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积极探索生产安全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新机制,按照苏府〔2013〕277号文件有关要求,园区安监局组织制定了《生产安全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并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向安监局综合监管处反馈。
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共印:20份
(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园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工委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园区管委会关于强化安全基础 提升全区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生产安全领域的网格化监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生产安全领域网格化监管,就是在工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要求,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强化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技化。 构建“三网四级五轴”的生产安全领域监管工作体系。对全区工业企业进行地理划分,通过技术手段,加快推进责任网、监管网、保障网的三网融合;全力构建贯穿园区、街道(社区)、村(片区)、企业小组的四个管理层级;充分发挥企业安全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五条主轴的驱动作用,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工作任务 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积极实现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健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机制,探索适合本地区特点的监管新模式。 (一)着力建设监管网络 1.企业落实到点。理清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在中新合作区和各街道的地理分布,形成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园区工业企业网格化定位图。将中新合作区内分属各社区的工业企业,按区域分布和行业特点,划分成若干片区;在片区内,按企业规模和管理情况,分块建立若干企业小组。各街道工业企业较集中的村(社区),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企业小组。 2.职责分解到层。安监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监管要求,明确重点监管企业,组织网格化监管考核工作;安监大队负责分派工作任务、统计汇总、事故调查和案件办理。街道安监办(中队)、社区中队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村(片区)负责辖区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监管事项。企业小组开展隐患互查、标准化互评、安全文化互享、应急救援互助等工作。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监管覆盖到面。园区安委会部属的各项工作,由安委办牵头,安监局分别督查街道和社工委的完成情况;安监大队协助安监局收集信息,汇总分析;各社区中队配合属地社工委完成园区安委会部属的工作,分别联系一个街道,协助安监局开展督查。各街道安委会和社工委在落实园区安委会部署工作过程中,应将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反馈相关社区中队。 (二)不断健全工作机制 1.监管工作精细化。推动工业企业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体系。对工业企业进行行业分类,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检查表和分行业现场安全检查表,量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危险化学品和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将安监局工作方案和监管要求,统一量化纳入检查指标;对一般工业企业,根据评分结果,对企业实施ABC分级监管;C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B级企业每年检查1次,A级企业每两年检查1次。规范企业和监管部门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一企一档”。 2.监察执法规范化。片区一线执法岗位实行互为AB角,以符合依法行政和岗位替补的要求。监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一律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督查落实情况;各中队对存在非法行为和逾期不整改隐患的企业予以立案并形成案卷;安监大队对各中队承办的案卷进行审查,并办理行政处罚事项;安监局对安监大队和各中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同时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逐步建立部门间事故隐患抄告机制。 3.监管体系科技化。整合省市隐患排查、标准化监管和行政许可等信息系统,加快开发符合园区实际和网格化监管要求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网站,为四个层级的管理人员建立公共信息交流平台;加紧建设“智慧安监系统”,将“安监通”等终端监管设备逐步推广到工业企业管理一线,确保监管工作的实时性、高效性和动态性。通过信息化建设,将责任网、监管网和保障网融合为一体,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加快完善考核体系 1.建立规章制度。明确各层级监管岗位工作职能,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轮岗竞岗、廉政效能、考评奖惩等制度。参考五项重点工作和事故综合指标,制定《苏州工业园区生产安全领域网格化监管考评细则》,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网格化监管人员尽职免责的范围。 2.实施考核评估。安监局(安监大队)每月对各街道、各社区中队工作完成进度进行统计汇总,并将评比情况予以通报;每季度进行抽查,评估监管工作质量;年终,按《苏州工业园区生产安全领域网格化监管考评细则》,对各街道、各社区中队进行测评,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 3.落实奖惩措施。对工作创新、成效突出和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多次取得表彰和奖励,优先推荐职级晋升。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监管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被通报批评或处理的,取消当年度评先和岗位竞聘资格。 三、工作步骤 (一)推进试行阶段(2014年1月至6月) 理清工业企业底数,完成企业分区划片。调整安监大队机构和人员配置,确定安监局网格化联系点。制定各层级监管岗位工作职能、工作程序,完善轮岗竞岗、廉政效能、尽职免责、考评奖惩等制度。完成危险化学品和职业病危害监管量化指标和分行业现场安全检查表。成立的各中队,按照预先划定的区域试行网格化监管工作。 (二)完善提高阶段(2014年6月至12月) 建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网站,建设“智慧安监系统”。根据上半年各中队网格化监管工作试行情况,对相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检查表单等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对生产安全事故数据和案卷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研究解决方案,形成安监部门网格化监管格局。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起) 对一线监管人员和各中队进行考核评估,开展职务竞聘,选拔一批先进队员到管理岗位;同时,在各执法岗位进行双向选择,完成定岗定人定责。在建立安监部门网格化监管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全面向工业企业延伸,最终逐步推广到企业管理一线。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苏州工业园区生产安全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工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安监局各处相关负责人和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负责部署网格化监管各项工作,督查推进和落实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二)机构人员。按工委会议纪要精神和网格化监管工作需要,在安监大队设立直属、湖西、湖东和东沙湖4个中队,承担相应辖区的网格化监管工作;同时,直属中队负责联系胜浦街道、湖西中队负责联系娄葑街道、湖东中队负责联系斜塘街道、东沙湖中队负责联系唯亭街道。 (三)技术装备。将网格化监管所需费用列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加快网站和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配备与网格化监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装备,包括执法车辆、电脑、现场监察与调查取证设备、现场个人防护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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