店买它时,心里却很快乐——可它却不见了。我的怅惘自不必说。几年来,我一直在寻找卢梭的画册,甚至在云南和北京找过,结果不是没有找到,就是找到的版本太差。
    昨天,我在黑大书店里见到了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卢梭》,定价78,里面收录了卢梭的大部分名作。我当然该买下,我怎能不买?可是,它的定价是78呀!我抱着这本书,在书店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十多分钟后,我勇敢地去了交款处。这是我今生买得最贵的一本书。
    
     二、“传神”的界限
    
    先看几段周克希先生的话:
    
    15.“翻译度”是杨绛先生仿照难度,甜度的说法创造的词儿。
    30.这样扣住原文字面,原文句法…直译,原文的讽刺意味是否就冲淡了…呢?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陈村以为后者(即直译——肖毛)好。
    31.据我所知,对传神说有微词,有非议,甚至有反感的译家也大有人在。余振先生…说:“只要把原诗的文字如实地译过来,‘神’不也就跟着过来了吗?再一层,原诗的‘神’如果隐藏在文字之内,译者如果把它明译过来,这就是最大的不忠实。”
    39.喜不喜欢用四字句,也是个文字趣味的问题。许多年前去看汝龙先生,他…主张“少用四字句”。他举了个例子,“说烈火熊熊,你眼前看见什么了?”我…问道:“那该怎么说呢?”他笑了笑,“怎么想就怎么说,比如可以说一蓬火烧得很旺嘛。”
    
    上乘的译文,应该是可以“传神”的。但是,什么样的译文才算“传神”,“传神”的界限(即文洁若所说的“传神度”)如何限定?
    从周先生在《译边草》中引用的那些译文(多数是我不喜欢的法国小说,就不抄了)中,不难看出,周先生对“传神”的界限放得是很宽的。简单的说,就是他不赞同“直译”。为了“上下文”的需要,他甚至主张把简单的句子加以“异化”,以求“传神”。
    我是一个读者——从一个读者的眼光看,我觉得最传神的文字应该是作家创作出来的文字,而不是译文;面对一本译作时,我当然知道我读的不是原文,所以,如果它给了我胜过原文的感觉,我就会觉得被译者的花言巧语骗了。所以,我的看法是和余振、汝龙先生等一样的。一般来说,凡是把译文弄得过分“传神”的(在特别的时候,对某些特别的句子可以这么处理),都是对原作者的轻视。这是我的看法,别的读者与译者,自然也有他们的不同意见。
    
     三、《追忆似水年华》的译文
    
    普鲁斯特是周克希先生心仪的作家,所以,他参与了译林版《追忆似水年华》的翻译工作——《追忆似水年华》第五卷《女囚》的第1-104页就是他翻译的(我手上的版本是七册平装本,其中的《女囚》这卷,是译林出版社1991年第1版,1992年第2次印刷的),所以,他对《追忆似水年华》的体会很深,不然就不会有这么高明的见识:
    
    “普鲁斯特的语言堪称精妙,但从总体来说,他写得并不华丽。往华丽的路子去铺陈译文,怕是难以传达那种令人赞叹的精妙之处的。”(《译边草》第14则)
    
    所以,他也能够指出别人的翻译错误:
    
    18.《追忆似水年华》中,有一段文字描写贡布雷教堂里一方方平躺着的墓石。有个译本是这样译的:“如今这片片墓石…像蜂蜜那样地渗出原先棱角分明的界限,这儿冒出一股黄水,卷走了一个哥特式的花体大写字母…”
    墓石“变得酥软”已有点诡异,“冒出一股黄水”就更是费解…其中,douce 当是“线条柔和”,而不是酥软,un flot blood似指“黄澄澄的流波”。
    
    周克希先生在这一则里提到的“有个译本”,就是译林的本子,译文是印在第一卷“在斯万家那边”的第61页上的,译者是李恒基先生(他是1957年的北大毕业生)。虽然我不懂法文,但通过周克希的分析,觉得李先生的译文是错误的。周先生不好意思提出李先生的名字,我倒没什么顾忌——这种东西还是明说的好,译者若知,可能还会对周先生表示感谢呢。
    
    周先生还说,在翻译《女囚》之前,“看到了桂裕芳先生译的片断,觉得真是不容易。”我估计周先生看到的“片断”,是“小玛德兰点心”和“斯万的爱情”这两个片断。它们都收于《外国现代派作品选第二册》,是上海文艺出版社在1981年7月初版的,我手里的这本是1986年12月出版的第3次印刷本。我就是在看了桂先生译的这两个“片断”后爱上《追忆似水年华》的。
    
    不过,尽管周先生对《追忆似水年华》的体会很深,他译的《女囚》也还是有些“问题”。周先生自己承认说,“孙家晋(吴岩)先生”认为他的译文有三个毛病:一、语言上“南腔北调”;二、忽然夹一句文言不妥;三、长句的问题。
    吴岩先生(原来他的本名叫孙家晋呀,嘻嘻)对周译《追忆似水年华》的三点意见,真是切中肯綮,不信请看周先生在《女囚》里的几句译文:
    
