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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施治实质

 乐山有大佛 2015-07-03

 辩证施治实质

辩六经,析八纲,再辩方证,以至施行适方的治疗,此即中医辩施治的方法体系,已略述如前。不过中医辩证施治,究竟治的疾病是什么?是一种什么治病的方法,这是关系辩证施治的精神实质 ,对于中医的理解甚关重要,因特提出讨论如下。

基于前之六经八纲的说明,可得这样的结论,即不论什么病,患病机体的反应,在病位则不出于表、里、半表半里,在病情则不出于阴、阳、寒、热虚、实,在病型亦只有三阳三阴的六类,通过临床实践的证明,这亦确属屡经屡见的事实。以是可知,则六经八纲者,实不外是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映,中医辩证即首先辩它们的证,中医施治,亦主要是通过它们以定施治的原则,故可肯定地说,中医辩证施治,亦主要是通过它们以定施治准则,故可肯定地说,中医辩证施治的首要精神是在患病机体一般规律反映的基础上,寻求一般疾病的通治方法。为了便于理解,再以太阳病为例释之于下。

如前所述,太阳病,并不是一种个别的病,而是以脉浮、头项强痛而严寒为特征的一般的证,若感冒、流感、伤寒、麻疹等经常发作这样太阳病的证,中医即依治太阳病方法以发汗,则不论其原发病的是哪种病,均可给以彻底的治愈。试想,以基本不同的各种病,而竟发作太阳病这样式相同的证,这不是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映是什么?依治太阳病证同一的发汗法,而能治愈诸多基本不同的病,这不是一般疾病的通治方法,又是什么呢!

再从方证的说明来看,则六经八纲治则的执行,又必须受适应整体情况的方药限制。显而易见,辩证施治,还有适应整体治疗的另一精神,前后结合起来,可作这样的简明定义,即中医辩证施治,是在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映的基础上,而适应整体,讲求一般疾病的通治方法。

疾病为什么会有六经八纲一般的规律反映?于疾病一般的规律反映的基础上,而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这确是祖国医学的伟大发明,但为什么疾病会有六经八纲一般的规律反应,此为有关辩证施治所以有验的理论根据,故有加一探讨的必要,因略述浅见以供参考。

以基本不同的疾病,而竟有六经八纲一般的反映,若在机械唯物论的病理学家们看来,未免是咄咄怪事,但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患病机体之所以有六经八纲一般的规律反映,主要的原因不是来自疾病的外在刺激,而是来自机体抗病的内在作用,众所周知,冬时天寒则多尿,夏时天热则多汗,假如反其道而行之,人于夏时当不胜其热,而于冬时当不胜其寒,此皆机体抗御外来刺激的妙机,为吾人日常生活所能体验者。若疾病的侵害,则远非天时寒热的刺激所能比。则机体自有抗拒之,又何待言?中医谓为正邪交争者,意即指此。屡有未治即愈的病,都不外是机体抗病斗争胜利的结果,不过往往由于自然良能的有限,机体虽不断斗争而疾病竟不得解,于是则机体与疾病交争的形式亦随时地反映出来:中医所谓为表证者,即机体欲借发汗的机转,自体表以解除疾病而未得解除的形象;中医所谓为里证者,即机体欲借排便或涌吐的机转,自消化管道以解除疾病而当未得解除的形象;中医所谓半表半里证者,即机体欲借诸脏器的协力作用,自呼吸、大小便、出汗等方面以解除疾病而尚未得解除的形象;此为限于机体的自然结构,而势所必然地对病斗争的固定方式,以是则表、里、半表半里便规定了凡病不逾的病位反应,若机体的功能亢进,则就有阳性的一类证候反映于病位;若机体的功能沉衰,则就有阴性的一类证候反映于病位,一句话,疾病刺激于机体,机体即应之以斗争,疾病不解,斗争不已。疾病的各类虽殊,而机体斗争的形式无异,此所以有六经八纲的一般地规律反映。

按以上的说明,则中医辩证施治,正是适应机体抗病机制的治疗,故有原因的效验。

解读  胡希恕老师根据《伤寒》的内容总结,提出《伤寒》的辩证施治,,强调常见病(一般的病)的症状反映规律,治疗强调适应其规律有有效的治疗方法,重视症状反应,而不注重发病原因的推理,也因此《伤寒》称之为独特的辩证施治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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