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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嫁儿媳不问孩子 祖父母可起诉 要求变更监护权2015年06月30日 星期二A28 南京城事·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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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听时间: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饶奋斌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章先生:我儿子三年前不幸病故,儿媳妇也于一年后只身回西部原籍再婚,他们的四岁女儿也就留给我们老夫妻抚养。我们带着孙女生活两年期间,儿媳妇从不对孩子有所过问。如今孙女到了入学年龄,我们作为祖父母领着她去报名,学校却要孩子的监护人到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请问律师我们该如何办?

  饶律师: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此外,法律规定,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孙女监护权的特别诉讼,从而获得由你们夫妻取代孙女母亲监护权的有效判决后,再为孩子办理相关的入学手续。

  7月1日接听《律师在你身边》(025)96096-1-1的是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崔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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