    “有时越过…空气传来,变得喑哑而岔了声…还是行将驰向湛蓝的晴空。”P1
    “当然,这压根儿不是因为我还爱着阿尔贝蒂娜,这我也清楚…阿尔贝蒂娜在巴尔贝克对我说起凡德伊小姐的那会儿…”P13
    
    你看,“喑哑”这个词,是不是很“文”?可是一句“岔了声”,就让这个句子“大众化”起来,显得前后不协调;“行将驰向”与“湛蓝的天空”的组合,看起来也别扭得很,是为“忽然夹一句文言不妥”;而“压根儿”、“那会儿”这样的词,就属于“南腔北调”那种了,把北京话夹到法国小说里,给人的感觉实在是滑稽,就像有人把“小赤佬”这样的上海话加到美国小说里一样,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别扭。
    周先生能够“自揭伤疤”,可见其气度与胸襟的不凡,佩服,佩服。
    
    另外,周先生还有这样一段话:
    
    116.《追忆似水年华》以长句著称,按辛笛先生的说法写得颇为“缠绵”,我就看了些废名的小说。我觉得,这有点像运动员赛前的热身,有利于进入状态。
    
    我想,周先生所说的“热身”,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是一种好办法。不过,“书到用时方恨晚”,还是平素的积累更为重要。“临时抱佛脚”的译者,与“胸有成竹”的译者,还是有高下之分的。
    
     四、西蒙小说的译文
    
    《译边草》的第14则中曾这么说:“听人赞叹克洛德·西蒙的作品有朦胧美,我颇有些怀疑那是把原本还能看懂的句子变得‘朦胧’了。”
    
    也许周先生没有读过克洛德·西蒙小说的中译本,可是他这里的话说得却很准确。我手上有一本林秀清译的《弗兰德公路·农事诗》(漓江出版社1987年3月第1版,1992年6月第1次印刷)。下面我就随便从中抄几句出来:
    
    “他脸上的皮肤,像那些长年过风餐露宿的人那样呈棕褐色,而且晦暗无光”。P4
    “他接着把信折叠起来放在口袋里,又向我作出在他的心目中大概算是微笑的样子,又一次把灰白的小胡子朝边上拉去,接着旋踵走掉。继后我仅限于干完比以往更少的工作,把事项简化到无以复加…”P5
    
    这些“生猛”的译文,简直“朦胧”得过了头——我怎么买了这么一本书?
    
     五、欧·亨利的一篇小说
    
    周先生专门谈过几句《警察与赞美诗》的译文:
    
    34.欧·亨利在短篇小说《警察与赞美诗》里,这样描写一家…饭馆:Its crockery and atmosphere were thick;its soup and napery thin。按照字面可以译成:“它的碗和气氛都很厚重;它的汤和餐巾却很单薄。”这样的中文让人难受。
    所以我们看到的译文是:“它的碗盏呆笨而气氛呆板;它的汤味淡薄而餐巾单薄。”
    原文中用异叙(syllepsis)修辞手段所营造的色彩,在译文中表现为“呆”、“薄”二字的叠用。
    35.同一篇小说里,写主人公来到一个街区,那地方的夜晚有the lightest street,hearts,vows,and librettos。照字面简直没法译。…译者就做了变通,把它译成“最明亮的街道,最愉快的心灵,最轻易出口的盟誓和最轻松的歌曲。”…对译者来说,这已经实勉为其难了,但遗憾的是,原文那种轻快、俏皮的色彩,读者恐怕很难领略到了。
    
    先说说“异叙(syllepsis)”。我查了手中那本梁实秋(很古老吧?)主编的辞典,发现那上面对这个词的解释是“一笔双叙法,兼用法”。再查“金山词霸”,发现里面这么解释:
    syllepsis:一笔两叙法,一语双叙法,兼用法,轭语法。
    一个词兼顾两个或多个其他词,但在数、性或格上只与其中之一保持一致,或当该词与它兼顾的词中的每一个词搭配时意思都不一样,如在 He lost his coat and his temper中,意为“他丢了上衣,发了脾气”。
    
    那么,“异叙”这个解释是出自那本字典呢?我不清楚。
    
    这里提到的这句“Its crockery…”,王仲年先生在《欧·亨利短篇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3月第2次印刷)中是这么译的:“它的盘碟和气氛都很粗厚,它的汤和餐巾却很稀薄。”
    《四百万》(中英对照本,陈华等译注,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8年6月第1版)中的参考译文是:“这里碗盏粗笨气氛浑浊,菜汤稀薄,餐巾污秽。”
    在《欧·亨利全集》(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年6月第1版)中,石向蹇这么译:“里面的碗盘和油烟气十分厚重,汤和餐巾却很稀薄”。
    李文俊先生是这么译的:“它那儿的盘盏和气氛都粗里粗气,它那儿的菜汤和餐巾却稀得透光。”
    
    这几种译文中,周先生所举的两种我都不喜欢;《欧·亨利全集》中的译文显然是照前人的翻译抄改出来的,更加等而下之;《四百万》中的译文,只求达意,所以不必苛求;王先生的译文比较简洁,也能接近原文,是比较好的。
    但是,最妙的还是李文俊先生的译文——他的译文虽然把Thick和Thin“异化”,但却达到了“传神”的地步。
    就我的理解,这个句子之所以精彩,不但是因为它的句式,也因为这两个反义词,把它们译成两个“呆”与“薄”,效果似乎并不好。
    
