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之间,合伙人的选择,成了热门话题,股权结构设计以及各类技巧更是风行之极。股权结构设计固然重要,但是无论从现金流权还是控制权角度考察,股权只是公司定制的基础而已,相应的以特定股权结构为基础而定制的现金流权结构和控制权结构更为重要。这一点,阿里合伙人制度有很好的启示。 一、合伙人的选择 1、什么人才能成为合伙人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最好只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权。 (3)天使投资人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好。 二、合伙人股权的取得 合伙人的进入是以一定比例的股权取得为前提和结果的,因此怎么设计创业公司合伙人的股权分配与取得就变得很重要。 1、股权分配设计的目标
2、股权分配规则尽早落地
3、股权分配机制要有预见性
当有投资机构准备进入后,投资方一般会要求创始人团队在投资进入之前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中预留出一部分股份作为期权池,为后进入公司的员工和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预留,以免后期稀释投资人的股份。这部分作为股权池预留的股份一般由创始人代持。 4、必须进行股权绑定
三、合伙人的股权退出 与第二条相反,合伙人的退出是以股权的退出为标志和结果。为避免错误的选择合伙人,因此应在开始设计好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 1、提前约定退出机制
2、合伙人股权回购
3、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
4、合伙人离婚,股权应该如何处理
5、合伙人的股权与其贡献不匹配怎么办
(1)在创业初期,预留较大期权池,给后期股权调整预留空间; (2)设立股权分期取得与回购的机制,对冲这种不确定性风险。 (来源:法律顾问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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