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说汉字】 说“书” (上)
本文题为《说“书”》,一不说维扬评话,二不说苏州评弹,而是说说“书”这个字。 “书”作动词,一、书写,记录。许慎曰:“书,箸也。”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敘》曰,箸於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作书,上古以刀录于竹若木,中古以漆画于帛,后世以墨写于纸。”二、画。《资治通鉴》云:“今大将军问事,但令我书可邪?”胡三省注:“书可,画可也。” “书”作名词,一、书籍,指装订成册的著作。《史记·礼书》云:“书者,五经六籍总名也。”《正字通》云:“凡载籍谓之书。”二、造字之法为“六书”。三、字体。《说文》:“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四、文件。如:皇帝下的诏书;臣子上的奏章;各行政机构颁发的证件等。五、信函。杜甫《春望》诗云:“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六、书法。欧阳修云:“学书费纸,犹胜饮酒费钱。”七、《尚书》的简称。欧阳修《伶官传·序》:“《书》曰:‘满招损,谦得益。’” 八、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 清代文字学家王筠在他的《说文句读》里讲:“古者书只有三义:书写,其本义也,因而所写之字谓之书;《尚书》者,史所书也,亦谓之书;自《易传》,《易》之为书也不可远,始为典籍之通称。” (下) ![]() ![]() “书”字其义多多,本想大书特书,奈何罄竹难书。于是笔者另辟幽径,只谈一些“书”本身(尤其是我国古代的书籍)的相关知识,诸如简、牍、册、篇、卷、籍、葉(页)等等。
“简”,《说文》解释为“牒也”。其实,古人把字写在竹片上叫“简”;写在木片上叫“牒”,也叫“札”。于是,就产生了“竹简”、“牒札”等古色古香的词语。 为使竹简能长久保存,有一道工序很重要,叫做“杀青”,就是用火烤,去掉竹油和水分。文天祥《过零丁洋》诗曰:“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汗青”就是出过“汗”的竹简,能长期保存,比喻永留史册。 竹简的长短有一定的规格。从出土的汉简看,宽度都是一寸,长度却有不同。一般史书长23厘米(汉代23厘米为一尺),可写50字;经书长56厘米,即2尺4寸,字较大;记载法律的竹简最长,有69厘米,合3尺长,故称“三尺律”。 “牍”与“简”近义。有说大简称牍;有说仅容一行字的为简,可容数行字的为牍;也有的说一尺长的为牍,故有“尺牍”之谓。 “篇”、“卷”,《通训定音》:“(篇)谓书于简册可编者也,其书帛可卷者谓之卷。”通常而言,一篇文章要写在几片竹简上,把它们连在一起叫篇。帛书质地柔软,容易卷起来。 “葉(页)”,段玉裁有较详解释:“小儿所书写每一苫谓之一葉,今书一纸谓一页。”(苫,音shan,古代儿童习字的竹片,可以擦去再写。)古书一张叫一葉,对折,葉码骑缝;现在一面为一页,页码通常在下部当中或一角。 关于书籍的术语还有很多,恕不一一贅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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