    至于“the lightest street,hearts,vows,and librettos”这句,王仲年先生是这么译的:“最明亮的街道,最愉快的心情,最轻率的盟誓和最轻松的歌声。”
    《四百万》中的参考译文是意译,我就不抄了。
    《欧·亨利全集》中,石向蹇这么译:“最轻快的灯火,最轻松的心情,最轻率的盟誓和最轻柔的歌声”。
    李文俊先生是这么译的:“最轻佻灯光,最轻松的心灵,最轻率的盟誓和最轻快的歌剧。”
    
    这些译文,都有些大同小异,但我觉得总体上最好的还是李先生的译文,因为他把lightest一词译得灵活而不失原意。另外,把librettos译成“歌剧”,好像比译作“歌声”准确一些。只是,我不明白李先生笔下的“灯光”是怎么回事,street或许也可以看成是streetlight的简写吧?
    不管怎样,周先生说得对,这一句的确“没法译”,然而,若要在这几种译文中选择的话,我会选择李先生的译文。
    
    把李先生译的《警察与赞美诗》收入中学课本里的人,可说是很有眼光的——上学的时候,我简直被这篇译文迷死了,还曾到处打听它的译者呢,可直到李先生自己在“拊掌话旧译”一文中“招认”后,我才知道这一篇译文是李先生在1978年译的。当时已经有了王先生的译本了,李先生认为他的译文“相当不错”,但由于“手痒”,还是花大力气独立译了一遍。这篇文章收在李先生的《纵浪大化集》(九州图书出版社1997年2月第1版)里:
    
    “小说中写到苏比要去一家小餐馆,说‘Its crockery and atmosphere were thick;its soup and napery thin。’我为了让两个形容词能照顾到两个名词,斟酌了半天,译成了‘它那儿的盘盏和气氛都粗里粗气,它那儿的菜汤和餐巾却稀得透光。’”
    “又如原文形容某时髦处所,一连用了两个lightest。原译是:‘最明亮的街道,最愉快的心情,最轻率的盟誓和最轻松的歌声。’我在其基础上作了一些改动:‘最轻佻灯光,最轻松的心灵,最轻率的盟誓和最轻快的歌剧。’不知是否跟随原文更亲密一些?当然,我不如原译文的地方一定很多。”
    
    像李先生这么谦虚而又有实力的译者是不多的,他的译文其实有不少胜过王先生原译的地方呢。(王先生的译文也很不错。)
    
     六、高尔斯华绥的《苹果树》
    
    《译边草》里,还提到了高尔斯华绥《苹果树》:
    
    97.高尔斯华绥的小说《苹果树》…译注者叫移模…今名黄子祥
    98.And he rose from table a sort of hero。译注本作“吃完饭站起来的时候,他俨然是个英雄了。”
    我不明白,另一个译本何必译得这么累赘:“于是,等到吃完午饭站起来的时候,他几乎已经成了一位英雄。”
    99.“大家穿衣服的时候,哈利德静静地(quietly)说:老朋友,你救了我的性命!”这儿,黄先生用“静静”,简单而传神。另一译本是这样译的:“在穿衣服的时候,哈利迪镇静地说:老兄,你救了我的性命!”
    
    我没有见过黄子祥的译本,手上只有两种译本:董衡巽的和屠枫的。And he rose from table a sort of hero这句,屠枫译作:
    “于是,等到吃完早饭站起来的时候,他几乎已经成了一位英雄。”(《高尔斯华绥中短篇小说集》陈焘宇编选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
    董衡巽译作:“他从桌子边上站起来,颇有英雄之感。”(译文收《佳作丛书第二辑·无所不知先生》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7月第1版)
    
    我觉得董先生的译文是比较准确的,黄先生的那种,只是勉强可以,屠先生的译文则太过罗嗦。
    
    那个“quietly”,董、屠的译文都是“镇静”。我想,“镇静”一词的确不如“静静地”符合小说的原意,在这一点上,我赞同周先生的说法。
    
    我想,董先生的译本已经尽善尽美,恐怕很难超越了。就算董先生把“静静”译成“镇静”,但也不算大毛病。也许,黄先生的译本会更好?我没见过,真是可惜。
    
    高尔斯华绥光凭《苹果树》就可以不朽,偏偏他还能写出《福尔塞世家》等份量更重的作品,真是了不起。
    
     七、书名该不该直译
    
    关于小说的译名问题,周先生谈了很多:
    
    32.to have and have not,这是海明威小说的书名。有人译为《有和没有》。译文版的海明威文集里,鹿金先生译为《有钱人和没钱人》。一明译,难道当真就不忠实了吗?
    66.杰克·伦敦笔下的Burning daylight,既是小说的书名,又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所以,单译《灼人的阳光》显然不妥。那个两全其美的译名《毒日头》,据裘柱常先生在“中译本初版后记”里说,他是“采用《北京俚曲》的《打新春》…六月里,属三伏,天长夜短日头毒”的意思。
    68.而且,书名直译(几乎可以回译)似是时下的一种趋势。
    69.但书名的翻译,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金圣华女士亦对《永别了武器》和《了不起的盖茨比》之类的译名不以为然,认为《战地春梦》及《大亨小传》其实已经是译名中的经典杰作。
    
    从这些话里推测,周先生似乎是不大赞成“直译”书名的。我觉得,书的译名还是直译为好。一部好的作品,其名字必定是经过作者几番思量才拟出来的(也有偶然天成的),简直可以看作是全书的“眼睛”。如果谁敢把《离骚》的名字改作“一个愚忠者的满腹牢骚”,他准要被中国人骂死——对中文作品的名字不宜改,对外文作品的名字也是,“内外有别”是不好的。
    在电影院里,我能够“忍受”《战地春梦》、《魂断蓝桥》这样的名字,甚至还会觉得它们译得很妙,但在拿起外国小说的中译本时,《战地春梦》、《大亨小传》、《有钱人和没钱人》之类的译名则让我感到别扭。这些译名,不但不忠实,还是对作者的侮辱。
    所以,我认为《永别了武器》和《了不起的盖茨比》才是正常的译名。《毒日头》的译名,倒真的是“两全其美”,我很喜欢。这本书初版(上海译文出版社)于1985年2月,我的这本是1990年8月第2次印刷的。
    
     八、一首杜甫的诗
    
    周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
    
    16.“杜甫诗云:‘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施蜇存先生…说…‘轻薄为文哂未休一句,竟有许多名家读不懂,讲不对’…一首并不生僻的唐诗,理解上尚且有这么些周折。翻译外文作品时理解的困惑,译文的尴尬,似乎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一篇曾经在报上发表过,然后,该报收到了很多读者来信,指责这篇文章“竟有许多名家读不懂”。这些人真是不正常。翻翻施蛰存先生的《文艺百话》(华东师大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我下手晚了,所以买到的就是1995年11月出版的第二次印刷本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嘛。这里,我把施先生的话再抄一遍:
    
    “杜甫说:王杨卢骆的文章,尽管你们这些轻薄之徒写文章加以攻击哂笑,但还是代表他们时代的文体…竟有许多名家读不懂,讲不对,甚至连郭老(郭沫若)也认为‘轻薄为文’是‘当时讥哂四子之语’…问题出在‘轻薄’二字。许多人不了解‘轻薄’是‘轻薄子’的省略,硬要派它为一个普通的状词。”P26-27
    
    看了这些话,你可以说不赞同施先生的看法,但不能说“看不懂”吧?只要是中国人,一定能看懂的。
    
    很多老作家都是越老越写不出什么,施蛰存先生却不是这样,反而“老当益壮”,真让我高兴。我最爱看的,是他那本《唐诗百话》。我的《唐诗百话》还是初版本呢。
    
     九、庞德的一首诗
    
    谈完中国诗,再来谈谈“洋诗”。周先生在他的书里提到了一首庞德的名作:
    
    21.庞德的意象派名诗《地铁站内》…原诗如下:
    
    The apparition of these faces in the crowd;
    Petals on a wet,black bough。
    
    流沙河先生的译文是:
    
    人群里这些脸忽然闪现;
    花丛在一条湿黑的树枝。
    
    其中“忽然闪现”扣英文apparition,此词在其他译家的笔下,分别译成“幽灵一般闪现”(杜运燮),“鬼影”(余光中)…等等。流沙河先生认为诸家译文“都过得去”,只是…都宜改“忽然闪现”为妙…单单坐实“忽然闪现”,恐亦有失“幽灵”意象之虞。
    
    周先生提到的这些译本,我基本都看过,不过,我手头只剩两种译本了:
    
    杜运燮译:(译文收《五角丛书·外国诗人成名作选》 裘小龙等编 上海文化出版社1987年5月第1版,现在,这套丛书如果还有的话,应该改成“十元丛书”才合适了)
    
    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一般显现;
    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的许多花瓣。
    
    杨潮译:(译文收《美国诗人五十家》皮特著 杨潮译 四川文艺出版社1989年5月第1版)
    
    人群中的这张张面庞,
    潮湿的黑树干上花瓣片片。
    
    《美国诗人五十家》中说,“庞德对意象派的贡献包括中国式的诗…一个好的例子是《在地铁站内》”。而《外国诗人成名作选》一书,在对这首诗的分析文字中,也谈到了庞德对中国古诗的借鉴,还专门举出一个例子:“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庞德的这首诗,风格和杜牧的这两句诗还真的很像呢。
    
    庞德这首诗里,有一个最关键的词,那就是“apparition”。如果把它译好,别的问题就都好说了。周先生就是这么看的,我赞同他的意见。就我的理解,Apparition的引申意思虽然多一些,但大体上可以说有两种含义:1.幽灵 2.意外出现。那么,把它译成“幽灵一般闪现”还是比较合适的,所以,别人的译文都不如杜先生的“传神”。
    
    另外,周先生还说:
    
    23.美国著名诗人弗罗斯特说过,诗就是“在翻译中失去的东西”。话说得这么绝,真有些令天下有志译诗者气短。幸好从翻译实践看…一首上乘的译诗,可以把原诗的意蕴和形式相当完整地保留下来。
    
    我不信周先生的话——译诗哪里比得上原诗呢?能赶上原诗的三分之一就很难得了。
    
    
     十、查字典
    
    以前,我总认为,不管英文多好的翻译家,在翻译的时候,手边都该有十几本备查的中英文字典。有些中英文皆通的高手,也许在翻译时不查字典,但译文草稿出来后,在斟酌之余,可能也要翻翻字典的。可是,看了周先生披露的“内幕”,我才知道,居然真有不查字典的译者:
    
    45.高克毅先生用乔志高的笔名,以翻译《大亨小传》(The great Gatsby)著名。小说第七章里,有这么一句:记得那次我从酒钵号游艇把你抱上岸…高先生说“…以为punch bowl是一条游艇。我一时懒于查书…弄出个酒钵号游艇…后来,才明白punch bowl是火山遗址。”
    47.高先生声称“我翻译一般现代英文作品,照例并不先查字典然后下笔”,于是我代高先生查了《韦氏大词典》,punch bowl单列了一个词条,而且第一项释义就是“夏威夷岛火努鲁鲁附近的一个火山口”,查一下字典,真可谓唾手可得。然而高先生不仅“照例并不先查”,而且“下笔”后也懒得查…那真是可惜了。
    53.其实,查字典可以说是对译者最起码的要求…可是它却仿佛成了道“坎儿”,多少好汉居然就栽在了这上头。
    
    周先生的话说得很客气,但他对不查字典的做法显然是不以为然的。翻一下词典只是举手之劳,高先生怎么就不去翻呢?我手上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这个译名才叫好呢),是吴然译的,他同样把“punch bowl”译成了“酒钵号”。
    出于好奇,我去查了梁实秋编的字典,那里对这个词的解释是:1.盛混合饮料punch的大碗 2.山间之洼地 3.钵状盆地。
    还是《韦氏》全呀。可是,它那么贵,我可买不起:-)
    
    另外,周先生还提到了朱生豪先生的一处误译。《李尔王》里,有一句“Oh,my sweet eyes!”朱先生把它译成“噢,我亲爱的眼睛!”有个读者觉得奇怪,就去查字典,才知道my eyes的意思是“噢,天哪!”
    我想,朱先生应该不是不查字典的那种人,大概他当时用的那本字典不好吧。
    
     十一、两个笑话
    
    《译边草》里,有两则简直可以当笑话听:
    
    48.回到宋淇先生。他还列举了个例子,也是影片译名:“1976年提名金像奖最多的电影是Who’s afraid of Virginia Woolf ?香港某报译为《谁怕又贞又淫的女人?》那当然是望义生文!台湾某报则译为《谁怕维尼吉亚州的狼?》其想象力之丰富可与港译媲美。”
    大名鼎鼎的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吴尔夫,成了弗吉尼亚州的狼,真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
    
    52.《老人与海》开篇,老人叫孩子去play baseball,手头有四个译本,有三种不同的译法:
    “打棒球”(1962年张爱玲译本;1995年吴劳译本);
    “玩垒球”(1979年海观译本);
    “打篮球”(1987年吴钧燮译本)。
    显然,只有“打棒球”是对的。
    
    “baseball”当然是“篮球”了,这个解释是不用翻字典的。没想到,有人连这都不知道。
    顺便说一句,我手上的译本是吴劳先生的。
    
    至于“维尼吉亚州的狼”,虽然错得可怕,但还是满好玩的。不读外国小说的人,不知道吴尔夫的名字也是自然的。我喜欢她的作品。
    (有趣的是,敲到“谁怕维尼吉亚州的狼”这几个字时,John Denver刚好在我电脑里唱出“west Virginia”这句——我在录入时一直在听John Denver,而当时听的恰好是“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这首歌。这是否也算黑色幽默呢?肖毛11月27日又记)
    
     十二、尘元的两段文字
    
    周先生在他的书中提到了尘元先生:
    
    59.尘元(陈原的谐音笔名)写过一本有趣的小书《在语词的密林里》。里面提到,有一首英格兰民歌Drink to me with thine eyes。半个世纪前王光祈译作《饮我以君目》…
    
    原来尘元就是陈原,真没想到。《在语词的密林里》是三联出版社1991年6月初版的,当时我对这本书并没在意,后来在《万象》杂志上见到一些尘元的文字后,才喜欢上他的文字风格,所以就去把这本书买了回来——我这本是1996年3月第2次印刷的。
    既然周先生提到了尘元的文字,我就顺手从《在语词的密林里》抄两则下来吧:
    
     (110)请读我唇
    
    布什在一次竞选活动中说,国会压我增税,我说不,他们又压我,我又说不,他们又会压我,我则对他们说:请读我唇(read my lips),不增新税。
    …请读我唇——是加重了语义的表现法,请君不只听我说,同时请君看我说,又听,又看,我说的是真话,不能改动的。
    王光祈半个世纪前翻译一首英格兰民歌时,曾用《饮我以君目》作歌名——即Drink to me with thine eyes。虽则用的是文言,但情意绵绵,活跃于纸上,时人译为“你用秋波向我敬酒”,白则白矣,但听了总觉得缺少一点什么。P108
    
     (106)香榭丽榭
    
    巴黎有一条宽阔的大道,近译作“田园大街”的,从前通写作“香榭丽榭”,或“香榭丽舍”——那是法文…的音译,这四个字多美呀!一幅令人神往的街景:一幢又一幢别致的房屋(榭,舍),散发着一阵一阵香气,美丽极了。
    巴黎附近有一个好去处…前人译为“枫丹白露”…太有诗意了:一片红色的(丹)枫林,这里那里洒着一滴一滴的无色的(白)露珠,简直是神仙的去处!
    至于诗人徐志摩给意大利的文化古城佛罗伦萨写上三个迷人的汉字——翡冷翠,翡翠已绿得可爱,何况还加上一层寒意(冷),那就太吸引人了。
    也有难听的地名,不知是哪几位富有幽默感的先人们,给我们留下了几只牙:西班牙、葡萄牙、海牙——怎么葡萄会有牙呢?怎么海也有牙呢?…有点逗人发笑,然而约定俗成,正所谓“天长地久”,改不了了。P102
    
     十三、Beat是不是缩写
    
    周先生说:“前不久,美国…评论家…提到,Beat是‘至福’一词的缩略(Beat——a shorthand term for Beatitude。)照这么说来,Beat既非过去分词(垮掉),亦非形容词(沮丧的),而是一个缩略语。” (第72则)
    
    我觉得,以前似乎没人认为Beat一词是缩写,对这一派颇有研究的文楚安先生也没这么解说过。这个美国评论家的话可信吗?我不知道。
    
    十四、童话中的双关
    
    113.童话中往往也少不了双关的趣味。Alice in wonderland 的第三章,老鼠要给爱丽丝讲自己的故事,它说:Mine is a long and a sad tale!…爱丽丝瞧瞧它的尾巴回答说:It is a long tail,certainly。于是吴(钧陶)先生加了个注,说明原文中的双关含义。
    
    我手上的《爱丽丝漫游奇境》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张晓路译的,张的译文中,也在此加了注释。我赞同这种做法。这种双关的妙处,单凭翻译是难以传达的,还得加上注释才行。怀特的童话中,也有很多这样的双关语。其实,不光童话,小说中的双关语也很多的。
    
     十五、文学修养
    
    想译出“精品”来,中文底子当然要深。周先生对此深有体会:
    
    58.许多年以前看满涛先生译的果戈里小说,…对“二人同心,粪土成金”这几个字印象特别深。后来,在《世说新语·言语》篇中读到“易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骤然想到,满涛那八个字,不就是从中衍化而成的吗。
    63.读精彩的译作,常常感到里面有一种古文修养的底气。
    89.汝龙先生劝我多读《水浒》…王辛笛先生得知我在译普鲁斯特,就要我读读废名的作品。辛老还用诗的语言给我提了译文的要求:缠绵…黄裳先生…建议多读《聊斋》…陈村…说过,不妨多读《史记》文章和鲁迅书信…郝运…喜欢李广田的小说和散文。
    
    从第58则里可以知道,周先生原先的中文底子似乎差了一些,不然不会连“二人同心”出自哪里都不知道,连《世说新语》也是在“后来”才读到的。不读易经也就罢了,不读《世说新语》,损失却很大——那么好玩的书,怎么不早去读呢?
    不过,他连这些都肯在文中承认,真是诚实得可敬。
    
    第63则里谈到的“古文修养的底气”,当然要有,而且越足越好。古文可不是白读的。想当年,鲁迅曾说过少读或不读古书,但那是在特别环境下说的特别的话。如果没有古文底子,鲁迅的文字能那么精练?当然,光读古文不行,死读古文还是不行,不会活用也不行,具体就不多说了。
    周先生还引用了一段胡适谈《老残游记》的话,胡适先生认为《老残游记》里的白描功夫是很难学的。我想,白描的功夫不仅仅是学来的,这类的好文字是作者用心去观察并体会的结果。
    一个作家,即使有再深的文字功底,如果没细心观察过他要描写的东西,那么他笔下的描述可能就没那么生动。不过,光观察还不行,还得进行艺术剪裁,让你的描绘为全文的主旨服务,这样的白描,才是最上乘的。
    
    在第89则里提到的这些书,也都是我喜欢的。辛笛建议周克希在译普鲁斯特时读废名,真是太有眼光了,这两个人的文字果然有相似之处——没想到“阔人”也这么有见识:-)(卞之琳先生曾回忆说,辛笛的老丈人是银行董事长,所以他是不愁钱的,很让他们这些朋友羡慕。)
    
    不过,我想鲁迅书信对写作与翻译的用处不大,不读也罢,除非你愿意搞研究,或者喜欢读着玩——我就是喜欢读着玩的那种。读鲁迅书信还容易“学坏”呢,因为他有时候会在信里“说谎”:-)
    王得后先生在一篇回忆李长之的文章(原文刊于2001年第5期《万象》)中曾这么说:
    
    1935年9月12日,鲁迅给李长之的信中写:“…人说先生也是‘第三种人’里的一个…不过这也无关紧要,后来大家会由作品和事实上明白起来。”
    但就在…同一天,鲁迅有给胡风的信,说的却是“李天才正在和我通信,说他并非那一伙,投稿是被拉,我也回答过他几句,但归根结蒂,我们恐怕是弄不好的,目前也不过‘今天天气哈哈哈——’而已。”
    1936年6月19日,鲁迅给孟十还的信:“李长之不相识,只看过他的几篇文章,我觉得他还应一面潜心研究一下,胆子大和胡说乱写,是相似而实非的。”
    由此可见,鲁迅在给长之师的信里又并没有完全“直言”,是有“应酬”的成分在的。
    
       十六、作者简介及其他
    
    译林版的《追忆似水年华》中,有一段周克希先生的简介:
    周克希:1942年生,1964年从复旦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在华东师大数学系任教…1982年以来,业余从事翻译工作,译有《成熟的年龄》…等。
    从《译边草》中可以知道,1992年起,周先生正式“下海”,调到上海译文出版社,从此告别了教师的职业。他译出的作品不算多,其中,最让他满意的译作好像是《不朽者》和《基督山伯爵》。
    
    由于他是专译法文作品的,所以书中谈到了很多《三剑客》、《高老头》之类的法国小说,我的书架上是没有这类书的影子的,所以就不发表我的意见了;此外,像奥斯汀、狄更斯的那些作品,我的书架上也一本没有,就更不能去附合什么。这些人的书,我在初中时基本读过,不管是厚厚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还是薄一些的《傅雷家书》,还有那些不长不短的《傲慢与偏见》、《俊友》、《包法利夫人》等。最后,我只觉得这些书里的原版插图是精品,那些书却不合我的胃口。现在想想,仍是如此——我不是靠文学吃饭的,该读什么书,我自然说了算。
    
    周克希的文字比某些“专搞文学”的更加朴实、简洁,丝毫没有穷酸气,不知道这是否和他曾经主攻数学有关:-)
    另外,从他的文字看,这个人也是朴实而又认真的,不带时下一些所谓学人的那种“仙气”。在这个时代,能读到这样的文字是幸运的。
    
    该书的装帧很不错,设计者王俭是上海的一位漫画家,我曾在多年前看过他的漫画。他的装帧水准比他的漫画水准强多了。
    
    这本书的字数是11万2千,可是,南妮在序里却说是6万,不知道她是怎么算出来的。
    
    2001年11月24日晚肖毛写;11月26-27日晚录完
    
  
              沙漏外的沙
  
   夏天就像他的脸色,让我感到郁闷、头晕、恶心,也让我渴睡。
   夏天也像一针致幻剂,被它打中的我,总能看见一些已经远去的东西。
   夏天更像你的远去,你我的世界就这样被厚重的云朵堵住:你在这边,我在那边。我的呼喊全被白云裹住——等云层越变越厚的时候,天就会下雨。
  
   现在,窗外是一片火辣。窗前的那朵半支莲已经死亡。昨天,它是紫色的;今天,它是黑色的,如凝固的血,如烤焦的泪,如逝去的青春
  
   点完发送键后,我扯下电话线,让电脑为我唱起Rebecca Pidgeon的歌,然后就开始想念一个好久不见的老朋友。我们有多少年不见,又有多少年没有通过电话了呢?我想不起了。但不管怎样,我们还是朋友,多年之后的一声问候就证明了这一点。
  
   朋友是什么?在学校时,总以为朋友就是同学,敌人就是黑板和教科书;后来,我才知道,朋友原来就是沙漏里的沙。
  
   最初,我们都是挤在一起的。随着时间的变化,我们都从那个小孔里一个个地渗了下去。不管是最先渗下去的还是最后渗下去的,都想在下面实现自己的梦想。最后,有的梦想成真,有的梦想幻灭,有的茫然地与别人挤在一起,无神地望着沙漏外的世界,有的则不安地挤来挤去,希望能寻得一个缺口,跳到外面的天地。
  
   现在,我们仍是沙。但是,我们的名字都不同了。有的叫“经理”,有的叫“蓝领”,有的叫“政治家”,有的叫“骗子”,因为我们都长大了。
  
   过去并不可笑,但每当想起过去,我们总会忍不住微笑;现在总是很滑稽,但每当谈及现在时,我们往往只能尴尬地沉默。
  
   生活把我们怎么了?我们被生活怎么了?
  
   中午,在一片草地间穿行时,我发现了一朵苍白的野牵牛花,一只在花朵上打尖的蜻蜓。它们都太普通了,普通得我连想都没想,就走过了它们。走了几步后,我忽然停住了:虽然那是一朵普通的花,但也是有香气的;虽然那不是一只红蜻蜓,但也是曾经让我痴迷不已的蜻蜓呀!
  
   我再回头。
  
   蜻蜓不见了,那朵野花也辨不出了,只能看见一带狭窄的绿色。
  
   童年是从哪天开始死去的呢?我想起了一首小时候爱唱的日本儿歌: 
  
    晚霞中的红蜻蜓,你在哪里哟?童年时候遇见你,那是哪一天?
  
   小时候,我爱夏天,爱冬天,爱水洼,爱土丘…那时候,我什么都爱,却不明白我爱的是不是值得我爱的东西。
  
   我们曾经在火车道边歇坐过许多下午,因为我们爱夏天的阳光,爱铁轨两旁的鲜花,爱夏天的小虫,爱夏天的火车声。
  
   我们都没有坐过火车,也不知火车里的人会到哪里去,从火车中走出的人还想不想再进火车,但我们知道:火车是往很远的地方去的。
  
   很远的地方一定神秘,神秘的地方一定新奇,新奇的东西一定可爱,可爱的东西一定像梦。
  
   我们爱梦,梦让我们沉默,也让我们兴奋。梦给我们种下了堕落的因,也为我们在遥远的以后准备好堕落的果。
  
   来吧,来拥抱我,来品尝我…
  
   当我发现老师捂着鼻子兜售给我们的那些东西都是连他自己都感到恶心的垃圾的那一天,我听到了这样甜蜜的呼唤。
  
   这声音是难以抗拒的。从那天起,路上到处都开满了美丽无比的罂粟花。
  
   我迷醉了。原来梦是这样的:它就像夏天的火车,在鲜花和红蜻蜓的陪伴下,一直向神秘的远方延伸,延伸,再延伸。
  
   我们都上了火车,这才发现更美的东西都在下一节车厢里,可是,每一节车厢之间的过道都是那么窄,就像沙漏中间的那个细口。
   于是,我们纷纷挤到过道附近,抢着来到下一节车厢。以后遇到的每个过道都更窄,我们也挤得更辛苦。时间一点点地过去。忽然,我朝窗外看了一眼。我发现,那些野花与蜻蜓都被甩到后面去了,前面越来越荒凉。
  
   “前面有更美的花吗?”我问一个身边的朋友。
   “没有。”他回答。
   “那我们为什么这么急着往前走?”我问。
   “大家都这么走嘛!快走,我看到缝隙了!”说着,他跑开了。
   “嗨,停下来!”我的声音被淹没了。
  
   我走到车窗前,想了一会儿。然后,我打开窗,跳了下去。
  
   我受伤了。但是,我跌倒的地方有一朵野菊花。我吻了吻它,
  挥手与车厢里的朋友们道过再见,开始往回走。路上有风,路上有雪;太阳很热,月亮很冷。可我很高兴,因为我正在用我的双脚走路,我走的是我想要的路。
  
   最后,我又回到了原地。我的朋友都不见了,可是,生活来了。
  
   生活也是一个沙漏。上面的沙与下面的沙虽然可以彼此看见,但在特定的时间里,它们不能互换位置。一个小轮回之后,它们却又聚集到一起,被一只无形的手重新倒入沙漏…
  
   窗外凄凉狡诈的叫卖声打断了我的冥想。我又回到了眼前的这个夏天。
  
   天阴了,阳光不见了。
  
   那天与同事谈到某个人。“你不要把他想得那么好!他也做过那样的事…”同事的话让我有点惊讶,因为我所谓的“好人”竟然是一个“坏人”。我可能真的看错了。但是,这不是很正常吗?谁不愿意只把自己善的一面暴露给别人呢?所以,每个人都想把自己打扮成胖胖的,生着肉翅的小娃子。
  
   世界原本是黑暗的,所以上帝才要造光。光在照亮的同时,也在掩饰着什么。
  
   夏天,我常常感到冷,因为有时我觉得它是冬天改装的。
   我经常被骗,我喜欢受骗。被骗以后,我对生命的理解才能更多一些。
  
   我是一粒从沙漏中逃出的沙。我就躲在沙漏附近,看着那些上上下下的沙,盯着那只倾入细沙的手。
  
   我是一粒沾在蜻蜓翅膀上的沙。它带我看到了天空,闻到了花香。一阵风把我抖落在某个地方——那里只有一把尘土。
  
   我默默等待着,直到尘土里孕育出一棵蒲公英。我望到它变大,我望到它开花,我望到它那些银色的希望升上天空。
  
   蒲公英死去,我也死去;蒲公英再生,我也复活。
  
   沙漏里始终有沙,沙粒始终在流动,我始终在静止中生活和感受。
  
   我看见的,我记忆;我遗忘的,我愿意。
  
   有时,我会想起与蜻蜓一起飞的日子;有时,我会想起与朋友在火车中的经历;多数时候,我更喜欢关上电视,走到室外,看看绿草,听听路人的咒骂与悲泣,惹上几许尘埃,或者干脆抬头望望被夏日烤焦的天空,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一粒沙。
  
   夏天就像他的脸色,虽然让我感到郁闷、头晕、恶心,但我还是盯着他看,因为我并不怕他。
   夏天就像一针致幻剂,被它打中的我,渐渐清醒后,心意更加坚决。
   夏天就像你的远去,云朵里藏着你我的记忆,大雨降落的时候,记忆与云朵一同倾泄,淋湿了我,解脱了你。
  
   夜将变得非常凉爽。月光如针,我心如线,记忆被一一刺痛之后,我会织出一朵黑色的花,就像窗前的那朵死去的半支莲。
  
   我很想举起那朵黑色的花,把它送给你。可是,我没有手,我只是一粒从沙漏中逃出的沙。
  
   别问我是怎么逃出来的。
  
   2002年7 月23日下午5 :11肖毛写;晚19:18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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